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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Temp3600/競選辦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三個問題的回答
  1. 您期望幫忙怎麼樣的管理事務?請先閱讀管理員的介紹頁面。
  2. 在所有您在維基百科撰寫的條目或作過的貢獻中,有沒有讓您覺得特別喜歡的部份?有的話,為什麼?
    • 答:覺得譯方針比譯條目更有趣(笑)。就貢獻而言,DYKC投票改革CSD的四聯修改重寫BOTPOL都是個人相當喜歡的項目。另外,16年後方針版大部分最後通過,且有實質影響的方針修正案我都有參與。不過當然也有一些沒碰上,比如刪除方針2019年有再度改動過,那時我就沒看到了。
    1. 追問:那麼,你想做的事好像和管理員權限無關,何必申請?
    • 補答:雖然我最喜歡寫方針和到WP:VPP討論方針修改案,但如有管理員權限,或許能幫助其他管理員減輕工作量。下面「最小權限原則和最大權限原則」再詳述。
    • 此外,我覺得管理員身份有助調解VP的一些沖突。
  3. 你有沒有在過去遇到任何有關編輯方面的衝突,或者是你認為其他用戶造成你的壓力?您如何處理這件事,以及未來遇到時您會怎麼處理?
    • 答:由於我很少寫條目(DYK只有3條),沒有捲入過大型的編輯戰中。最大的沖突應是DYKC投票改革了,但那次我是以調停者的身份參與的,並非沖突中的一方。進行方針改革,先要了解清楚社群的需求,翻查過往討論,心中想清楚自己方案會否造成新問題,並且要在他人提出意見時盡快回應,確保討論受控。我一向認為提案方有帶領討論,從一而終的責任。
    我自問這個編輯細節的爭議處理得不錯。可能VPP的筆戰打得多了,現在沒什麼壓力。就只是一個討論,如果改得不好,總有人日後會出來改回去的。
    處理的法則永遠是agree to disagree. (見下方)

Temp3600的自問自答

  • 為什麼會有這個區域?
    • 答:一來每次RFA都有一些罐頭題,與其等別人來問我,不如自己先答完,節省雙方時間;二來有些問題,我想借這個機會刺激社群一起思考。
  1. 活躍度問題:你的編輯過於偏重WP namespace(xtools 顯示為50%),不夠多(~10000),且不夠活躍。
    • 答: 的確,由於不太寫條目和巡新頁面,我的編輯集中在wp:vp有關的地方。這點希望日後恢復巡查條目,協助重寫後會有改善。另外,個人強項在於方針條文,這也是管理員的重要素質之一。
    活躍度方面,我始終要讀書,目前只能保證每星期都有幾天上線(考試週除外)。假期會空閒一些。另見下方「最小權限原則和最大權限原則」。
  2. 什麼是「最小權限原則和最大權限原則」?
    • 答:這是我對維基權限的看法。我認為權限的授予可分為依照最小權限原則或最大權限原則二種模式:
    「最小權限原則」指權限只在絕對必要的情況下發出去。因為有問題無法解決,所以給予適當的人權限,讓他們解決問題。在這種模式下,沒用的權限要收回。
    「最大權限原則」指權限給予所有信用達到一定程度的人。放了出去用不用不重要,只要不是用得失當就沒關係。
    我個人傾向「最大權限原則」。正如WP:NONEED所指,『雖然最好的是管理員非常活躍和使用他們有的功能,但是一個月只用一次那些功能的人還是對社會有益的。「如果一個可靠的人完全不使用那些功能,也是無害的。如果他只是使用一次,但使用得非常好,那他的管理員身份都是有用的。」』。不過儘管如此,個人認為老管理員仍有需要參與社群重要事務的討論,以免和新近的共識脫節。
    這點可類比為現實中的執照。
  3. 政治理想:有什麼方針改革希望日後進行?
    • 答:封禁用戶時的判決書。
    「判決書:我認為管理員有必要在封禁資深用戶時提供詳細理由,特別是當有其他用戶要求如此的時候。單單「破壞」二字,如何服眾?至少要給出所違反的方針(不一定是條文,維基不是法庭,見維基百科:遊戲維基規則),及認為有爭議的行為。英文版的判決書由各方的statement、Findings of fact、Remedies等部分組成,這才有嚴格的理據支持封禁。
  4. 你認為「做實事」和「參與討論」何者較為重要?
    • 答:考慮到中文維基目前大部分站務都已經能夠維持基本運作,我認為提高討論品質比較重要。共識須建立在足夠的討論上,日後才容易服眾。
    維基的大部分內鬥,一是為早有定論的政治問題無限翻案;二是用戶間互相攻擊。如果認真「參與討論」,減少內鬥,客觀上為大家做實事騰出更多精力。
  5. 你覺得自己在參與維基事務上有什麼不足之處?
    • 答:兩點:
    第一是太少寫條目。我勉強算明白DYK的寫作流程,但對GA/FA圈子了解不深。
    第二是技術根基不穩。不會改CSS和AF,也不會(漂亮的)排版。
  6. 相應的,你自問有什麼強項?
    • 答:我對整個維基方針指引體系都相當熟悉。
  7. 你自己是怎樣面對爭議的呢?
    • 答:agree to disagree.我將這句話送給所有維基人。
    我們要明白,有許多事情是不一定能夠達成共識的,特別是價值觀問題。當有人與自己意見不合的時候,最重要的是找出爭議的源頭,是「工具性」還是「價值性」的問題。如果是工具理性的問題﹐通過討論和試驗不同方案後,必然有一種較佳;但如果是價值觀問題,則在交換意見後,應明白那個問題上是說服不了大家的。
    例如我今天提出「維基應該放廣告」,理由是「維基廣告帶來的巨大收益,對開放原始碼運動、net neutrality等組織有巨大的幫助。」大家當然會反駁我,理由可能包括「廣告會破壞維基的中立性」、或是「會打擊志願者的熱情」。但這些理由,事實上無法說服我——我的價值觀核心,是「維基百科應(資金上)協助其他網際網路組織,拯救網際網路」,而大家的理由則是專注於「這樣對維基百科不好」,卻不知道我想將維基賣掉來保住其他組織。這種情況再理性討論下去也不會有結果的。
    那應該怎樣解決呢?這種事要不投票,要不其中一邊放棄,要不達成政治妥協。
    那是不是敗方就無翻身之日呢?未必。如果主流價值觀日後被證明錯誤,人們自然會回來考慮當時否決掉的方案。如果主流方案一直順順利利呢?這就說明他們的方案確實更符合社區的需要,那麼輸了也沒有什麼話好說了。
  8. 維基現在有什麼不足呢?
    有很多,不過在這兒只提一點:缺乏整理、統計的部門,及按此引領維基發展的人。
    早陣子有緣讀到User:胡葡萄/文保大軍,深感維基這方面資料的缺乏。用香港的說法,是沒有年報。到底維基現在的條目增長有怎樣的模式呢?主要依賴那些編者?不同主題的進展如何?那些主題較重翻譯,那些較重原創?不同地區的事物中,那些較少人寫?
    管理項目中,那些項目的回應需時最久?那些項目過於依賴極少數編輯?整體的KPI如何?用戶對目前的管理模式有什麼不滿,而社群打算怎樣回應它們?
    其他語種的維基百科目前發展形勢如何?在推行什麼新的政策?那些主題的條目有較大的增長?我們有那些經驗值得引入?
    由於沒有這些資料,沒有人(包括WMF)能夠真的了解維基現在要怎樣改善。社區的政策往往靠感覺而非數字說話。
  9. 大多外部的論壇會實行更嚴密的組織制度,鼓勵專題組式沖鋒。短期效果驚人,但缺點在於額外的組織成本。

Temp3600的"自"問自答2: 一些以往在RFA出現過的問題

這兒抽選一些RFA的考古題作答。人名為當年的(我看到的)發問者,未必為問題的原創者。
安可

安可:請問您,對於現在WP:關注度話題有什麼見解?

  • 答:關注度一向是熱點問題,因其與刪除討論相關,較易被編者接觸到,近期的熱點大概是關注度例外吧。
我個人標準比較嚴。以前認真當巡查員時,深受mass creation之害。一個人建出來的低質量條目,是要許多人合力糾正過來的。除非條目涉及重要的基礎領域,有良好的擴充可能性,否則我寧願他寫慢一點,甚至不寫。維基的聲譽是由它對讀者的幫助而來;濫建關注度擦邊的小條目,對充實維基內容實體幫助不大,但維護組的編輯就有得忙了。
另一點是,某些類型的條目應該由獨立的wiki收錄。萌娘、網典、神奇寶貝百科都營運得很好。
所以,關注度可以視為刪除派的妥協點。即使是看上去沒有意義的主題(主觀),只要符合關注度(客觀),就可以保留。這對減少無謂紛爭大有幫助。


antigng將關注度演繹為「能夠符合WP:VWP:NPOVWP:OR等內容方針的最低要求。」個人也相當認同。但考慮到實質上真正完全符合這些方針的條目並不多,我更喜歡自己上面的說法,即「不符合關注度的條目,往往相當難改善。」
我覺得關注度不足是暫時保留的理據(如果保留方能夠說服我該方向有擴充潛力的話),但如果等了又等仍未見新來源,最好還是合併掉。
如果用關注度例外作為永久保留的理據,應留意到這樣很大機會要捲入大量討論之中。保留方應考慮是否有足夠精力參與這些討論,逐一說服反對者。畢竟刪除方「違反現行維基指引」的理由已經充分,保留方要說服他們為什麼某些條目屬於例外。
我懷疑有些人對關注度的攻擊,實質上是對可靠來源的攻擊。內容農場、公眾號等是維基誕生後出現的事物,目前維基未有能力介定它們的可靠性。這一點恐怕只能讓社會大眾和時間去證明了。
Yhz1221

Yhz1221:如果有這麼一個用戶A,他一年前屢次濫用傀儡破壞,被永久封禁了;在此不久之後出現了一個用戶B,此人「健康向上」,為維基做出了大量有益的貢獻,沒有進行任何破壞,且沒有捲入任何爭議糾紛當中,成為了社群廣泛信任的對象。但在一年後,用戶B無意間說漏了嘴從而被揭露了自己是用戶A的另外一個傀儡的事實。此時您對帳戶B會怎麼看?

  • 答:AGF來看,可能一時亂說話而已,不必理會。就算他真的是傀儡,考慮到他的編輯已完全「改邪歸正」,我不希望再橫生事端,不處理對社群更為有益。如果日後又開始破壞,再處理也不遲。
  • WP:沒壞別修
飯桶

飯桶:

  1. 時昭哥哥曾經獲得「人肉金盾」的光榮稱號。哥哥對此有何評論?
    • 反破壞的outlookxp不也有類似稱號嘛。成為破壞者的眼中釘,值得光榮。
  2. 哥哥是否是否覺得應該建立跨維基信用系統,使某一個維基計劃的管理員、行政員和資深用戶,在其他的維基計劃普遍性地獲得確認用戶身份和IP封禁例外權限?
    • 天掉下來是好事,但不值得動用資源開發。IP封禁例外恐怕比較敏感。
  3. 有人說:「如果一個新手禁不住別人的一點黑臉,不好好反省自己所作有何不對,反倒是一味強調自己的正確,那麼這種新手往往不會很好的參與計劃,而且可能是個麻煩製造者。」哥哥是否認同這個觀點?
    • 同意。維基是一項協作計劃。不能協作的人不適合這兒。
  4. 哥哥認為影武者是維基人嗎?為什麼?
    • 他對維基的執念比我深多了,當然算。
  5. 小天哥哥說:「三五年可能會完全改變一個人」,哥哥覺得影武者先生什麼時候能夠重新獲得社群接納?
    • 這應該問他自己。「一念天堂,一念地獄」。
  6. 如果哥哥發現中文維基百科社群的共識明顯違背了維基媒體基金會的決議,哥哥會怎麼做?
    • 應該兩面疏通,了解WMF決議背後的原因,盡力陳情。meta上的聯署,分會的請願,都可以搞。同時也要計劃如果實在改變不了WMF,社群要作出那些改變,怎樣可以變得少些。
  7. 中文維基百科的首批管理員,現在只剩下時昭哥哥一人。對此,哥哥有何評論? 對於他們的離去,社群有沒有責任?
  8. 飯桶收集的語錄(含前200條),哥哥最喜歡哪一條?為什麼?
    • 「維基雖然是自由的,但自由的代價是個人的意志經常不能實現,這是每個合格的維基人必須掌握的原則。」,見上文agree to disagree. 如果每逢爭執都是自己勝利,這叫中央集權。
  9. 耶葉爺先生假設了一個情況,飯桶也假設一個情況:如果有這麼一個用戶A,他一年前屢次濫用傀儡破壞,被永久封禁了,此後沒有任何破壞跡象;在此不久之後出現了一個用戶B,此人「健康向上」,為維基做出了大量有益的貢獻,沒有進行任何破壞,且沒有捲入任何爭議糾紛當中,成為了社群廣泛信任的對象,還被選為行政員,而且是非常活躍的行政員。但在當選行政員一年以後,用戶B在互助客棧發出了下面這段文字:各位親愛的同仁,經過一年的反覆思量和良心煎熬,我決定向社群公布一件事情:我是用戶A的傀儡。我騙取了社群的信任,當上了行政員的職位。一年多來,我深受內心的煎熬,現在已經無法再忍受下去了。請免去我的行政員身份,並且對我實施永久封禁吧。--不敢奢求原諒的用戶B
    • 哥覺得應該如何處理這件事情?
    • 「我們並不是根據背負的罪來選擇道路,而是先選擇道路再背負起自己的罪孽。」痛改前非,請求大家原諒,是一件需要很大勇氣的事情。我相信他的過往能鞭策他成為一位更卓越的行政員。
  10. 哥哥是否認為普世維基應該普遍性地給予火星國人民在獲取維基百科IP封禁例外權限方面特殊的照顧?
    • 內政問題不宜干涉。中文維基會這樣做,是因為火星國人確實很多。Global-IPBE還是需要上meta說服其他人。從中文區的角度,當然是能給就給,但其他人可能會想「你買個火星國IP就想騙我的IPBE權?」
  11. 飯桶會是個有爭議的組織,哥哥怎麼看待它?
    • 維基上大部分的組織最終都沒什麼用,恐怕貴會也不例外。但既然沒有什麼負面影響,聯誼一下也不壞。
  12. 對於中文維基百科基督教條目靈修筆記化的傾向,哥哥有何對策?
    • 因為欠缺其他宗教的編輯來盯著這些條目。需要人力。
  13. 如果有人因為維基百科的緣故被迫害而死,哥哥認為他是殉道者嗎?
    • 得看看為什麼會被逼害。如果因為國家不准寫維基而獨自堅持,我覺得算。
  14. 飯桶斷言:「雖然中文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但是在大時代的背景下,中文維基百科必然會無可奈何地變成民主試驗場。」哥哥同意飯桶的斷言嗎?
    • 不會。因為「舉頭三尺有神明」。
    • 民主和君主,終究是有分別的。
DGideas

