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有敷
孫有敷(16世紀—17世紀),字時達,福建泉州府惠安縣鎮安舖埔塘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孫有敷是隆慶元年(1567年)舉人,授長清教諭,曾主考萬曆四年(1576年)的河南鄉試[2],教育士子公正嚴謹、以禮自持,用道義啟迪學生,不言名利,文章古雅有秦漢風範;論及科舉會罷黜浮誇和拗口的文章,使地方文風丕變,又擅於隸草書法,人們在他教化下學習才讓地方文化蓬勃。之後他陞任國子監學錄[3]、戶部司務、刑部員外郎、郎中,萬曆十七年(1589年)外任廣西右參議[4],二十年(1592年)調四川副使[5],二十七年(1599年)再自雲南副使調廣西副使[6],因輔助剿滅皮林苗族人叛亂而獲賜金,致仕後在家去世,有《居清詩稿》流傳[1][7]。
引用
- ^ 1.0 1.1 雍正《惠安縣志·卷二十四·循良》:孫有敷,字時達,鎮安舖埔塘人,隆慶庚午【丁卯】舉人,山東長清教諭,陞戶部司務、刑部員外郎、郎中,出參議廣西,改雲南副使,有敷涖官皆措置有方,所在著宦績,以協剿皮林苗敘薦賜金,致仕壽終于家。
- ^ 《萬曆四年河南鄉試錄》:考試官 山東濟南府長清縣教諭孫有敷 時達,福建惠安縣人,丁卯貢士
- ^ 康熙《長清縣志·卷六·官師志》:教諭……明……孫有敷 福建惠安人,舉人,陞國子監學錄,歷陞廣西副使,有傳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二百十八》:(萬曆十七年十二月戊寅)陞刑部郎中孫有敷為廣西右參議。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二百四十九》:(萬曆二十年六月)庚寅陞禮部郎中沈一中為湖廣副使,臨洮知府岳維華為陝西副使,廣西右參議孫有敷為四川副使,山西副使梁雲龍調山東副使、整飭天津兵備道。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三百三十八》:(萬曆二十七年八月)辛丑調雲南副使孫有敷為廣西副使。
- ^ 康熙《長清縣志·卷八·循良志》:孫有敷,惠安人,以鄉舉署長清教諭,公正嚴毅以禮自持,以道義訓迪多士,絕口不言利;至下筆為文古雅跌宕,有秦漢風,論舉業認理真切,若浮餙章句及佶倔奇瑰者公悉黜之,一時衿士翕然丕變焉。敷尤工草隸,邑故樸質賴公帥作士,人始知有翰墨,文字彬彬蔚起,後遷成均,晉戶部,累陞廣東副憲,著有《居清詩稿》行于世,先後振鐸邑庠者必以公為首稱焉。
參考文獻
- 雍正《惠安縣志》·卷二十四·循良
- 康熙《長清縣志》·卷六·官師志
- 康熙《長清縣志》·卷八·循良志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二百十八、卷二百四十九、卷三百三十八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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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馬資 |
明朝長清縣教諭 萬曆年間 |
繼任: 劉尚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