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滌塵
戰滌塵(1872年—1935年),字林晴,黑龙江木兰县战家屯人。清末民初政治人物。[1][2]
生平
原名戰雲霽,清朝拔贡出身。宣统元年(1909年)后,历任邮传部京官,黑龙江巡抚公署参事,黑龙江谘议局副议长。屬立宪派。[1]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戰雲霽任北京临时参议院议员,北京政府财政部国税筹议员,清史馆名义协修。1916年,民元国会恢复,他递补为国会参议院议员。[1]改名滌塵。1922年至1924年,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第三期常会期间,戰滌塵为参议员。[3]
民国16年(1927年)7月2日,戰滌塵被任命为奉天省洮昌道道尹。[4]辖15县,道尹府设在辽源县。民国20年(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回哈尔滨隐居。[2]
民国19年(1930年),戰滌塵出资建白杨木河大桥,当时的造价可购买200垧耕地。另外还曾经买许多图书赠送给木兰图书馆,并且将手压消防车1台赠给木兰县商会。在奉天省任职期间,曾经捐款建学校及公园。[2]
满洲国成立后,日本任命其为满洲国滨江省教育厅厅长。但他拒绝出任该职务,1935年被逼吞金自杀身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