DGideas:

  1. 請問您的編輯時段和頻率?
    • 答:一星期上線二到三次,暑假多些。考試週可能不會上來。
  2. 如果您遇到疑似破壞的新手用戶您會如何處理?
    • 答:先看看編輯紀錄,看看是不是純破壞用戶。是的話,先4im後封。不是的話,先試試相勸,告訴他「別以為偷偷破壞沒人知道哦。」
    • 拯救新手是一個大話題,需要社群現行機制(以至心態)的大幅調整。我會嘗試另文回答。
烏拉跨氪

烏拉跨氪:若您選上管理員,您將主要關注哪些管理員操作。您是否會關注現在某些由於不受管理員關注而導致處理緩慢的申請頁面?

  • 答:見上。有意處理維基百科:合併請求和EP。就算搞不定,讓EP活躍一點,多點意見也有幫助。
  • 另外,我覺得管理員身份對重整VP的秩序有一點點幫助(來自被社群信任的用戶本身,而非來自任何權限)。
Snorri

Snorri:

  1. 你認為管理員對客棧或條目討論頁中的爭論應抱持怎樣的態度?最低限度和最佳的作為是什麼?
    • 答:管理員在參與討論時沒有特權(當然名號會響一點),所以還是照樣討論。當然,管理員的經驗和人脈有助他們以最適合的方案去梳理問題的脈絡,將無益爭吵的能量盡可能轉化為建設維基的資源。將觀點的攻擊引導成補充來源,增加不同角度觀點的機會。
  2. 最佳的作為應該是主動帶領討論,用自己的經驗協助化解爭議吧。最低限度估計是不參與討論,靜觀其變。畢竟留住清白之身,必要時刻站出來終止討論也是有用的。知道自己調解能力的極限,將工作留給合適的人也沒甚麼不好。有些資深用戶間的爭執很難調停,一般管,理員出手也會被混亂吞噬。如果借機拉風向,調動親友支持票,可就流於下品了。
  3. 如果解決一個爭端需要閱讀長篇的討論串,你是否願意仔細閱讀?
    • 答:一般而言會看。我不喜歡tldr。然而二二八事件這種長度的話,恐怕我也得投降。當然如果有其他管理員願意一同吃掉一部分,我也願意出力。
  4. 你怎樣看待「投票不能代替討論」這個觀點?
    • 答:見上文agree to disagree.如果一件事不包括價值觀的話,討論必定較佳;如果有價值觀爭議,而又無法排解(如百萬條目標誌,是一個審美觀問題),就可能需要投票。投票和討論都是解決問題的手段;如果明知討論已經失敗,那就只能另尋它法了。
  5. 你認為當今的中文維基是否處於良性發展中?有哪些亟需改進之處?你認為中文維基的管理員在相關問題上應該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 答:條目的增長健康。某些專題組的成績斐然。不過社群依然欠缺有效率的爭執處理機制,只是近一年的黨爭力量有所咸弱,大家算是得享太平而已。
    • 社群依然欠缺發展方向的統計調查工作,對更新型小更改欠缺有效的激勵和質保手段。不過社群也這樣子走了許多年了,也不見得未來會有甚麼改變。
    • 爭執處理方面,管理員應在力能所及時,擔當一個fact-finding或者調解的角色,減低沖突的烈度,避免問題擴大化。但如果確實搞不定,及早放棄,不要加入泥漿摔角也算是合格了。社群發展方面,可多寫一些對社群發展的見解,嘗試在方針版推進有益的修訂。
    • 如果確實有時間,試試帶新人就完美了。不過要麼不帶,要麼就帶到新人出關,不要中途跑路,告訴我甚麼「維基百科不強迫任何人參與」。
Cwek

Cwek:

  1. 「維基百科不需要更多的管理員,而需要更多管理能力的志願者」,我們真的需要這麼多管理員嗎?(看了meta:List_of_Wikipedias下,我們是10W區管理員最多的),而且有不少不甚活躍的管理員,應該報以什麼態度?
    • 答:見上方「最小權限原則和最大權限原則」。如果權力運用恰當,就算只幫上一點忙,對大家都有益。
    • 更新,在1M區中,俄、意、波三家的管理員比我們多。日語的比較少,但他們有刪除員,將管理員的部分權力下放了。
    • 至於「怎樣將成員培訓成具有管理能力的人才」,有人問我我再回答。
  2. 如果你或你認為某些同行無法應接管理職責,出現尸位素餐的行為,你會怎樣做?
    • 答:我自己會向社群交代,並在必要時辭職。但我不覺得其他人需要這樣做。現充不是一件錯事。
  3. 你認為管理員和社群是否出現一些不可說的派別現象,或者你認為你是不是屬於這些派別中?會不會出現利用管理職權對派別偏幫?
    • 答:這個……「物以類聚,人以分」。希望大家只是因專注不同的領域,而加入不同的群組。
    • 現階段沒有參與任何線上或線下組織的維基人依然很多。濫權一下子就會被抓住。所以我認為不會。
  4. 面對有爭議的操作,你能否及時作出回應?
    • 答:我保證被質疑時不會跑路,會給出解釋。可是這不代表每一個討論我都要「奮戰到底」。
火車書呆

火車書呆:

  1. 試問閣下,您對於管理員之認知有多少?
    • 答:這個問題其實很巧妙。標準答案自然是「管理員沒有任何高於其他用戶的特權,唯能實現社群討論所得的共識。」,他們只是當社群達成共識時,負責執行的人而已。
    然而,實際上,由於許多時候共識不清(例如參與AFD的人數太少,或者前後不同地方的共識矛盾,或DRV中有人提出新的關注度證明)時,管理員的重任就是判斷什麼是共識,或「這些理據是不是目前共識中規定有效的理據」。這也是為什麼管理員要熟讀方針指引,了解社群新近共識的原因。他們要記住舊旳共識及後面的精神,並當遇到挑戰時,明白那件事關乎甚麼共識,靈活運用。從這個角度而言,管理員可以算是律師或法官。
    亦有一些管理員主要是維護維基系統某些因高風險而被保護的核心部件。這類管理員比較接近系統工程師。他們理解社群的共識後,常會自己決定技術細節,將共識以技術手段實作出來。
    我的論述對管理員在中文維基行使的權力有較深入的解讀。
  2. 試問閣下,會因為年紀問題而對其他管理人員候選人投下反對票嗎?為什麼?
    • 答:我的意見:「我一般而言不會支持高中生參選管理員。他們的高流失率和不定的上線時間,以致成熟程度都令我卻步。而且我認為高中生還是別為維基誤了前程。」高中生活相當忙碌,而且高考/DSE/指考對個人未來有極大影響。在這種情況下要擠出時間來當管理員不容易。如果當到一半就因時間不足,許多事情都無法處理妥當的話(特別是萬一出現爭議,要趕回來解釋時),反而不美。
  3. 試問閣下,根據封禁方針,封禁用戶時,應注意什麼?
    • 答:首先應想清楚是否一切調解的努力都已失敗。封禁應被視為最後手段(例如,絕大多數情況下,我們應先就該項目警告用戶,不可一來就封)。假設在處理VIP時,決定一普通用戶需作有時限封禁,應先留意他的封禁紀錄,看看過往的封禁原因,決定時長並避免車輪戰;再來應抓出對方的不當編輯,明確寫在封禁原因上。寫原因時不要太簡短或帶有敵意。封IP時,小心封到常用出口。
    • 這些通用措施適用於普通用戶。對於廣告手,還是先封下去,對方如果有心解封自然會提出來,那時可以再細心引導。大部分的廣告手都沒有興趣真的按維基的要求來寫條目。
  4. 試問閣下,那些情況下,您必須避嫌?
    • 答:現行明定的避嫌有三項:保護、封禁、刪除。首要認識是管理操作不可以一人完成,所以管理員不可以動議刪除(提CSD),自己又當裁決者(刪下去),避開覆查。封禁方面,應避免處理和自己有密切關係的人。總之,只有自己該事件毫無關係時才適合當裁判。
    • 所以我在上面說,管理員保留清白之身,在VP失控時出來善後,也是可以接受的做法。
達師

達師:

  1. 您對目前中文維基百科的視覺審美如何評價?比如說UI、首頁等等。您是否會參與這些方面的改善?
    • 答:我對視覺審美毫無心得,也不懂得怎樣改善。UI方面,英文版撞庫事件,令我留意到維基的登錄警告較差。應盡快鼓勵全民2FA。
    • 真要說的話,希望WMF關注一下失明人士使用維基時遇上的問題。--Temp3600留言) 2020年2月7日 (五) 15:47 (UTC)
  2. 請介紹一下您的主要條目編輯方向。
    • 答:我很少寫條目。真要說的話,對翻譯英文生物化學條目多少有點信心吧。原創條目要讀的參考資料太多了。
  3. 有很多人認為工作量大的管理員出錯也是難免,社群應當適當容許這樣的錯誤。您同意這種說法嗎?
    • 答:出錯是難免,可是被抓到就應該坦誠道歉。社群容許操作上的失誤,也同意規則解讀時會有不同的看法。但不容許明確違反社群共識的操作。
  4. 您對長期高強度工作的管理員與很多用戶結怨這件事情如何評價?
    • 答:「譽滿天下,謗亦隨之。」能做到不結怨的管理員,值得推上去當行政員。
  5. 您是否認為車輪戰是一個很好的解任理由?
    • 答:是,除非對方在IAR後,成功說服社群該項操作本身是必要的。在解任投票上面才解釋就有拒絕溝通,意圖寄望反對方忘記此事的嫌疑了。管理員IAR後本來就應該主動解釋。
  6. 您對中文維基百科目前管理員群體的地理位置分布持怎樣的看法?
    • 答:主要還是在華語地區,所以歷史積怨頗深。希望日後有home wiki在外語的人選上中維管理員,可能有助調停。
  7. Template:AdvancedSiteNotices上,兩位管理員由於意見不一致,而開始編輯戰。現在您是一位旁觀的管理員,您會怎麼做?
    • 答:我會先跑去TG群報告,看看有沒有行政員願意出面調停。由於管理員可以self-unblock,權限上是制不住的。只能請他們移去draft頁面繼續討論。說到ASN,估計是加上了一條新通告,然後措辭有爭議吧。那麼我會先移下來。我自己不會動用緊急解任。
Carrotkit

Carrotkit:

