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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後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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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裏(平安京大內裏內一部分,天皇與後宮居所)平面圖

日本後宮,此頁面說明的是日本天皇過去曾存在後宮制度。

飛鳥時代時的文武天皇,其臣藤原不比等所編纂的大寶律令中的「後宮官員令」[1]為依據,是以往昔天皇的後宮為基礎,再使之更加制度化。

後宮官員令規定

  • 皇后:定員一人,須皇族出身(光明皇后冊封後廢除此規定)。
    • 皇后在皇族中的位序,僅次於天皇,皇后之下為太皇太后皇太后,然後才是妃嬪。
  • :位次皇后,定員二人,出身限制在四位以上的內親王
  • 夫人:位次於妃,定員三人,出身限制在三位以上的公卿之女。
  • :或稱女御:位次夫人,定員四人,出身限制在五位以上貴族之女。

夫人等,在平安時代以後名存實亡。改由女御、更衣所取代。以下是平安時代以後所出現的位階:

  • 中宮:等同於皇后,亦為皇后別稱。自一條天皇冊立兩后開始,中宮和皇后能相並存。
  • 女御:原為嬪的別稱,平安時代獨立為僅次於皇后、中宮的位號。
  • 更衣:原為女官的散職之一,平安時代以後轉為位次女御的位號。
  • 御息所:原為女官的散職之一,平安時代以後,產下天皇子女的妃嬪,在口語上稱做御息所;後期,皇太子妃親王妃王妃亦稱之為御息所。
    • 大御息所:若天皇為妃嬪所出,其母被稱為大御息所。
  • 御匣殿:負責縫製、藏放天皇衣物的女官機構,該機構長官稱為御匣殿別當,同時御匣殿也是貞觀殿別稱。後期御匣殿也成為天皇妃嬪的稱號之一,如藤原道隆的四女進入一條天皇的後宮之後就被稱做御匣殿。
  • 尊稱皇后:授與身處相當權勢與地位的皇族女性「皇后」的頭銜,不須與天皇有夫妻之實。
  • 三宮:或稱三后,是皇后、皇太后、太皇太后的合稱。
  • 准后:或稱准三后、准三宮。授與准后者,擁有等同於三宮的食邑和待遇。
  • 准太上天皇:和准后相同,獲封者擁有等同於太上天皇的食邑和待遇。
  • 女院一条天皇生母藤原詮子出家時,一条天皇比照上皇岀家而贈院號—東三条院,相應的稱之為女院,之後漸成定制。

其他

  • 太皇太后:天皇祖母。亦為女性皇族所能獲封的榮銜之一。
  • 皇太后:天皇之母。亦為女性皇族所能獲封的榮銜之一。
  • 皇太妃:若天皇為妃所出,其母只能稱皇太妃,不得稱皇太后。但平安時代以後取消。
  • 皇太夫人:若天皇為夫人所出,其母只能稱皇太夫人,不得稱皇太后。但平安時代以後取消。
  • :後宮有皇后宮職中宮職皇太后宮職太皇太后宮職,皆為服侍與各職名稱相對應者的機關。

由於日本沒有宦官,改以大量的女官女房替代,其中後宮十二司,專司天皇、后妃、皇子、皇女在後宮中的生活與所需一切。後宮十二司為:

  • 內侍司:在典禮、節慶時擔任引導,平日負責奏請、傳宣等職務,近似於天皇的秘書。
  • 藏司:掌管三神器、祭祀物品、宮中珍寶、賞賜等事務。
  • 書司:掌管後宮的書籍、筆墨紙硯、几案、樂器等物。
  • 藥司:掌管後宮的醫藥。
  • 兵司:掌管後宮兵器。
  • 闈司:掌管宮門開閉、鎖頭、鑰匙及出納等事務。
  • 殿司:負責清掃,掌管轎輿、車輦等交通工具,和燈燭、炭火等室內燈具,及其餘日常用品。
  • 掃司:掌管宮中疊蓆、茵蒲、掃除等事務。
  • 水司:負責後宮用水。
  • 膳司:負責後宮膳食、食材、果餅、酒類等等。
  • 酒司:負責釀造後宮所需之酒。
  • 縫司:負責後宮衣物、女工的製作,亦和內侍司一同負責節慶典禮時的引導職務。

注釋

  1. ^ 後來大寶律令再由藤原不比等改編,稱養老律令,後宮官員令亦改稱後宮職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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