朱寔昌
朱寔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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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淮安府知府 | |
籍貫 | 江西瑞州府高安縣 |
字號 | 字士光,號鶴坡 |
出生 | 成化十六年(1480年)六月初六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姚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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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寔昌(1480年—?),字士光,號鶴坡,江西瑞州府高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府學生中式正德二年(1507年)江西鄉試第二十九名舉人,年二十九歲中式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會試第一百六十五名,第三甲第二十二名進士[1][2]。授旌德縣知縣,改海鹽縣知縣,正德十一年(1516年)十月擢湖廣道御史。嘉靖初以議大禮被廷杖,改南京御史,乞歸養。都御史屠滽舉薦,起補北道御史,巡按蘇松時,三吳大饑,奏緩歲賦三十八萬餘。嘉靖六年(1527年)任淮安府知府,致仕卒[3]。
家族
曾祖朱益。祖父朱正己,贈兵部主事。父朱繼祖,楚雄府知府、雲南參政。母辛氏,封安人。具庆下。兄朱㝱昌、弟朱憲昌、朱寶昌、朱寓昌[4]。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江西通志》:朱寔昌字士光高安人郎中益之曾孙正德进士授旌德令改海盐应召擢山东道御史上游猎建储除奸佞等疏议大礼忤时相廷杖改南道归养都御史屠滽奏起补北道歴按苏松三吴大饥奏缓歳赋三十八万有奇俟歲稔带徵后复奏请蠲之以直言触当事降淮安知府居官廉静士民悦服有卧镇淮阳去思遗碑未几致仕卒。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