  1. 您最尊敬哪(幾)名專責編輯條目的非管理員編者?他(們)有甚麼優點?
    • 答:這是我當初看RFA舊題比較有印象的題目呢(笑)。
    當然是姐姐大人!姐姐在編輯ACG條目方面相當高產(個人較有印象的是捏造陷阱 -NTR-心跳文學部!),在ACG專題創作獎中排到17級(中維前十),而且在各類獎項投票、以至在專題獎的維護方面都有長足的貢獻。我每次到DYK,都看到姐姐大人投的票,而且審查條目周密細緻,實在令我佩服。姐姐還主辦過動員令呢!
    還有!姐姐大人的用戶頁設計優美,簡約之餘不失個人風格,我不能及其萬一。
    總之,姐姐大人每一方面都比我優秀(管理員應該要讓給她當)。姐姐大人是完美的!
    最後,恭喜姐姐獲選維基翻譯專家
  2. 您最尊敬哪(幾)名專責維護工作的非管理員編者?他(們)有甚麼優點?
    • 答:上面都說了哦(笑)。
    唔...還有?鋼琴小子在天文學及化學方面相當高產,個人對他的bot還有些印象。偶然也有參與VP的討論。個人感覺比較低調。
    KirkLU的站務案例庫是目前中維社群研究過往共識最有用的工具。
    另外,DC17的主持中也有不少優秀勤勞的編輯。Eric與Boyu都做了不少的前期準備工作;Zest和Cohaf的評審量遙遙先其他人;Eric, Boyu, 薄荷在我鴿掉的時候努力完成收尾工作。沒有他們就沒有DC17。
  3. 您最尊敬哪(幾)名管理員?他(們)有甚麼優點?
    • 答:XiplusWhitePhosphorus在維護RFBA非常盡責。
    • 此外,Xiplus年中無休,翻譯了好幾十期技術新聞。我想藉此再一次感謝他、Minorax、Cwek、夢蝶葬花,還有其他過往一年有份翻譯技術新聞的編輯們。
    • 亦感謝WhitePhosphorus對DC17的技術支援。
    Antigng對方針極為熟識,而且邏輯很強。對理化條目亦有心得。在commons貢獻了不少圖片。RFBA偶有獨到意見。
    想提一提User:和平奮鬥救地球。台大維基社、TG群等都因他而起。而且非常善於用戶溝通(宇帆)。可惜現在生活忙碌,恐怕近年不會回歸了。
    抓破壞是Lanwi1Outlookxp的強項。Outlookxp同時寫了很多台灣廟宇條目。
    J.Wong儘管現實生活忙碌,依然抽出時間打理TG大群的秩序,以及對香港用戶組的發展提供意見。
  4. 您最想封禁哪名未被封禁的用戶?(可以不指名道姓)
    • 答:暫時沒有。那些在VP搗亂的人,通常都很快被封。現在還有編輯禁制,處理小型爭執時已經可以不作封禁了。
  5. 您最想解封哪名被永久封禁的用戶?
    • 答:暫時沒有。
  6. 以下五類用戶,何者對維基百科的危害最大?
    • 破壞者
    • 擾亂者
    • 尸位素餐的管理員
    • 無禮待人、但貢獻優秀的用戶
    • 作品素質低下、但有心貢獻的編者
      • 答:破壞者和擾亂者維基自有方法應付。我不相信單憑破壞者就能夠動搖維基的基石。擾亂者較麻煩,但無視他,繼續正常討論即可。要忍下找他算帳報仇的心態。
    尸位素餐的管理員無害但不甚雅觀,特別是當出現所謂「6個月編輯一次」的情況。管理員的力量來自社群的信任,而非權限本身;長期不活躍的管理員實質上在消耗這份信任。而且,不工作的管理員有可能與近期社群共識脫節。作品素質低下、但有心貢獻的編者不算是危害(因為這類人不多,而且通常被封後不太會繞過封禁),但要勸他重回正軌,就很考管理員的功力了,這件事比處理另外四類人都難。在實務上,很多時都用冷暴力趕走他們就算了,但這長遠會削弱整個社群的力量。
    貢獻優秀的用戶通常是最難處理。他們有各自的支持者,一吵起來,天崩地裂。而且社群往往念舊,不願意狠心將人掃地出門,很多時候也根本掃不了。這種情況只能寄望有元老出手,願意出面調停,尋求共識。如果沒有人願意出面,就只能等其中一方自行醒悟了。
    香港分會正亡於兩群優秀用戶間的鬥爭。
  7. 您認為這些問題分別是想試探甚麼?
    • 答:對社群其他活躍用戶的了解,或許可以選出選出遺珠擔任不同職務?而且,了解社群的人事也是能夠履行管理員職責的前提。
    另:我有考慮過回答User:胡葡萄/猴子孵育場,但考慮到未得邀請就到人家的用戶子頁亂寫一通好像不太禮貌,故放棄此打算。
  8. 2018年7月對中文維基百科是一個不順利的月份,好幾個維基人先後因為不同事件退出,而動員令也遇到空前絕後的爭議,致使三人申請退出。請問閣下會如何挽留一個對維基百科感到失望而打算退出的優秀維基人?(無意要求閣下對社群爭議發表看法)
    • 答:哎。作為DC16的籌委,我承擔共同責任。是我們的統籌失當,反應過敏。挽留方面,我覺得簡單一句「維基會等你回來」就足夠了。休息一下,對大家都好。
  9. 對於我這種性格比較偏執、喜歡與別人起爭議的編者,閣下通常會如何應對?
    • 答:抓你回去做題。祝學業順利,研究愉快。
Bluedeck

Bluedeck:

  1. 管理員相關
    1. 您認為管理員濫權的原因是什麼?
    2. 您認為管理員對一部分請求視而不見的原因是什麼?
    3. 您認為管理員效率低下的原因是什麼?
      • 答:我們應該先討論甚麼是「濫權」。「濫權」廣義來說,是「管理員操作不當」的統稱(注意這兒存在巨大的自由心證空間),狹義來說,特指違反方針指引(以致應被解任)的管理員權限操作。要注意最常被指「濫權」的情況都與避嫌要求有關。
      • 通常「濫權」都與一些容許管理員採自由心證的做法有關。我要再一次指出「管理員……唯能實現社群討論所得的共識。」的漏洞:在實務上,VP的參與人數有限,處理資源有限,在一定時間內是無法處理所有社群當下需要討論的問題,這可類比為立法機關在會期結束仍有積案,只能棄案。在這情況下,站內社群行政機關的象徵——管理員,只能按自己對社群共識的理解去操作,而這個理解是因人而異的。既然有自由心證空間,那麼不同意方就可以提出「操作不當」的指控。管理員永遠站在風口浪尖上:正確的決策會成為日後的判例,最終寫入方針;錯誤的決策則會被指為「濫權」。比如封禁時長累犯,應該1天>3天>7天>1個月>3個月>6個月>永久,還是某幾個可以跳過呢?
      • 顯然地,管理員認真翻查方針,了解相關討論,有助說服其他用戶自己的判斷是正確的。然而,部分的討論相當複雜臃長,管理員要準確理解它們,相當費時費力,情願跳過不搞。有些案子則是雙方背後勢力強大,管理員操作下去就要面對無休止解釋,維基百科:願意做出棘手封禁的管理員|不如避事]]。
      • 請求效率方面,有一些問題(如unblock)涉及複雜的人事爭議,特別是解封用戶往往需要和對方溝通,過程不好受;另一些(如ep)缺人討論,無法達到方針的共識要求,特別是技術類ep缺乏這方面的用戶參與。還有一些(如merge)實作上比較麻煩,沒有什麼人有興趣。總之,案子複雜,有掉進泥濘的風險,效率就會降低。
  2. 3RR 和其他的一些封禁的時長是一日(24 小時),但實際操作中,也有管理員採取封禁一天又 7 小時(31 小時)的做法。
    1. 您認為是何理論賦予管理員封禁一 3RR 用戶 31,而非 24 小時的權利?
    2. 您是否,以及為何認同該理論?
    3. 您如何在 31/24 等類似選擇中決定?
      • 答:按我觀察,31和24都有人使用。事實上並無任何理論支持其中一種方法。正如上述,維基並沒有就封禁長度制訂過任何方針,決定量刑是管理員專屬的權力,且在行權時無須向任何人解釋。故此,「封禁31小時」的權力來自管理員有任意決定封禁時長的權力,31小時僅僅是權力的一種體現。我無意指這是一種好習慣,但既然事實如此,也應該指出來。31/24問題上,我會將其視為一種維基社群的文化。考慮到31有一定可能能夠打亂生活規律,我比較偏愛31小時。
      • 如果想限制管理員決定封禁時長,或其他自由心證的權力,社群必須先整理舊有的判例,並經討論後決議出成文法規。判例法的模式需要管理員對舊有案例有透徹的了解,在目前的社群環境下不太可行。上級法院的建立顯然同樣遙遙無期。目前而言,我認為管理員只能在作出這類自由心證決議前,先諮詢社群;但我無法保證會不會被其他管理員「捷足先登」,搶掉案子。此外,在做出判決前,寫清楚判案書,既能強化自己的理據,避免「濫權」指控,也能為其他人提供判例上的參考,協助其他管理員斷案,並為方針成文化提供理論上的基礎。
  3. 關注度相關
    1. 您對關注度的態度?
    2. 您認為關注度的意義?
    3. 關注度與WP:V的關係?
      • 答:上面安可一題已有相關論述,這兒再針對題目補充。關注度可以視為NOT,V,NPOV,OR的執行版本:它實質地決定了維基的收錄範圍。事實上,關注度一向是AFD佔最多的刪除原因。
      • 關注度的目的是確保V等核心方針能夠得以執行:如果一件事物無法找到合格的來源以支持其存在,就應被刪除。關注度的細分指引,則決定了社群認可,由於主題足夠重要,可以在創立時暫時豁免可供查證要求的條目。留意如果長期無法找到來源,主題仍有可能因無法找到足以支撐條目的內容而被合併掉。(然而,我們應留意維基對unreferenced其實處理不嚴——我自己也不確定V執行時要有多嚴格。這多少可以算是維基法規與實務上的差距吧。)
      • 也可以說,unreferenced的條目與被掛闗注度模版的條目一樣,都處於一種「推定最終會找到可靠來源」的狀態,只是在被掛闗注度後,這種推定被打破,保留方必須找出實質證據。關注度只是為提刪這類條目提供一個有序的方式而已。
  4. 目前刪除守則中只講到了管理員關閉討論的流程,對於非管理員能否關閉討論,並未提及。
    1. 您是否,以及為何認為非管理員用戶有權處理存廢的無共識保留、合併重定向、刪除理由消失保留?
    2. 如果您的理由是方針條文,請問您認為這些條文的意義?
      • 答:目前的多次討論已明確給予非管理員關閉討論的權利。
      • 我的意見是:如果他們處理後沒有被挑戰,可以視為達成了一種沉默共識;但如果有其他用戶不服,管理員對共識的裁定有更高的效力。這呼應我上方所指「管理員的任務是判斷共識」的說法。
      • 我尊重社群的決議和實務面考量(比如說,減低管理員的工作量。),然而,除非提刪者主動撤回、提刪情況有變、有充足討論以致共識可以明確地斷定等情況外,我認為不應給予普通用戶關閉存廢的權利。關閉存廢等於判定共識,決定那一方的論點比較有力。這項判定權建基於社群特別給予管理員的信任。目前的政策下,認為關閉有誤的用戶可以通過重開討論來上訴,算是兼顧了行政效率與其他用戶的反對權利。如果普通用戶擁有絕對的討論關閉權,那是不是只要7日結束後搶先關閉討論,其他人就得去DRV排隊復審?
      • 另:這一題我看過bluedeck的說法。我認為這個可以類比為大陸法與海洋法的分別。大陸法相信單憑理性即可斷案,法官的工作和機械差不多;海洋法系則相信事實判定要由人負責,故法官外還要設立陪審團。可能受成長環境影響,我認為共識是不可能單由理性而得出一致結論的。
王家林

王家林:請談一下您對五大支柱中的中立觀點和不墨守成規的理解。

  • 答:
  1. 中立觀點:維基百科是世界的鏡子。我們反映社會上(多元的)意見而不試圖改變社會。我們述而不作。或者可以用前輩的零言堂理論解釋。
    • 然而,這一點看似愈來愈困難。隨著維基愈做愈大,對社會的影響力不斷提高。近來有不少機構想藉助維基對抗"fake news"[1],將維基視為「正確的資料來源」。維基的譯名、選用的圖片和資料等都有巨大的影響力。而且WMF本身亦有價價觀傾向。如何和潛入維基的另有目的之輩作鬥爭,將是未來的一大課題。
  2. 不墨守成規:IAR。方針的精神比文字更為重要。考慮任何問題時,常識都比維基上的規則優先。另外,向別人解釋自己為什麼要IAR至關重要。本條的精神在於提醒大家維基方針並不是甚麼神聖的規章,如果有必要修改,就改。
春卷柯南

春卷柯南:

  1. 如果你發覺某個用戶誤入歧途,你會如何疏導?
    • 答:這個實在難……只能勸架。先要問/查出「誤入」的原因,看看有沒有辦法談出一個調解方案。必要時,義正詞嚴告訴他社群不接受某些行為。如果再不聽,也只好封了。最近這類事件有fauzty, 有jasonn. 兩個看來都勸不了。我也沒有什麼好法子。C/I這一對有愈演愈烈之勢,求有能之士從中排解。
    • 更新:四人都先後淡出維基。顯然Walter Grassroot的用戶頁引句:只是忍他、讓他、由他、避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待幾年你且看他。確實有道理啊。
  2. 對於香港人國籍標示、中外關係條目爭議之類的政治爭端,你會坐視不理,還是行動?
    • 答:這類問題維基通常已經達成共識,或有某個慣用的處理手法。除非情況有變,否則依循舊例即可。這類問題再討論也不會有共識的。如果我行動我也只會勸架。
  3. 請以自己的文字按次序定義一下以下幾個維基百科術語:管理員、永久封禁、用戶查核。
    • 答:管理員上面火車一題說了。「永久封禁」是維基的(本地)最高處分,也代表社群絕不接受某種行為。通常亦代表對某個人close file,不再討論。「用戶查核」是一種技術手段用以判定傀儡,唯(通常)不能判定IP與用戶的關係。現時本地權力已被收回,管理員應減少依賴CU辧案。考慮封禁其他用戶時,應先想他的行為是否不當,而非懷疑他是不是傀儡。獵巫會害死維基。
秋意假髮濃

秋意假髮濃:假設您當選後,遇到當時對您投支持票的維基人3RR或與其他維基人鬥起來,您會如何處置?

