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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惟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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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惟謙
出生7世纪
唐朝
逝世8世纪
唐朝
职业唐朝官员

于观(7世纪—8世纪),字惟谦以字行唐朝官员武则天时期任过尚书省考功员外郎、鸾台符玺郎(688年)、文昌右司郎中、给事中、司宾卿(699年),唐中宗神龙年间(706-707年)拜相,居相位1年又9个月。虽然于惟谦官拜宰相,他拜相前的仕途几无记载,作为宰相,在《旧唐书》《新唐书》中均無設传,甚至未被列入宰相世系表的于氏表。[1]

中宗神龙二年正月戊戌(十八日,706年2月10日),于惟谦在中書侍郎任上被授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为实质宰相。次年九月丁酉(初二日,707年10月2日),他罢相改任國子祭酒。关于他的记载到此为止。根據《旧唐书》之记载,于惟谦在罢相前已被封为东海郡[2]由相关墓志铭、碑文及志文,可见于惟谦曾任金紫光禄大夫及拜同中书门下三品,但最迟在开元六年(718年)已去世,谥号,且其父于士俊生前亦封东海郡公,可能为袭爵(下文详)。

文獻記載

林宝所著《元和姓纂[3]记载:“【江陵】状称定国之后,自东海徙焉。唐延州刺史子俊(士俊),生惟谦,兵部侍郎、平章事。生光宰、光弼、光嗣。光宰,都官郎中。侄光伟、光业、光进。”

另据开元六年(718年)所立的《大唐朝议大夫行闻喜县令上柱国临淄县开国男于君请移置唐兴寺碑并序》:“时县令朝议大夫东海于公名光庭,即银青光禄大夫、瀛洲刺史、东海郡公士俊之孙,金紫光禄大夫、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三品、东海宪公之第五子也。”[4]

李素规所撰《武宁令于季文志》:“高祖惟谦,皇朝金紫光禄大夫、行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三品、封东海郡开国公。曾祖光嗣,皇太中大夫、泗州刺史。祖棻,皇朝散郎、口州司仓参军。父偁,皇口州录事参军。”于季文卒于元和八年(813年),年五十七,有子纵、约。

又《凉王府功曹于偃志》载:“祖惟谦,金紫光禄大夫、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三品。父光寓,银青光禄大夫、陈王傅。”于偃卒天宝九载(750年)。

另有于惟谦之弟于履谦墓志铭出土,记载于氏为“汉丞相于公之后,九代祖禁,魏将军、益寿亭侯。曾祖晟,周壮武将军、南城郡公。祖诠,随长沙郡守、襄城郡公。父士俊,皇朝使持节延州诸军事、延州刺史、上柱国、东海郡公,赠瀛洲刺史。”于履谦以圣历元年(698年)四月遘疾,其月廿七日奄终官舍,春秋五十有三。夫人河东柳氏,长子行蒲州猗氏县丞光业、次子天宫寺僧住禅、第三子吏部常选光祐、第四子右千牛光彦等。

于惟谦之母胡氏墓志(《大唐中大夫守延州刺史上柱国东海郡开国公故夫人胡氏墓志铭并序》)记载:“夫人讳贞范,安定人。……年十有九,迺适于门。……至显庆五年七月廿日(660年8月31日),使君加朝命,封江陵县君。又垂拱二年二月廿一日(686年3月20日),改封安定郡君。……垂拱三年八月十四日薨于神都崇业坊之私第,春秋八十有一。粤以垂拱四年十二月一日(688年12月28日)葬于河南县之北邙山,礼也。长子观,鸾台符玺郎。次子震,同州孝德府右果毅都尉,夭逝。第三子贲,徐州司户参军事。”

家族成员

先祖

  • 九代祖于禁曹魏将军、益寿亭侯。
  • 曾祖于晟,北周壮武将军、南城郡公。
  • 祖父于诠,隋朝长沙郡守、襄城郡公。
  • 父于士俊,唐朝使持节延州诸军事、延州刺史、上柱国、东海郡公,長壽年間逝世,赠瀛州刺史
  • 母胡贞范(607年-687年9月25日),封安定郡君

兄弟

  • 弟于震,同州孝德府右果毅都尉,早卒。夫人太原王氏
  • 弟于贲(646年-698年4月13日),字履谦,歷任徐州司戶參軍事、(服母喪後)劍南道存撫使奏充判官、遊擊將軍行左武威衛左司階,(服父喪後)官至遊騎將軍、守永嘉府右果毅都尉。夫人河东柳氏,四子:于光业、天宫寺僧住禅、于光祐、于光彦

子孙

  • 子于光宰,都官郎中
  • 子于光弼
  • 子于光嗣,太中大夫、泗州刺史
    • 孙于棻,朝散郎、某州司仓参军
      • 曾孙于偁,某州录事参军
        • 玄孙于季文(757年-813年),武宁县令,两子于纵、于约
    • 孫于佶
  • 子于光寓[5],银青光禄大夫、陈王傅
    • 孙于偃,字攸宜,凉州府功曹参军,娶荥阳郑氏,生三子五女。长子小名瓘奴,次子薛九、三子同某
  • 第五子于光庭,朝议大夫、行闻喜县令[6]、上柱国、临淄县开国男

注释及参考文献

  1. ^ 《新唐书》卷七十二·表第十二 宰相世系二
  2. ^ 《旧唐书·本纪第七·中宗睿宗》:“中书侍郎、东海郡公于惟谦国子祭酒,罢知政事。”
  3. ^ 元和姓纂
  4. ^ 洪颐煊《平津读碑记》卷五“移置唐兴寺碑”条,《石刻史料新编》(一·26)页19404上。
  5. ^ 《授于光寓太子中允制》:黃門:正議大夫行太子左讚善大夫于光寓,立言踐行,悅禮敦詩,為文可觀,從吏不忝。往登仙閣,閑練馳聲,洎在雄藩,清公應物:宜以大夫之列,更增端士之華。可行太子中允,散官如故,主者施行。
  6. ^ 《授于光庭聞喜縣令制》:黃門:朝議大夫前行鄧州長史上柱國臨淄縣開國男于光庭,早聞詩禮,兼著詞學,曆職有聲,在公無撓。宛潭菊水,未旌理劇之能;漢邑桐鄉,式佇宣風之最。可行絳州聞喜縣令,散官勳封如故。
  • 《中华文史论丛》 2013年03期 吴炯炯 《唐中宗朝宰相于惟謙家族世系輯考》
  • 旧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