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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討論:廖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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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可 ♪留言2013年11月7日 (四) 12:28 (UTC)[回覆]

行天永境Studio的快速刪除通知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您可聯絡管理員或者至存廢覆核請求處提出申請,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Whaterss留言2015年3月3日 (二) 10:00 (UTC)[回覆]

期天列奇的快速刪除通知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您可聯絡管理員或者至存廢覆核請求處提出申請,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歡迎參與節目表廢存投票 2015年3月4日 (三) 13:57 (UTC)[回覆]

艾爾雅奇王國Studio的快速刪除通知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您可聯絡管理員或者至存廢覆核請求處提出申請,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Outlookxp留言2015年3月15日 (日) 14:00 (UTC)[回覆]

艾爾雅奇王國的快速刪除通知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您可聯絡管理員或者至存廢覆核請求處提出申請,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Outlookxp留言2015年3月22日 (日) 22:34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我對此封禁非常不滿

不滿原因如下

維基百科管理員確認我是User:Gwbogofficial的傀儡用戶 還有分身

User:Asas1asas200 User:Ghiil101519 User:Gwboffice User:Rurena1065 User:永勝堅共和國

以傀儡,並作出違反傀儡政策的行為,對我的帳戶(即廖鼎超)進行封鎖

但你們根本未曾想過 那些你們認為分身的帳戶 卻是我家人,我朋友的帳戶 他們用我的網路用我的手機甚至跟我公用電腦一起使用維基百科 如今卻遭到你們的封禁

我鄭重聲明 我的帳戶只有一個(即廖鼎超)

為了保證這件事以後不會再發生(本人已經停用手機,網路,電腦供我朋友,家人使用)

在此要求解除我的帳戶(即廖鼎超)

--廖鼎超留言2015年4月11日 (六) 09:49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閣下在被封禁後仍然將電子設備借予「友人」,友情非同尋常。
  處理人:Mys_721tx (留言) 2015年4月11日 (六) 14:51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本人一再要求解除封禁,以讓我貢獻維基百科,原因造成你們認為我是Gwbogofficial傀儡,我已經提過了,有人用我的手機,電子產品 網路也是,那些人是我的朋友,(已提過)某管理員回覆(即Mys_721tx)(詳情請自看)在此本人回覆 我這支帳戶(即廖鼎超)1年前創立,但我鮮少時間在用帳戶(即廖鼎超),我朋友不像每個人都有智慧型手機,他們是學生,我很忙,我每天都要工作,沒什麼時間編輯維基百科我的帳戶(即廖鼎超)均交給他們管理,你們可以看登入的ip,天差地遠,然而,我不是每次登入都要解決此事(封禁一事),我也要查資料,解決啊!,重點在於我只要求解封我這支帳戶就好,在給我一次機會吧!如果你們在發現我的手機ip多一支帳戶出現,歡迎你們做更嚴厲的封禁,我已經禁止我的電子產品,網路共用,帳戶(即廖鼎超),絕對不會在發生你們認為的分帳出現,封禁方針內容已提被永久封禁的帳戶,https://zh.m.wikipedia.org/zh-tw/Wikipedia:封禁方针

(以下為複製內容對於社群來說,永久封禁一個用戶可被理解為完全禁止該用戶進行編輯(如無管理員解封的話)。但在一般情況下,我們建議給該用戶一個最後機會——在某段時間暫時解封該用戶,並在被觀察的情況下繼續編輯,以確保他/她未來不再違反維基百科的政策。)請注意我們建議給該用戶一個最後機會——在某段時間暫時解封該用戶,並在被觀察的情況下繼續編輯,以確保他/她未來不再違反維基百科的政策。我希望在給我一次幾會,如果有其他帳戶出現在我的網路,電子產品,歡迎對我的更嚴厲的封禁,歡迎封禁後持續關注我的帳戶,請解除我的帳戶(即廖鼎超)之封禁,感謝

--廖鼎超留言2015年4月12日 (日) 10:38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我的帳戶(即廖鼎超)均交給他們管理」→WP:ROLE。另外請不要小看查核員。
  處理人:廣雅 范 2015年4月12日 (日) 10:59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我對此封禁感到失望

我希望能夠解封禁 理由如下 我與我的家人共同使用一台電腦 多個帳戶,並非我一手創立。 你們可以看看我這支帳戶登入紀錄, 有一次還在台灣雲林縣。 哪其他帳戶有在我等入的地方登入過?沒有吧! 我知道你們對我每一次的封禁申訴嚴格的審核,我很感謝你們讓我知道會有被封禁的發生,以及維基百科的規定。 以下是我覺得可以對這次的審核,我可以幫助的地方 我們家共有11個人,我已經看過了,其認為我的帳戶為傀儡的帳戶數目為7個,但並非所有帳戶都是我的家人。

我希望藉由這次的理由將我帳戶解除封禁 以讓我繼續貢獻維基百科。 感謝你們 謝謝你們 1X

--廖鼎超留言2015年4月18日 (六) 10:06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不要再耍賴了,想解封請在您的主帳戶提出申訴。
  處理人:Lanwi1(留言) 2015年4月18日 (六) 10:53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