  • 答:如果實在「情深意重」不敢處理,避嫌不理就行。鬥爭問題應盡力勸架,內鬥永遠損人不利己。如果3RR等危急情況,唯有按本子辦事。真違反3RR證據確鑿,對方不服氣也無話可說吧。
  • 我猜信任我的維基人,在我勸架時會比較好勸吧。
Bencmq
  1. Bencmq:見User:Bencmq/RFAQ
    • 答:要求他:1. 描述自己做錯甚麼 2. 向當事人道歉 3. 承諾不再犯下同樣錯誤。如果全部做到,將禁期減至三天。並提醒如重犯,禁期將大幅增加。
    • 如果再次破壞,顯然是愉快犯了。至少得封六個月。如果想寫條目,可以在用戶討論頁寫。如果真寫了幾個月還沒有搞出麻煩來,可以釋放。
    • 說到底,還是「知錯能改」四字而已。
Stang

Stang:

  1. 請簡要說明如何修復剪切移動。
    • 答:正確答案見en:Wikipedia:Administrators'_guide/Fixing_cut-and-paste_movesSpecial:合併歷史是最簡單的做法。如果要手動操作,就將新頁面暫時刪除,將舊頁面移動到新頁面,再將新頁面的版本還原。如果過度複雜(如歷史重疊),可以投降。(An appropriate procedure for such a case is to forego the history merge, and instead handle the situation much like a normal merge; put a note pointing to the other version of the page on the article's talk page. )加個模版提示就算了。
  2. 如果有兩用戶某甲與某乙,他們的用戶名相近、編輯風格相似、均過度支持某種理由、編輯的文章相似、均參與編輯戰、總是非常巧合地在某些場合出現、帳號之間登錄時間互補、等等。但被交至用戶查核請求後用戶查核員的結果是(假設該請求被接受,儘管現實中{{duck}}是很可能的回覆)不相關 不相關。請問,您是否會以濫用多重帳號為由處理該某甲與某乙,並請給出理由。
    • 答:不會(避免和CU直接沖突),但這不意味他們不可以被其他理由所封禁:編輯戰(即使沒有違反3RR)本身就是一個封禁原因。
    • Antigng火車書呆回答本題時提出過他們應被視為真人傀儡而照例封禁。我個人認為,對於資深用戶,"真人傀儡"這一條應盡量慎用。本條等於指稱「我明知你們是不同的人,可是你們的行為都受主腦控制,與一個人無差別」,一出本條等於攤牌。
  3. 編輯戰在中文維基百科並非什麼罕見的事情。在面對編輯戰時,管理員可以有如下操作:不理會;臨時全保護頁面;封禁全部涉事用戶;封禁部分用戶。您在何種情況下,會選擇何種處理方法?請各舉出一個例子。
    • 答:「不理會」適用於避嫌或雙方在WP:BRD取得相當進展的情況。「全保護」為多名用戶參戰,及條目本身相當有爭議時用;「封禁」可用於只有二名用戶就冷門問題參戰,或有用戶因編輯戰連帶違反其他規則(如WP:CIV)時才考慮。如非太劇烈,管理員應試圖排解爭議,避免單靠紀律手段。
Antigng

Antigng:

  1. 某位俄羅斯雕塑家於2007年創作了某一雕塑作品,並在紐約的某個廣場上公開展覽。試問,在未經雕塑家許可的情形下,是否可以自行拍攝這一雕塑作品,並以cc-by-sa發布到維基百科或者維基共享資源?
    • 答:我的回答與kolyma相近,都以美國版權法104b為基礎。104(b)(2)指作品於美國「出版」(publish,這兒又可稱為公開展示)「「publication occurred when … the original or tangible copies of a work are sold, leased, loaned, given away, or otherwise made available to the general public...」 (Nimmer, § 4.039(A)」,故本品受美制「作者死後+70年」保障,自行攝影侵犯了雕塑家製作衍生物的權利,故不可使用。另留意美國的全景自由僅限於建築物外觀(The copyright in an architectural work … does not include the right… if the building in which the work is embodied is located in or ordinarily visible from a public place. )。
  2. 某位美國雕塑家於1957年創作了某一雕塑作品,並在莫斯科的某個廣場上公開展覽。試問,在未經雕塑家許可的情形下,是否可以自行拍攝這一雕塑作品,並以cc-by-sa發布到維基百科或者維基共享資源?
  3. 某位日本漫畫家於2010年創作了某一漫畫作品。該作品在中國公開發售。試問,在未經漫畫家許可的情形下,是否可以自行描繪這一漫畫作品中的主人公,並以cc-by-sa發布到維基百科或者維基共享資源?
  4. User:鏡音鈴開發了一款可以快速編輯維基百科的工具Wikiplus,該工具以apache許可證發布。試問,在未經User:鏡音鈴許可的情形下,是否可以把它的源碼複製到自己的腳本頁面?
    • 答:官方答案見這裏。簡而言之,可以。
  5. 依據方針,「所有(封禁申訴)郵件均應寄到封禁申訴專用電郵列表(unblock-zh)。」如果你是管理員,有一位被封禁用戶給你發郵件做出申訴,在郵件中註明「這是私人郵件,請勿轉發給其他管理員」,而申訴的理由也有一些道理。你會怎麼做,為什麼?
    • 答:無法處理。我會問他可否將信轉給unblock-zh。我願意和他討論其他有關的事,但解封涉及其他管理員,對方有權利了解事情。
  6. 假設另一位管理員依據這種「私人郵件」解封了用戶,卻沒有把郵件fwd到unblock-zh,也未做出任何說明。如果你是管理員,你會怎麼做,為什麼?
    • 答:如果被解封的用戶在此之後沒有任何不當行為,就AGF了事(在我而言,這等於管理員以自身信譽為擔保,進行IAR操作)。如果有,就要追問解封管理員當初對方許下了什麼承諾,看看能不能拿到那封信。如果不能,唯有假設沒有那封信(即封禁期滿自動解除),按此計算新的封禁期。並建議被封禁方不要再依賴非正式管道,以免其他管理員堅持他沒有道歉/承諾時難以辯白。顯然地,這次再被封,應該就不會有管理員願意自損信譽擔保他出來了。
    • 萬一出現車輪戰,估計就是社群兩邊站隊沖突了。那麼我還是乖乖退場吧。

范:

  1. 在處理封禁申訴時,您認為到什麼程度才需要禁止用戶編輯其討論頁;
    • 答:常見情況為對方的申訴被多次拒絕後依然堅持以相同理據申訴,並指責涉事管理員不公,毫無悔意。另一可能為對方於討論頁散發廣告。
  2. 用戶申請權限時,因創建條目未達75個無法申請巡查豁免,轉而申請巡查權,希望以此獲得豁免。試回答在此種情況下您會如何處理此請求。
    • 答:我了解本題的用意和原型。首先,巡查豁免權並非硬性規定一定要創建滿75頁;如果對方喜歡擴充頁面,有數十個DYK,我一樣會批出去。其次,巡查權的核心為對新創頁面進行基本審查,近年申請中所問的問題亦為此類。如果對方有意兼任巡查工作,並有相關經驗(不一定要很活躍,做得對比做得多更重要),我會批出去;如果無此能力,實在只能拒絕。如果對方建立的條目質素優良,巡查表現合格,他以甚麼理由來申請權限並不重要。
  3. 如何看待封禁申訴只有極少數管理員肯處理?
    • 答:處理上訴前,要先理清封案的起因,以前的犯錯紀錄等等。這涉及大量資料的閱讀。部分於unblock-zh處理的上訴案需經管理員集體協商。此外,資深用戶的封禁往往涉及人事問題,處理得不好會被扣「濫權」帽子。綜上,這事吃力不討好。
Thomas

Thomas:

  1. 如果某頁面被 「 A1. 非常短,而且沒有定義或內容。」 提報快速刪除,請問 閣下的處理方法。
    • 答:這個理由多次被討論過。一些參考見Wikipedia talk:快速刪除方針/存檔8#對於CSD A1:無所適從。Antigng指出過我們應留意條目的上下文是否足以讓我們鎖定條文的主題(人物),而您指出的應先等一會,保證作者已遺棄條目,及「是否沒有任何來源,也不太可能有效擴充」,個人認為也是十分正確的。故如能鎖定條目主體,並能在網上找到補充資料的話,就不應用A1。不符合A1時,可以換其他理由刪掉,或移到作者的用戶子頁。當然,在處理前,應先檢查條目的歷史,以免破壞者借管理員之手先破壞後刪除。
    • A1於2019年又再次修正。目前的版本要求「條目的內容籠統,或甚至根本沒有提及條目主體,使條目不能用以區分其他事物。」,相信執行上已經更為清晰。
  2. 某遊樂場因為關注度而被提刪,該條目的存廢討論已經超過7天:
    1. (×)刪除,只是普通遊樂場。 --巡查豁免者
    2. (○)保留,有來源,報紙以標題報道開幕的情況。 --115.162.35.27
      1. (:)回應,只是通知公眾發生某事件的例行報道。 --巡查豁免者
    3. (×)刪除,缺乏關注度。 --管理員大人
    4. 除了不理會該討論外,閣下對該條目的存廢會怎樣關閉,條目會保留、刪除、無共識,還是 閣下都參與該討論,再由其他管理員關閉討論及決定存廢。請 閣下就該存廢討論的處理作出簡述。
    • 答:可以先找找保留方所指的報紙,看看內容是否符合「有效介紹」。可以請IP君上傳有關報紙作證。找到後,如果報導確實足以支撐條目,可以保留,並將該報道加到來源去。一般而言,住宅區附設的迷你遊樂場是不會符合關注度的,故可以將其合併到所屬的公園/居苑裏。如果無法檢查來源,可能得暫時保留條目,並請求其他維基人協助查證。條目處於「無共識保留」狀態,直到其中一方檢查來源,確認其是否能支撐條目後,再決定。
Panintelize

Panintelize:

  1. 說說對WP:BITE的看法
    • 答:WP:BITE提醒我們應盡量避免傷害新手。維基人事實上很少如範例般針對新手——他們不會故意到新手的討論頁嘲弄一番,而只會按程序照本宣科地掛上CSD和警告模版。然而這對新手可能傷害更大——日常生活中,大家不都怕紀律程序甚於老師責備嗎?如果碰上犯錯的新手,應試試用自己的語言向他們解釋,避免TW式的機械警告。
    • 然而,為什麼維基依然是門檻奇高的開放式社群呢?因為一般而言,他們接觸的第一線站務人員——巡查員並不會太關心頁面的編寫者是誰。巡查員的首要工作目的是將不合適的條目挑出來(特別是廣告),而不是搞新手輔導班。可是,中文維基有誰真的有辦「from cradle to grave」式的新手教學呢?新手先被巡查員貼模版後,未必就能找到人來解救自己。結果,大部分新手就會放棄,離開維基。
    • 然而,巡查員不背這鍋。就算不用擋戰牌,巡查員的任務是「讓每篇條目在某種意義上都能得到及時檢查」(維基百科:新頁面巡查),而不是對人。如果有高效協助新手的方案(例如將新手轉介到輔導組),相信巡查員會樂於遵從;但如果要求巡查員負起教育新手的首要責任,那巡查工作本身就會無法維持。
    • 說到底,教育新手是一種有一定時期性的責任,與維基百科不強迫任何人參與是有一定矛盾的(除非能開發出自學套件,那時再算吧)。大部分人都希望採「新手問一題,大家答一題」的模式,不希望背辦課程的責任,可以理解。我個人之見,還是請基金會方面開發wikitext教學套件比較有希望。
  2. 管理員的工作跟新手去留意願有什麼關係?
    • 答:管理員是維基整個系統中最(容易)官僚的。其他人沒有權限,只能討論再討論,最多罵人;但管理員先按CSD刪條目,再因新手發脾氣而封掉,過程順理成章而毫無解方。如果管理員以官僚技巧對付新手,三兩招就可以將對方趕跑。這在對抗破壞者時是必要的,但對抗潛在貢獻者就是維基的大損失。
  3. 您將如何在執行工作時最大化留下來貢獻的新手數量?
    • 答:一個技巧是發現新手的編輯出現問題時,不要直接幫他們改,而是到用戶討論頁提醒他們。如果想通了,新手會回去改正。面對新手時,要以「學長/姐」的心態去教育他們。
    • 手打警告,棄用TW模版也是個好主意,不過得視乎個人精力。
    • 推介:這類新手問題,看靖天子的RFA會有不少啓發。
Innocentius

