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世盛
曹世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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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广西布政使司左参政 | |
籍貫 | 福建福州府閩縣 |
出生 | 四月初六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何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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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世盛(1496年—?),字際卿,號方坡,福建福州府閩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福建鄉試第七十九名舉人。嘉靖八年(1529年)中式己丑科會試第三十九名,登第三甲第十九名進士[1][2]。授徽州府推官,擢吏部主事,历升考功司郎中,居吏曹六年,嘉靖十八年七月以事调任礼部精膳司[3],又数月出为广西左参政,十九年十二月以考察罢职。
家族
曾祖曹建;祖父曹克昌;父曹梅,曾任知縣。母周氏。慈侍下。弟曹世華[4]。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二十六》:嘉靖十八年七月,山东道御史洪垣劾文选司郎中黄祯贪婪欺罔状,内称知州王显祖等考察调简,而补巨郡知县何瑚,年过六十而选御史并诸寅缘关节,坏乱选法等事,所指及凡二十员,且言今当考察京官之期,考功郎中法当妙选才哲,而祯乃以人品钝下之曹世盛补之,原祯之意由己以贿先任,文选郎中杨育秀得为考功,育秀受其党护之益,故复荐进世盛,冀为己地,引用柔邪,怀私误国,人臣不忠,莫大于是。且吏部人才进退之关,士习趋向所在,而祯以庸污窃位,其奚以澄清天下,兴起治功,请加显黜。 上下其章都察院及吏科,从公参论,于是左都御史王廷相等、都给事中薛廷宠等覆称御史所论诸关通踪迹颇有据。得旨:逮祯锦衣卫狱拷鞫,疏内所指王显祖、何瑚等二十员俱以贿进,有干清议,并杨育秀俱令为民,曹世盛更调别用,郎中奸赃如此,尚书安在?因责廷相、廷宠回护失体之罪而宥之,令十三道公举隐年选道若何瑚者。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八年己丑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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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徐州 |
明朝徽州府推官 1530年-1534年 |
繼任: 傅鳳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