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 (清朝)
山西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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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省 | |||||||||||||
1644年—1911年 | |||||||||||||
1911年 | |||||||||||||
國家 | 清朝 | ||||||||||||
首府 | 太原府 | ||||||||||||
歷史 | |||||||||||||
• 成立 | 1644年 | ||||||||||||
• 废除 | 191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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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属于 | 山西省 内蒙古自治区 |
山西省(满语:ᠰᠠᠨᠰᡳ
ᡤᠣᠯᠣ,穆麟德轉寫:sansi golo),为清朝的内地十八省的一个省。
历史
- 清代,把长城以外的呼和浩特等地划入山西,山西共设9府、16州、108个县。山西的商业与金融业十分活跃,出现了闻名全国的山西票号,山西商人在全国建立了许多会馆如山西会馆、泽潞会馆或山陕会馆等。
- 光绪元年至四年(1875-1878年)间多省发生特大旱灾饥荒,其中以山西的灾情最为严重,太原府100万人死95万。全国总死亡数计950万-2000万不等,也就是清朝人口的约2-4%[1]。
- 1900年义和团运动期间,山西省发生很多针对基督徒和传教士的屠杀事件。中国内地会的刊物记载说,在山西省北部共有15,000到20,000名本地信徒被杀害。其中著名的有太原教案[2]。
督抚沿革
1644年,设宣大总督,驻大同镇,山西布政使司、山西巡抚,驻太原府。1658年裁撤宣大总督,1661年,设山西总督,驻太原府,1666年,裁撤山西总督,山西陕西总督管理山西。1675年—1680年、1725年—1726年一度再设山西总督。山西总督裁撤後,山西只有巡抚,没有总督。
行政区划
山西省行政区划图(1820年) |
清朝下轄九府、十直隸州,共計十二廳、六州、八十五縣:
- 大同府,1649年改为阳和府,1651年改为大同府
- 朔平府,1725年设
- 宁武府,1725年设
- 绛州直隶州,1724年从平阳府划出
- 忻州直隶州,1724年从太原府划出
- 保德直隶州,1724年从太原府划出
- 下辖:河曲县。
- 代州直隶州
1741年,设归绥道
- 归化城厅(附郭,1723年设)、萨拉齐厅(1734年设)、丰镇厅(1750年设)、托克托厅(1736年设)、宁远厅(1750年设)、清水河厅(1736年设)、和林格尔厅(1734年设)、兴和厅(1902年设)、武川厅(1902年设)、陶林厅(1902年设)、五原厅(1902年设)、东胜厅(1907年设)
参考文献
- ^ 張大仁. 被遺忘的清末饑荒丁戊奇荒:饑民把石子磨成粉充饑 | Anue鉅亨 - 時事. Anue鉅亨. 2014-05-29 [2020-06-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30) (中文(臺灣)).
- ^ 山西“太原教案”纪念日 重温传教士殉道足迹 - 基督时报—基督教资讯平台. www.christiantimes.cn. [2020-06-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17).
外部衔接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清代卷》
參見
前任: 大明山西承宣布政使司 |
大清山西省 | 繼任: 中華民國山西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