Innocentius:希望您能正面回答您對善意推定態度指引的認識。

  • 答:我的態度是「AGF以待人,POL以律己」。對待他人的可能錯誤時,應優先考慮對方並非有意犯錯,直至毫無合理疑點(這有點像無罪推定原則)。例如當LTA自稱悔過希望解封時,無論過往紀錄有多差,都應該相信他的承諾(當然,相信他一不代表當下就要解封,讓他在用戶討論頁寫條目後由其他人代交EP也是一種做法)。我認為將benefit of doubt擴展至極致就是AGF。考慮到維基系統提供驚人的回滾(rollback)性能,WP:BOLD一點比保守更好。
然而,當其他人挑戰自己的見解時,我認為不應該用AGF擋回去,而應該確確實實搬出方針和證據來支撐自己的行為。「我覺得你這樣做不好,因為...」「請你AGF我。」這種對話是很沒意思的。自己的行為應該要有信心解釋給他人聽,而非單方面依賴他人的善意。
AGF的總結裏寫著「除非有明確的證據,不然應假定致力於這個計劃的人們在試圖幫助這個計劃,並非在傷害這個計劃。」正正說明維基上的舉證責任屬於提出指控方。只有在足夠的證據下,才可以證明對方懷有惡意(既然有證據,就不需要假定),否則就應以對方「並非惡意」來解釋他們的行為。總之,提出指控就必須舉證,不能搞陰謀論,誅心論。
James970028

James970028: (註:當初不知是火車君改名,留於此處作為警惕)

  1. Special:最近更改中不難發現有許多僅編輯藝人明星的用戶,然而這些用戶時常是不了解方針指引的,在遇到這種用戶於維基百科做出所謂被視作破壞的編輯時,您將會如何進行處理?
    • 答:如果程度真的達到純破壞就好辦...按正規程序回退查封即可。如果編查紀錄,對方非純破壞用戶,可以試試勸導。比如告訴他更新資料時,要同時附上來源,來源要是新聞/官方資料,不能是blog,語氣要中立,不可以太熱情,如果不聽,即使改了條目也會被回退。慢慢教育,有機會成功。或者給幾個良好修改範例給他,看看效果。如果我實在搞不定,只好轉介給其他願意輔導的資深用戶了。
  2. 試解釋為何會有WP:DDMP這個頁面?
    • 答:因為有人試過。香港不少有關防火和防疫的法例都在重大意外後建立;維基也不例外。
和奮球

和奮球:

  1. 請說明您對「真人傀儡」一詞的理解,並請說明您認為拉票者是否需要受到何種處置。
    • 答:前面的問題有略提過。「真人傀儡」是指一群(通常是新)用戶受某人之邀,特意集體在某話題上發表一致的觀點。這種情況實務上相當難處置(除非新用戶是維基百科:單一用途帳號),比如曾有人指責管理員是真人傀儡,這種指控幾乎無法證偽(因為真人傀儡並非一項講求技術證據的指控,而是按編輯傾向懷疑二人間的關係;被懷疑者沒有辦法洗脫嫌疑,除非小心地避免編輯和其他用戶重疊)。方針明示我們不應「胡亂作出這種指控」。
    處理時,應先搜集拉票的證據。無證據的指控違反AGF。應該提醒參與討論的用戶,維基上論點的質量比人數重要。我會將討論氛圍引導去觀點的爭論上,讓潛在拉票者知道這樣是沒有用的。
    我不會指控其他資深用戶為真人傀儡。這種稱呼相當侮辱,而且對解決當下的討論毫無幫助。事實上管理員對於這種拉票能做的不多:其他用戶有各自的立場,而且「物以類聚,人以群分」,觀點接近的人投票立場自然相近。我們要做的應是阻止拉票影響共識的形成(盡量壓低票數在共識的形成過程中的影響力),而非阻止拉票本身。
    另:最近DYK在討論有關拉票的話題。就條目評選而言,我同情那些條目明明無反對意見,僅僅因支持票不足而落選的編輯者。這更證明我上面的觀點:「我們應盡量壓低票數在共識的形成過程中的影響力」,讓評選者無須費心拉票,只須專注改善條目質量,就能安心當選。
  2. 當一位新用戶請求協助註冊一個帶IPBE的新帳戶時,您的處理順序如何?
  3. 請說明這個頁面如果是一篇條目的話,其問題應如何修復?
    解決方案為找一個不認得零寬空格的軟體(我用notepad++),將全文代碼貼進去,再剪出來就行。不知道有沒有更好的方法呢?
    另:我答這題時,曾錯誤利用主條目空間作測試,建立了​​水​​這一測試頁面。這是我的疏忽,在此向社群道歉。
    註:新版編輯器會自動標記零寬空格。估計現在這種事情不太會發生了。
  4. 存廢討論中時常出現合併請求,其中有一部分是因為缺乏關注度而提請合併。請問:若共識為合併,執行共識之管理員應如何操作為宜?
    • 答:條目內容按其詳略,補充到主題條目合適的段落,並於編輯摘要標明來源,被合併的條目改為重定向。
Lakokat

Lakokat:

  1. 您認為明顯的侵權條目應該被快速刪除嗎,為什麼?(見en:WP:G12
    • 答:本題考察目前的CV制度。現在中維的CV要等7天,除非是「主頁面侵權而創建的臨時頁面仍然侵權」,則可用G16速刪。考慮到目前的CV制度穩定有效,少有拖延,等七日給機會作者重寫或進行授權驗證並無不可。無須速刪。
    • 限於精力,我沒有看完英文版2005年的討論。看來英維當年面對海量CV,又缺乏TW的工具輔助,故採CSD以減省行政程序。那既然我們現在有TW﹐就暫時未見如此急逼的情形。
  2. 最近有一些修改因複雜或高風險而被保護的模板的請求,您認為中文維基百科應引入英語維基的「模板保護」和「模板編輯者」嗎,為什麼?(見en:Wikipedia:Template editor
    • 答:客棧已多次重覆出現討論。上一次的討論其實已經將雙方的觀點都寫出來了。核心問題就是:「對高風險模板的任何更改都必須進行審計」這一點是否應該堅持下去。
    • 我覺得antigng說得很對:目前缺的是願意討論,檢查這些EP的人,而不是缺權限。如果模板編輯者依舊要先達成共識再編輯,效率上將不會有甚麼改善。所以如果創立職位,必然會兼備跳過審計程序的權力。
    • 目前的制度是這樣的:某人提出編輯請求→技術員審查其請求並同意(達成初步共識),編寫代碼→管理員審查代碼(達成實質方案共識),並最終套用更改。模板編輯員的本質就是容許一人兼任這個流程鏈中多個的角色,以加快更改速度。
    • 支持方的核心觀點是「中文維基目前的技術人員不足,不要讓代碼審計佔一個人頭了」。可是,如果真的是技術人員,純技術型RFA(明示自己不參與技術以外事務)應該不太難跑。而且,目前的管理員,也沒有全流程「三合一」的大權呢。
    • 如果支持方舉出名單,明示有一批技術高手願意改模版,但不願意跑RFA,我可能會改變上方的觀點。
  3. 您認為中文維基(包括維基人)對新手友好嗎,引導新手的地方又足夠嗎,為什麼?如果有不足的地方,您認為應如何改善?
    • 答:不友好。我一直不明白,所有這年代線上遊戲都有新手教學時,為什麼維基還是什麼都沒有?PTT有小天使,bilibili有彈幕禮儀教學和測驗,whatsapp第一次用也有基本簡介。維基居然讓新手獨自闖關!維基的教學粗略可分為收錄方針、技術、行為方針、交流方式、社群常用頁面等。新手茫無頭緒,不知從何學起。
    • 怎樣改善?找隻遊戲來抄,每次點亮一個功能,逐項逐項引導學習,學完來個小測驗。中途退出也可以,不過被抓到違規就要丟回去好好補課。
    • 更新:維基百科大歷險,千呼萬喚始出來。可惜目前還未能完全實用化。日後新手註冊後,應自動彈出大歷險的界面,鼓勵跑一次課程。跑了課程也意味這個新手比較有耐心學習,值得其他用戶投放心力下去培訓。
    • 如果技術問題實在搞不定,搞一份[[2]]也不錯。我看外面許多論壇就是這樣搞的。
  4. 您對於「回退、封禁、不理會」這篇論述怎麼看?您認為管理員在處理破壞時應採取此態度對待相關編輯者嗎?
    • 答:對待毫無悔意的LTA是應該這樣做的。初犯的破壞者(特別是曾有過大量貢獻紀錄的用戶)應先試試「解開心結」,看看能不能調解一下。
  5. 倘若他日IPv6取代了IPv4且編輯者很容易就能取得新的IP位址,屆時封禁IP可能比現在的效用低,您認為管理員該如何應對?
    • 答:不太清楚。估計要WMF方面更新功能,強化全站的反破壞能力。可能要Cluebot-NG全面普及吧。未改良前,估計只能用老方法撐下去。
  6. 如果您成為了管理員,您會如何處理「長期破壞者」,或您認為應如何解決?
    • 答:既然都指明是LTA,估計勸說無效,還是只能靠永久封禁捉迷藏,直到WMF有更強大的工具推出。KAGE試過動用法律手段來處理,效果不佳。
  7. 您認為中文維基百科有en:WP:CABALS(持相近意見立場並追求相同利益的編者團體)嗎?如果有的話,您認為這些團體對維基百科有正面還是負面的影響?如果有正面的影響,社群應否支持成立更多團體?如果有負面的影響,社群又應否和如何干涉?
    • 答:一定有。比如保留派和刪除派。公交車條目、氣旋條目、日本道路條目都是長期有爭吵的場所。人是社交動物,與其他人相處時會自然的形成團體,故本質上很難干涉。我們不也有TG大群嗎?如果有人要求解散TG大群,恐怕我也不能同意吧。但我也不覺得需要特別設立新的團體;它們會在編輯過程中自然出現。沒有活力的團體,成立後也不見得能作出貢獻。
  8. 長遠而言,您認為中文維基百科應成立仲裁委員會調停委員會嗎?中文維基百科又是否需要這些委員會?如果需要的話,您認為實際上可行嗎?
    • 答:我有意促進中文維基的調解工作(這兒指針對人,而非條目內容的調停)。很多維基爭議其實都是意氣之爭,如果及早調解,可能事件會得到遏制。如有機會,我希望成立一個調解小組。
    我上面指希望調解,就說明我不希望動用強制方式仲裁。現在派系林立,成立仲裁委員會不過將問題轉移到委員會人選上面。如果大家不願意妥協,其實憲制上給予甚麼權力也是無用的。如果調解有功,沒有強制力也能夠起效。
    針對條目內容的調停現階段我還沒有甚麼好方案。考慮到這類爭議大部分來自政治問題,即使有調停員也可能不公平。
    留意英文維基已廢除調停委員會。條目的話語權之爭恐怕還是得讓雙方打完才有結果。這類事情只能調停,不能下判決。除非WMF親自出面,強行壓下爭議。
  9. 需要管理員處理的工作有時會積壓,有些具爭議的決定(如封禁)也遭到越來越多的挑戰,您認為中文維基百科應該開放管理權限予所有自動確認用戶嗎?為什麼?
    • 答:當然不好。投票程序對於確認候選人是否確實得到得社群支持十分重要。管理員執行並解釋方針的權力來自社群的信任。普通用戶沒有這份信任,自然不能行使權力。
  10. 巡查權的門檻有越來越高的趨勢,您認為合理和適當嗎?您會如何審核一個用戶的巡查權申請,您的標準又大概如何?
    • 答:目前的做法恰當。實務和問題都有助申請者了解清楚巡查員是怎樣一回事。在上任前先學習,總比上任後急忙補課來得好。我的審查比較重實務:如果申請人修正十個左右條目都沒有出錯,我覺得就可以通過了。有一些{{clean up}}條目,處理時可比普通的新條目難得多呢。
    • 註:這條事後看了Dqwyy的回答,問問題前是應該先看看對方的過往創建條目紀錄,並應建議對方使用TW。不敢居功,補寫在這。
  11. 請問您如何理解維基百科:忽略所有規則這一條方針?
    • 答:IAR保障大家可以在必要時違反方針,避免法律至上論的出現。AR體現了實用主義的精神。
  12. 承上,您又是否認同維基百科應繼續保留此方針?為什麼?
    • 答:目前方針制訂的水平遠不及現實法律,被逼違反方針的可能性依然存在。IAR依然有適用的空間。而且,違反方針的結果是可控的,可以回退掉,值得保留IAR來保障社群處理緊急情況的能力。
  13. 請問您認為維基百科上的方針和指引是維基百科的法律嗎?您認為維基百科方針和指引與現實世界的法律又有何相似和不同的地方?
    • 答:接近但不同。法律條款只有Terms_of_Use等幾份。維基的方針有較大彈性,許多地方都留有灰色地帶供管理員考慮實際情況,而且還有IAR。現實法律則較嚴密,由各機關層層遞進處理,失職者需要問責。此外,維基管理員沒有必須執行職務的要求,現實的政府公務員卻有。方針和指引較接近現實中NGO的章則。
風中的刀劍

