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劉景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劉景耀(?—1639年),號嵩曙河南省河南府登封縣(今河南省登封縣)人,明朝末期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天啟二年(1622年),登進士。历任大城知县、兵部车驾司主事、郎中,升山东按察司佥事,备兵永平。适宦者高起潜监遵永军,威胁诸道臣如属吏,景燿抗礼长揖,旋上章争之,被降二级[1][2]。崇禎十二年(1639年),擔任佥都御史、山東巡撫[3]

参考文献

  1. ^ 《崇祯实录卷之十》:崇祯十年夏四月庚午朔,是月,总监太监高起潜行部,永平道刘景耀、关南道杨于国耻行属礼,上疏求免。上谓总监原以总督体统行事,罢于国、降景耀二级——以后,监司皆莫敢争。
  2. ^ 明督撫年表 ,4卷 ,400
  3.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03526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