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有敷
孙有敷(16世纪—17世纪),字时达,福建泉州府惠安县镇安铺埔塘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孙有敷是隆庆元年(1567年)举人,授长清教谕,曾主考万历四年(1576年)的河南乡试[2],教育士子公正严谨、以礼自持,用道义启迪学生,不言名利,文章古雅有秦汉风范;论及科举会罢黜浮夸和拗口的文章,使地方文风丕变,又擅于隶草书法,人们在他教化下学习才让地方文化蓬勃。之后他升任国子监学录[3]、户部司务、刑部员外郎、郎中,万历十七年(1589年)外任广西右参议[4],二十年(1592年)调四川副使[5],二十七年(1599年)再自云南副使调广西副使[6],因辅助剿灭皮林苗族人叛乱而获赐金,致仕后在家去世,有《居清诗稿》流传[1][7]。
引用
- ^ 1.0 1.1 雍正《惠安县志·卷二十四·循良》:孙有敷,字时达,镇安铺埔塘人,隆庆庚午【丁卯】举人,山东长清教谕,升户部司务、刑部员外郎、郎中,出参议广西,改云南副使,有敷莅官皆措置有方,所在著宦绩,以协剿皮林苗叙荐赐金,致仕寿终于家。
- ^ 《万历四年河南乡试录》:考试官 山东济南府长清县教谕孙有敷 时达,福建惠安县人,丁卯贡士
- ^ 康熙《长清县志·卷六·官师志》:教谕……明……孙有敷 福建惠安人,举人,升国子监学录,历升广西副使,有传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二百十八》:(万历十七年十二月戊寅)陞刑部郎中孙有敷为广西右参议。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二百四十九》:(万历二十年六月)庚寅陞礼部郎中沈一中为湖广副使,临洮知府岳维华为陕西副使,广西右参议孙有敷为四川副使,山西副使梁云龙调山东副使、整饬天津兵备道。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三百三十八》:(万历二十七年八月)辛丑调云南副使孙有敷为广西副使。
- ^ 康熙《长清县志·卷八·循良志》:孙有敷,惠安人,以乡举署长清教谕,公正严毅以礼自持,以道义训迪多士,绝口不言利;至下笔为文古雅跌宕,有秦汉风,论举业认理真切,若浮餙章句及佶倔奇瑰者公悉黜之,一时衿士翕然丕变焉。敷尤工草隶,邑故朴质赖公帅作士,人始知有翰墨,文字彬彬蔚起,后迁成均,晋户部,累陞广东副宪,著有《居清诗稿》行于世,先后振铎邑庠者必以公为首称焉。
参考文献
- 雍正《惠安县志》·卷二十四·循良
- 康熙《长清县志》·卷六·官师志
- 康熙《长清县志》·卷八·循良志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二百十八、卷二百四十九、卷三百三十八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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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马资 |
明朝长清县教谕 万历年间 |
继任: 刘尚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