風中的刀劍:

  1. 對於完全複製自英語維基詞典的新條目,您會選擇速刪還是提刪,若選速刪會用哪條或哪幾條標準?
    • 答:其實有WP:CSD#A6。不過,可能對方正在努力翻譯呢?如果對方不斷在更改,那就先等一下吧。如果棄坑超過一日,可以移去草稿空間。
    • 雖然是英文辭典而不是維基,但中文維基是否收錄,依然要視乎條目的最終發展。如果對方自認譯完,想移回主名字空間,那麼可以考慮移動,或者AFD。
  2. 對於了解<ref>...</ref>語法但大量引用官方網站的新用戶,您認為應如何向他解釋關注度提刪?
    • 答:維基百科要求條目要由獨立的可靠來源支撐,並非官方網站所能提供。請您提供例如報紙介紹一類的來源。您可以看一看WP:42。如果30日後仍無法找到這種來源,您的條目會被刪除。請等待您的公司/組合/產品有更多人認識,例如有報章作獨立的深入報導後,再回來重寫條目。
  3. 在本地沒有相關方針指引、也不牴觸社群共識的情況下,您認為編輯可否按英文維基方針指引行事,為什麼?您認為AFD結案時,應如何考量「英文版方針不是中文版方針」的反駁票?
    • 答:可以,但要留意這時英文方針只是一種個人的行事風格,與其他人的方式平等。當遇到爭議時,英文方針比起論述沒有額外的權威性。但緊記單純指出某段話是英文方針,與運用WP:ENWPSAID反駁它同樣毫無意義;重要的是論點本身和這個情況能否適用,而非某維基有沒有將那段話立為方針。
    • 「如果您喜歡其他計劃的做法,就請您做些功課,調查一下其他計劃這麼做的來龍去脈。如果您認為該做法確實適合中文維基,就請您在討論中具體闡述,此做法為何適合中文維基。只要您的理由能服人,社群自然會接受這一做法。 ——WP:ENWPSAID
    • 故此單單一句「英文版方針不是中文版方針」,而沒有解釋為什麼英文版的原則在該案件中不適用的投票,應視為無效。
  4. 精彩的RFA回答即便看客也能學到不少東西,不過提問的功勞也是不小。您覺得怎樣可以提出好問題?
    • 答:stang的三招:舊題、其他語種、近日事件,今日依然實用。另一招是實作題:既能幫忙處理站務,又能考察能力。此外,多留意社群在處理甚麼問題上容易犯錯,日後就能生出好題目。
    • 題目不要問問題時候才強行生一條出來。我有自己的題庫,儲存一些想到的好題目。我的「最後武器」是長篇的作文類題目,可是對答題方未免嚴苛。作文不好寫呀。
昏君

昏君:

  1. 現時的優特內容評選的制度是擁有6(GA)或8(FA)支持票方可保留其優特內容資格或入選,以致有不少條目其實是符合資格但沒有足夠票數而落選(當中包括不少出自Jarodalien筆下的條目),你對這種狀況有何看法?
    • 答:GA/FA比較少去。但按DYK的經驗,這種事其實頗常見。DYK的「3保留0反對0意見」我自己也遇到過,沒人投票就是沒人投票,可真氣人。
    • 特色列表評選通過大幅延長評選期來緩解這一問題。另一方面,Cdip150, sanmosa等也有主張過改為共識制審查。
    • 然而,考慮到社群暫時依然缺乏願意「雞蛋裏挑骨頭」的評審員,長遠而言,我希望引進共識制,並結合容許匿名反對票。短期而言,可容許延期後仍無足夠支持票的項目當選,並設立評審獎。
    • 某位大佬說得對:如果社群不將更多的精力放在評審方面,單靠制度上的修補始終難以扭轉局面。
  2. 你認為原創條目較好還是翻譯條目較好?
    • 答:利益申報:我翻譯做得遠比原創好。
    原創條目較能針對中文區的需要,翻譯條目就利快速提升條目數量。而且中文區各類條目都有欠缺,短期內仍會有大量翻譯條目出現。
    與其說好不好,不如問自己能不能做。如果不譯,氣旋可辛尼會有人寫嗎?不創,上海郵政總局可以從哪兒找稿件來翻譯?自己能寫什麼就寫什麼,別去管其他人怎樣寫條目。「能增進知識的,就是好條目。」
AT

AT:

  1. 去年(指2016)有多位管理員當選,站務壓力好像舒緩了一下,可是近來一些站務頁面仍然處於的積壓狀況,您認為原因是什麼?如果您當選管理員後有什麼辦法解決管理員人手不足的問題?
    • 答:見上面回答bluedeck的問題。比如EP,新當選的管理員有不少並不是技術面的,對EP沒有幫助。維基百科:已刪除內容查詢比較少人關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積壓討論需要參與討論的人,特別是那些願意跑圖書館,檢查來源質量的人。Wikipedia:字詞轉換/地區詞候選的討論人數嚴重不足,而且涉及一定技術,很冷門。Wikipedia:機器人/申請需要申請者和BAG兩方面都有空才有進展。總結:涉及技術面,需要實地考察,內容複雜的業務,較常積壓。
    • 「管理員人手不足」很難完全解決。如果能熟練地完成mediawiki的編程,或者寫出符合維基要求的公文,在國內總能找到一份不錯的技術/行政工作。這就是User:Hat600/essay/現充所指的現充問題。如果想解決,需要慢慢建立工作組制度,由資深管理員慢慢培訓接班人。換言之,不能主動等人應徵管理員,而是需要積極地培訓幹部。
    • 或許也可以等WMF方面的自動反破壞機器人在中維實裝吧。
  2. 承上題。目前非常活躍的管理員應該只有10位左右,您有什麼方法讓其餘70位管理員能夠更積極參與站務工作或是讓社群認識到站務工作缺乏相應的人手處理?
    • 註:活躍人數在近年有所上升。
    • 答:沒有方法可以保證管理員更積極工作。為維基服務是沒有酬勞的,沒有人可以強逼他人工作。其實,大學生因參與維基的年資足夠而被選上管理員,然後因現充而退出前線,是正常的人生歷程。我們只能想辦法培育更多的站務人員出來。
    • 社群認識方面,如有人手,可以設立這方面的統計,並設立教學隊教育新血參與站務。最好能夠提供一些獎勵。
    • 目前的站務獎本身已經難拿(很難單憑AFD/VP的討論爬上去),近年的幾位獲得者更全是管理員。如果想鼓勵更多人參與站務工作,至少應該設立獎勵巡查員、抓傀儡、補來源、時效性更新等的獎項,並確確實實發出去,不能將門檻弄得太高。在外面當一年義工,差不多可以領個初級義工獎了。維基嘛?[維基百科:維基獎勵/授獎提名投票/維基服務獎|服務獎]]獲專家已是社群的梁柱(差不多是活躍組織的主席級別)、攝影獎則要有數千張照片,新人要獲獎可謂極難。維基的初級獎項不知何故嚴重缺乏,一兩百小時的貢獻差不多是排不上號的。按我說,如果實地拍照,數十張照片已經值一個「小小攝影師」之類的獎項,抓到一百個速刪,也應該給一個「小小巡查獎」。
    • 另外,獎項可以再細分一點,獎勵某一方面的突出貢獻。比如認真參與AFD和在VIP中做和事佬就是兩項不同的技能。將Category:有參考文獻錯誤的頁面的數千項吃光光又是另一項技能。這些應該分開來評。
    • 我認為社群一向是知道那些站務缺人處理的。社群只是不知道怎樣才能增加貢獻者而已。
    • 總結上兩題:設立幹部培訓制度及相應的獎勵計劃。
  3. 繼續承上題。如果您當選後,您願意參與哪一方面的站務工作?
    • 答:打算到EP幫忙。其次會光顧MERGE。有空的話,樂意以普通用戶身份在AFD積壓給點意見。UNBLOCK嘛……我將其視為調解工作的一部分,所以不打算跑一線。但如果我接下了案子,保證至少會跟進到完結,特別是涉及新人教育的部分。
    • 其他綜合類的行政性積壓也幫忙。遇到複雜情況,保證會寫意見書。
    • 另外,我還是最喜歡VPP和VPO。我會繼續努力提高VPP的討論品質。
  4. 您認為哪幾位管理員表現得比較好?相反哪幾位比較有改善的地方?請舉出理由。另外,有沒有一些非管理員但是站務工作上做得不錯的用戶?能否指出,並且舉出理由。
    • 答:見上面答carrotkit的問題。
  5. 管理員之路荊棘滿途,假如您當選後什麼事您會堅持做下去,什麼事上您願意調整一下以往的做法?
    • 答:我會繼續在VP參與討論。我覺得政策面的討論很有意義。調整做法??認真一點學習維基語法吧。我經常感到自己技術的不足。
  6. 最後,能否承諾盡量保持活躍,並且處理站務工作的機會大幅減少時自行請辭?
    • 答:我保證是一星期上線一次(考試週例外),如在telegram上接到通知可以當日內給出基本答覆。如果因不活躍半年而接到解任通知,我不會特意編輯來續任。
    • 不過,我上面也說過,管理員因不熟識社群新近共識而胡亂操作確實危險,但少處理管理員工作本身並不是一項過錯。如果能夠調停一場紛爭,價值不比抓到一百個破壞來得低。
  7. 怎樣看近年的管理員任命案和罷免案?
    • 答:最大進步是「FA/GA不足」一類欺負站務流的反對票終於消失。但問題也不斷增加,這從頁面長度可以看出來。
    • 備註:16年是新舊RFA的重要分水嶺。
  8. 作為管理員,您有信心解決資深用戶之間的編輯爭議嗎?有相關的經驗嗎?
    • 答:顯然靠我一個是壓不住場的。如果有大佬肯帶頭,我願意幫忙fact-finding.
    • 在互助客棧「解決/吵群架」的經驗倒是有,可是我不太喜歡那種方式。最好還是調解掉,大字報算是最後手段。
貝塔洛曼

貝塔洛曼:

  1. 到目前為止就任最久的管理員是誰?
    • 答:中維是shizhao。jimbo wales以前有全域管理權限,但已被終止。
  2. 維基百科第100萬個條目是什麼?
  3. 什麼時候開始,WMF 取消了中文維基百科的用戶查核權限?
  4. 聽說這幾個月,維基媒體基金會已經對中文維基採取了3次行動。具體是哪三次?
    2018年2月27日:AddisWang頁面被基金會保護
    2018年3月30日:中維CUer集體撤權
烈羽

烈羽:

  1. 請問(您認為)一個維基人是否為管理員有什麼差別?
    • 答:複讀機:「管理員並沒有特權,在編輯責任方面,他們與其他所有人都是平等的。」
    • 這個嘛……管理員除了能夠接觸管理工具外(帳面上的管理權限),事實上還擁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這一點在決定封禁時長時最為明顯。我有一篇論述專門描述中維的權力架構。
  2. 請問(您認為)現時的管理員在選上前後有什麼差別?
    • 答:會招粉招黑(笑)。討論頁一下子會忙碌許多。
    • 對一些人來說其實沒太大差別。比如User:瑞麗江的河水的編輯模式就沒有因選上管理員而大幅調整。
  3. 請問您覺得自己成為管理員後和現在將有什麼差別?
    • 答:可以處理比較多EP。我願以自身的努力去證明「消滅EP的最佳方法不是模版管理員」。
Richard923888

Richard923888:

  1. 能否兼顧平常事務與管理員職務?有課業壓力嗎?
    • 答:誰沒有現實生活的壓力呢(苦笑)。管理員得用多少時間,我覺得還是取決於自己會上維基多久。就算再忙,也總不會整個月也不用維基吧,查資料也會用到。
  2. 強硬的手段往往能收穫不錯的效果。您對使用強硬手段打擊破壞者怎麼看?如果您未來成為管理員,您會使用強硬手段嗎?
    • 答:我猜「強硬手段」指廣域IP封禁,meta層面的封禁等等?這些我支持。但如果是訴諸法律,甚至真人快打,那麼我不同意。
Lily135

Lily135:

  1. 請問您對於縮減管理員不活動期限有甚麼看法?
    • 答:要求提高活躍度的理論中,以「實心葫蘆論」影響力最大。而且顯然有很多人支持將「6個月動一動的管理員」趕走。
    • 當然,我上面也探討過管理員不活躍,有可能背離社群共識而不自知之危。但這最多只能推出管理員再度活躍時應小心謹慎,甚至需要再經過一定的續權程序。用不同措施(包括縮減期限)來間接逼走資深成員是背離目的的做法。
    • 原因還是上面說到的現充問題。管理員隨年齡漸長,必然現充。寄望他們會有時間重跑RFA流程並不現實。所以失去了一名管理員,就永久失去了一份維基心得。維基本身的交棒工作已經做得不好,再趕人就沒人來了。
    • 然而,社群的憂慮同樣需要處理。我會建議不活躍的管理員遠離社群沖突的中心,處理常規站務就好。
Clear_Sky_C

Clear_Sky_C:

  1. 是否支持維基社群的建設?
    • 答:指那一方面?我最近在協助香港用戶組盡快取得OTRS email地址。此外,我也親身支持DC的籌備。
  2. 條目編寫、站務處理和社群爭議事件的態度,哪一個(/哪兩個)是首要標準?
    • 答:這個真難回答呢。如果我知道有人一上任就會千方百計封掉我,恐怕要我支持也是強人所難吧。站務略優先於條目(因為站務較常遇到需協作的情形),但基本的DYK寫作能力還是要有。
  3. 簡單的維基常識。條目的消歧義括號是全形還是半角;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的括號使用是否正確。
    • 答:WP:DABNAME明示應使用半角括號。而條目標題則多使用全形,故正確。
  4. 選答題,如何看待中文維基(和英文維基)男性編者偏多的情況?
Z7504

Z7504:

  1. 現在中文維基百科管理員會有兩個很不好的極端:不作爲(長期尸位素餐、只進行最低限度的保權編輯以免因不活躍而被免職;或者因爲怕得罪人,什麼事情都做好好先生,沒有自己的主見)和亂作爲(濫用權限),怎麼看待這種現象?
    • 答:喜歡Walter Grassroot的說法:「管理員迎難而上是美德,合理避險也不算失職。」管理員並沒有比社群其他用戶更有責任要去處理吃力不討好的事情。濫權方面,上面Bluedeck一題已答。如果沒有細部的操作指引,那麼總是會有人濫權。
  2. 會考慮介面管理員(或稱技術管理員)嗎?
    • 答:不會。我沒有相關的技術水平,而且目前White Phosphorus 他們處理得不錯呀。
  3. 認為「FA」應該要叫做「特色」、「典範」還是「精華」條目或者其他?明明都是一樣的東西,都叫做「FA」條目,認為有必要為了這種東西而提互助客棧嗎?
    • 答:目前社群爭議的本地最終解決機構就是互助客棧,故提出來是合規合理的。雖然我覺得依從傳統,叫「特色」就好了,但如果有人覺得必須改名,又願意負擔相關的改名工作,那我也沒所謂。
  4. 請說出管理員人數的模板是什麼,並用nowiki表示?
    • 答:魔術字是{{NUMBEROFADMINS}}。純模版不清楚。
  5. 為什麼ArthurLau1997的投票不能延長而Aotfs2013可以呢?如果可以選擇,會考慮延長一周ArthurLau1997的投票嗎?如果會,為什麼(如果不會,也請說為什麼)?
    • 答:這項決定屬於行政員的自由裁量。按J. Wong的說法,分別在於ArthurLau1997中有大量的中立票,指其經驗不足。考慮到累積經驗始終不是一件壞事,我不會提出延長。
  6. 請您簡單介紹何謂「維基人」? 與一般人有何差別? 那「維基人」覺得會有多少機率是屬於「只會說,不會做」?
    • 答:en:Wikipedia:Wikipedians寫得較好。「Wikipedians or editors are the volunteers who write and edit Wikipedia's articles, unlike readers who simply read them.(維基人是編寫維基條目的人,與只讀不改的讀者不同。)」
    • 「This page in a nutshell: Anyone can edit Wikipedia and become a Wikipedian!」(任何人都可編輯維基百科,成為維基人。)故維基人除了有編輯過維基這一點外,與一般人相同。那既然編輯過,就說明已經「做」了,故不能出現「只會說,不會做」。
  7. 「維基百科xx員」您認為可以代表什麼,還是您覺得跟一般用戶甚至一般人一樣沒有任何意義? 那麼「維基星章」呢?
    • 答:權限本身無甚特別,不過可以算是一種社群的身份證同,代表大家認可你。星章的意義在於發送者給予的一份認同,不多也不少。
    • 人生中沒有明確意義的事很多。意義終究還是取決於自己的身份認同。
  8. 會考慮一般人都不會想要的「介面管理員」嗎?
    • 答:我編程學習有成再考慮吧。
  9. 請自行發表心得,回答那三個問題(指三個問題的回答)的幫助有多大? 那為何還要這麼多人問一堆問題,甚至連跟管理員無關的問題都要問?
    • 答:那個是幫助申請者反思「自己為什麼需要這個權限」。對我來說,就鼓勵了我去翻翻有沒有甚麼積壓工作值得拿出來討論。
    • 問問題方面,還是能力與人品的考察。雖說管理員不是官員,但沒有人希望多一個會胡亂封禁自己,或者很可能與自己每事對著幹的人。比如我自己就重視管理員「解釋清楚事件的能力」,以及邏輯思維。所以我的問題一般涉及長篇問答。
  10. 是否認為「授權投票」都只會拿問題回答的結果來決定投下票的說法? 如果是,為什麼;假如不是,為什麼?
    • 答:其實,當然不是。因為社群還會看過往貢獻、站外內言論、熟識度等來決定投票。問題是讓回答方有一個表現自己,爭取支持的機會,但候選人不是從天而降,過往的行事作風其實已經「回答」了許多關於信任的問題。
    • 現實生活中,有多少人是按候選人的廣告去決定投票取向的?至少我不會#現實生活中,有多少人是按候選人的廣告去決定投票取向的?至少我不會。
  11. 為何維基人總愛在「授權投票」的時候問一些與授權無關的問題? 那如果因為這樣不回答而被投下反對授權票會有任何看法嗎?
    • 答:能力考察應該全面。比如許多大公司招聘都有Aptitude Test,問一些奇怪的邏輯題。高考時考的東西,十之八九與大學/職場所需無關。有一些能力,不能直接從授權有關的問題考察到。
      • 這一點對條目數比較少的維基人特別不利。因為思維、整理能力可以在條目書寫中看到,而且寫條目時本來就會遇到其他人,有助改善合作能力。如果不寫條目,只碰冷門站務,有可能其他人認不出自己,會傾向以問題確定投票,那就會有很多奇怪問題。
      • 如果不想遇到麻煩問題,像WPOutlookxp一樣,在某方面打出名堂就可以。這時候就算不問問題,許多人也會有信心投支持票。
    • 「不」回答(無視)不好,因為欠缺交代。但我一向認為回答方是可以拒絕回答問題的,只要能夠給出理由服眾。
    • 某位前輩說過「RFA的本質是信任投票」,深以為然。投反對票,不回答問題可能只是表面原因而已。別人不「信任」你,不一定是自己這邊可以挽回的。
    • 舉一極端例子:假設有人要求「小姐姐爆照」才投支持票,那我也只能吃下,因為我不是小姐姐。現實的選舉,不也是這樣嗎。
    • 另:我以前也說過「候選人有答題的義務」,但現在明白這些問題數量真的很多,有時在限時內實在答不完,只能選答。另外,有一些陷阱題,候選人可以給予解釋後拒絕回答。
  12. 是否維基媒體基金會應恢復本地用戶查核請求,為什麼?
    • 答:先留意WMF擁有無上權力,「應」「不應」也是無用的,除非有心一起爭取。現在steward無人會看中文,但每月都有zhwiki的請求。幸好revi還算願意理會我們,不然CU功能可以算是報廢。不恢復的話,我們早晚會和meta吵起來。
  13. 管理員喔,不得不說,有一種覺得如果連管理員都不知道怎麼處理就會擺爛不理會的情況,比如有提報VIP的破壞,卻因為沒有正常顯示管理員就懶的處理(居然就連機器人都不存檔了)。又或者存廢討論積壓嚴重所以導致讓別人覺得管理員就是懶得處理存廢等等。那麼認為身為一個管理員,覺得要跟其他管理員一樣就擺爛不管就好還是想要積極處理事務,為什麼?
    • 答:永恆擋戰牌。此外,VIP/UNBLOCK這類情況,我覺得有些案子其實是有管理員看過,不過覺得是地雷,就當看不到了。我會建議管理員盡可能給出自己的意見,至少能幫助後來者省下一些總結案情的精力。此外,是否有可能下放一部分權限(如CSD),讓更多人參與常務,管理員專心處理重要案件?
  14. 關於編輯請求的問題,如果今天有一些頁面要編輯請求是必須自己試著處理的,會處理比如怎麼樣的頁面(如因為3RR編輯戰導致條目全保護或者首頁可能因為內容有錯誤還是什麼的,而讓討論頁出現意見),為什麼?
    • 答:我在EP也clerk了好一陣子了。如果是單純的錯字修復當然可以搶來改。模版類的EP通常是討論人數不足,或者沒有人來檢查代碼。這類抱歉我也幫不上太多忙,盡力給一點意見就好。內容類的EP,可以ping頁面主編來看看,刺激討論,如果能達成共識就可以改下去。
  15. 請大概試著說明看看關於以下情形時會怎麼處理:可能含3RR編輯戰的條目、高風險相關模板;或者當有人提出「請求解除保護」的時候,哪些頁面可能會解除保護哪些不會?
    • 答:我不太想動3RR的條目,除非3RR雙方明確達成修改共識。如果只是一方沒有上線而形成的沉默「共識」,我覺得還是不處理為好。這類情況可以交由VP討論。
    • 高風險模板方面,當年WP:PP的修正案我忘記了去反對(唉),現在要推翻可困難了。那只好依規則來做了。
    • 「解除保護」意味需要保護的理由已經消失。比如頁面因熱點事件而被破壞,那麼事件過去就可以解除保護。編輯戰各方達成共識後可以解除保護,等等。總之要考慮當初申請保護的理由。
  16. 管理員會不會濫權?
    • 答:見對Bluedeck的回答。管理員手中過大的自由裁量權是濫權指控的原因之一。這個是社群整體的責任。
  17. 如果此次申請沒過會否考慮第2次申請?
    • 答:得看看結果如何,結合個人時間安排。跑RFA不容易呢。
MCC214

MCC214:

  1. 您認為一個用戶被管理員封禁後,另一管理員就作無申訴解封的做法是否恰當?
    • 答:封禁方針明定:「解除封禁可以有許多種原因,包括:有管理員認為封禁不妥當、更改封禁設定及發現有用戶被錯誤封禁。」,所以規則上是可以的。這個問題的本質是社群沒有設立完善的上訴制度。
  2. 如果一個管理員做了社群完全不能接受的行為,但是此管理員卻是一個勇於作出爭議性操作和不怕遭受批評的管理員,試問您是否會支持將此管理員解任?
    • 答:如果是「社群完全不能接受的行為」(比如賣帳號來寫廣告),那就不是「爭議性操作」這麼簡單了。那時恐怕無法功過相抵。就算本地社群支持留任,舉頭三尺還有青天呢。
夢蝶葬花

夢蝶葬花:

  1. 試確定通常情況下,確認用戶、巡查員、回退員、巡查豁免者的授予條件?相關數量(申請條件什麼的)是否為硬性規定?
    • 答:確認用戶通常授予機器人小號。巡查員、回退員、巡查豁免者的申請資格可在各自申請頁找到,實際授權取決於管理員對其進行的實務考核及問題解答。不是硬性規定。
  2. 如果用戶名單純以其他事物命名,比如這個],是否會有霧島誤導性用戶名的嫌疑?
    • 答:不會。可是維基人聯想力不錯,諷刺性用戶名會被抓住。
  3. 試分析「條目」和「詞條」兩個詞的使用/適用對象。
    • 答:百科這邊叫條目,詞典那邊叫詞條。
  4. 閣下是否了解過元維基維基共享資源維基孵育場維基數據等地方的用途?並簡要說明正常的使用方法。
    • 答:元維基是所有項目的共同管理處,兼理OTRS、分會事務、技術開發投票,還有監管員和全域權限。C區管自由圖片,方便各子站間分享。incubator主理那些新的項目,比如幾個月前出生的撒奇萊雅語維基百科,維基數據主理跨語言連結、資訊框。
    • 註:近日的中維模版爆炸後,基金會正是要求我們將switch保存的人口數據搬到wikidata上。
  5. 對於本次的管理員選舉,你認為「天」「地」「人」分別指的是什麼。
    • (我已看過夢蝶葬花自己的答案)
    • 答:可以從「天時」「地利」「人和」去想。「天時」可以指因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我突然多了不少時間;「地利」可以指中文維基百科近年的RFA好像容易了,值得挑戰;「人和」則是看看大家支不支持了。
  6. 除了中文維基百科和各方言維基百科,你認為哪個維基媒體計劃發展的比較好,說說理由。
    • 答:commons. 雖然圖片數量未必最多,但mediawiki的分類系統讓找同類圖片變得非常方便。而且commons做出招牌了,日後的合作項目必定愈做愈多,前途無可限量啊。
CopperSulfate

CopperSulfate:

  1. 您是否反對中共黨支部進駐維基百科?
    • 答:我反對任何組織入駐維維基百科,包括政黨。因為個體的維基用戶無法對抗組織化的動員。原有的共識制將會崩壞。
Tiger

Tiger:

  1. 有一位新手表示他在中文維基百科註冊帳戶受阻,交流過後發現是ta的ip地址在中文維基百科受到封禁。請問如何解決問題?如發現他的ip在英文維基百科可以正常註冊,可否引導至英文維基百科註冊,然後在中文維基百科編輯?
  2. Wikipedia:管理員說:「管理員……唯能實現社群討論所得的共識」,您認為這句話是否描述了目前管理員的全部角色?
    • 答:哎,複讀誰不會呢。這個問題我在其他問答和自己的論述都談過,有追問我再補答吧。
  3. 如果用一種現實中的職業去描述中文維基百科的管理員,哪一種最合適?請在下面三個情境中回答:根據方針指引、中文維基百科目前的現實、您的理想中。
    • 答:這條可不好回答呢。「義工」行不行?(笑)如答得不好,請不要一下子就投反對票。
    • 或許是「政務官 (羅馬)」?管理員的權力遠超今日的普通公務員:他們除經營常規的政務外,可以身兼立法議員,領頭提出修正案,也要帶兵(巡查回退)與破壞者打仗。管理員手中亦握有中文維基大部分的司法權。而且,兩者都是選舉產生。
    • 那三個情景實在難寫呢。Outlookxp有言:「我倒覺得想是比較像當大廈守衛,要監看很多螢幕,沒有學而優的感覺,沒有仕的威風。」,或許代表了中維的現實。人力不足,管理員忙於清理日常雜務,帶領社群之類通通不搞了。
    • 我的理想中,管理員這個職位應該消失,由各類執照取代。能夠做好一件事,就多一張執照。有駕駛執照不等於要當司機。這樣就沒有什麼尸位素餐論了,天下太平。
Alexander_Misel

Alexander_Misel:

  1. 說一說你喜歡的小工具。
    • 答:TW、HotCat、wikiplus、字數統計、Popup。
  2. User:Alexander_Misel/過濾器指南裡面的說法你認同嗎?你怎樣看待過濾器?你會嘗試去編寫嗎?
    • 答:認同,不然我也不會加進WP:AF了。可是我不會REGEX,學了幾次還是學不懂。不過我很喜歡它能夠自動標記出編輯的功能;現在AF50(修改方針指引)的點子我就有份提出。不過寫代碼還是交給Xiplus/白磷吧。
  3. User:Alexander_Misel/自說自話裡面列舉了五句我想對新手說的話。請問你對新手有什麼想說的話嗎?
Sanmosa

Sanmosa:

  1. 如何看待已刪內容查詢
    • 答:這是在不違反現行方針下,盡可能讓被刪除頁面能被需要的人讀到的方法。我自己用過來查WP:BIAS的舊版本。此外,也有助普通用戶複核CSD等決定。
  2. 閣下如能上任,預計可以處理多少移動請求?(因為閣下稱移動請求也是積壓比較嚴重的站務,所以順道一問)
    • 答:要討論的,算是多一個人參與討論,希望快一點有結果吧。這類的結案時間不確定。一般的項目,我猜一天一個吧。
  3. 閣下個人認為留言中使用粗體的比例要到多少才算濫用?
    • 答:我自己沒有觸犯過,所以不清楚。但只要標示的內容確實是整段論述的要點,我就覺得可以。順帶一提,我不喜歡VP中使用彩色字。
  4. 閣下是否認同依社群共識所執行的編輯禁制(現時不實施,相關條文見en:Wikipedia:Banning policy#Community bans and restrictions,本地社群又稱陶片放逐制)?
    • 答:我反對將禁制的主導權移交給社群。和管理員進行答辯,至少有程序可依,也有一定的上訴機制;社群要實行禁制,必然是在VP「討論」一番,然後要不不了了之,要不付諸投票,變成暴民政治。而且向社群上訴,顯然不太可能會成功(如果有大量同情者,一開始就根本不會被封)。我不希望community ban成為東林黨爭中的京察制度。
燃燈

燃燈:

  1. 如果某被封禁用戶遞交了封禁申訴,並說意識到了錯誤並保證不再犯。有管理員在其討論頁盤問一番後,認為他確實意識到了原來自己錯了並解封。然後剛解封之後不久又再次以類似(但不完全一樣)的原因違規(比如原來是純傀儡帳號,這次是存廢中主號參與討論完了之後IP再次參與,並且可能讓人誤以為是兩個人,也就是說沒有宣布IP與主帳號的關係)。被發現後,如果您來處理此事件,您會如何操作?
    • 答:首先,能不能確定是他的錯?先問一問原因吧。如果認了,留下一個短期封禁紀錄就行。我對內容破壞以外的新人犯錯比較寛容。
  2. 假如在剛才的例子當中,這位用戶在VIP中道歉,並稱自己在公共電腦上一不小心忘了自己沒有登錄維基帳號。這時候您的處理情況又會有何不同之處?
    • 答:首先,是他自首,還是被抓到VIP?既然他道歉了,那麼警告好,封禁並不必要。
  3. 您認為「假定善意」與快速刪除中的「G3:純粹破壞」是否構成衝突?即,G3這一條款是否在讓人作出「惡意推定」?
    • 答:AGF要求我們不能質疑他人的動機。然而維基術語中的破壞是一項客觀行為,論跡不論心。Template:Uw-vandalism1也遵從了AGF的要求,但不能否認它是一項正式的反破壞警告。
  4. 雖然您前面說了不打算申請界面管理員/技術管理員,不過還是請問您當前的技術水平如何?(CSS/JS/Php/Lua/模板)
    • 答:都不會。模版我猜要學還是勉強能學懂吧。
靖天子

靖天子:

  1. 中文維基百科活躍的維基人,有些致力於條目編寫,創建或提升了許多條目,有些則活躍於客棧、討論、各種口水戰,惟很少(甚至從不)撰寫條目,閣下怎麼看待這種現象?有什麼辦法可以讓前者增加,後者減少?
    • 答:哎呀,這不就是我嗎。我現在還是0級DYK創作獎呢。不過,站務派又有甚麼錯呢?在我看來,目前客棧許多案子的討論度還是不足夠。以前可是能弄出這種分段式的正規提案,並拉到數十人來討論呢。更別說僅僅因30天規則而被刪除的無票/1票AFD了。就算是VPP,許多修訂案都沒有得到深入的討論,特別是那些確實會被規則影響的人的參與。比如說最近DYK通過標準,以至附帶的維基激勵措施不足,評審改革方向等,都缺乏其他編輯參與。VPP採共識制,無人反對,修正案就會通過。有些項目是錦上添花,通過了也沒什麼大影響;但比如負面在生人物重定向一案,參與的人不多,但就通過了。所以現在空心蔡草包韓都可以建立重定向。如果這是社群的共識,我欣然接受,但我感覺這件事其實並未經社群認真討論,或者不是太多人知道可以這樣搞。至少甴近平細頸瓶今天還沒有人建起來。但原則上只要有報紙引述過一次,就能合規建立重定向了。
    • 所以我不覺得後者需要減少,反而應該增加。互助客棧作為立法機關,草案制度依然過於粗疏。
    • 至於應怎樣增加條目編寫者,最有效的方法還是招新。比如台灣維基媒體協會下屬的教育專案就常有條目產出。其次,可以建立有系統的新人培訓(這點和前者一脈相承),讓新人能寫出合符維基要求的條目。這方面大家都比我更有經驗,我就不班門弄斧了。
  2. 我認為我們的社群最大的問題,是對新手相當不友善,新手經常被相當粗暴地對待,許多新手因不諳方針,寫出不合格的條目後,除了得到模板或簡短的警告外,很少有熱心的維基人願意親自手把手地指導新手,可能很多出發點正面的新手因此被封禁,或卻步而退出維基百科(可參考我的論述)。閣下是否認同我們的社群存在這樣的問題?
    • 答:這個問題當然存在,我在其他問答中也寫了很多。本質問題是維基百科不強迫任何人參與,「很少熱心的維基人」就是很少,無法通過方針政策上的修訂去逼使人變得「熱心」。
  3. 閣下認為有沒有什麼方法能讓我們的社群對新手更加友善,有什麼辦法可能可以多保護、引導這些出發點是想做出正面貢獻,只是因不熟悉方針而寫出侵權、廣告、關注度不足等問題條目的新手?
    • 答:見上題。我覺得還是教育專案最有效。其實就是,要有人願意負起帶新手的責任。如果大家都RTFM,那就是不會友善。
  4. (前略)我認為我們老手應該像服務業,新手則像客戶,老手應該以友善、誠懇、耐心的態度,在不失原則的前提下向新手推銷維基百科的理念,吸引他們加入,您是否認同這樣的比喻?
    • 答:說話上我當然完全同意。問題只有一點:推銷員有物質激勵,推銷失敗,自己可能得當街友,所以客戶再惡劣推銷員也能忍受,而真的無法忍受的人早就轉行了;但對維基人來說,推銷的成敗與自身在維基的地位沒有密切關係。
Xiplus

Xiplus:

  1. 管理員處理快速刪除需檢查編輯歷史,請問Category:快速刪除候選中的File:Cow on pole with horns.jpeg是由誰?在哪一天?以什麼理由請求快速刪除?
Hamish

Hamish:

  1. 閣下在處理反破壞工作時,如若遇到某LTA正在繞過封禁,做出大量明顯的正常貢獻,會如何處理?
    • 答:LTA的編輯非常具有迷惑性,正常編輯間雜惡作劇極為常見。先封掉傀儡,再請社群整體協助檢查該批編輯。
  2. 閣下在處理積壓工作時,是否會因為其積壓時間過長而導致您選擇徑行按申請操作?
    • 答:不會。EP是個好例子:要有共識就是要有共識,不能當沒有意見就是共識。
  3. 以及,您如果碰到某用戶在條目空間重複執行「撤銷」,也就是讓自己加的內容出現一次又消失一次,會怎麽做?如果是用戶空間呢?
    • 答:刷編輯數嘛。先去討論頁問問原因。如果是新用戶,這是違反WP:GAME的行為,可以封禁。老用戶不管。名字空間不影響判斷。
小老虎3018

小老虎3018:

  1. 您覺得這些期刊(指《求聞》、《維基百科政策簡報》及《維基人》)能否在社區交流方面產生有利的影響?如政策簡報「掌握政策脈動」,能減少在討論發表後才發現方針已經修改的尷尬場面;求聞「把握維基媒體脈動」,能引起社區對某一議題更加深入的討論?而如果要改善社區環境,或者說鼓勵更多人參與討論,期刊會不會是一個好的途徑?
    • 答:當然是。辦新聞能協助社群快速了解某些自己平日不太留意的事務。期刊什麼都好,就是太花時間製作了。
    • 維基人當年的wikimania特刊,我讀過幾次,每次都抱憾自己當年沒有去。維基人就是我都那段時光的最後追憶。
  2. 如果期刊因各種原因停更,您是否會嘗試號召其他維基人繼續維護?或者您對期刊有什麼看法,覺得中文維基社區還缺少什麼類型的期刊,或是認為期刊無太大必要?
    • 答:「號召」的前題是自己要站出來當主編。這可不容易呀。
    • 另:中文圈子還有一本重要的刊物,是台灣分會的會訊,由職員負責製作。如果有一天香港用戶會也能做出一本來就好了。
    • 其實每種刊物都缺。要說的話,《政策簡報》是最重要的,相等於政府憲報。《求聞》算是綜合型報章。《維基人》比較偏向雜誌。我全部都愛看,但沒有了也不是不行。都是錦上添花,讓社群更活躍的方法而已。
    • 或許可以規定,通過的方針案除了要修改公告欄外,還要修改政策簡報。或者設計一個如此功能的更新機器人。
無聊龍

無聊龍:

  1. 閣下如何看待部份用戶因私下恩怨而互相提報對方至VIP的行為?如果閣下擁有管理員權限,會如何處理這些提報?
    • 答:這些案件宜合併處理。管理員應盡可能調解用戶間的沖突,避免機械地執行CIV、3RR等「踩陷阱」規則。管理員作為中立的第三方審判者,有調查事實,重整案情的功能。此外,管理員亦可引導用戶有序交替陳情,讓司法程序不致流於雙方謾罵。
    • 我不是指違反3RR也不用受罰。但如果不作調解,這類事件只會無日無之。另外,管理員不應以「各打五十大板」的思維去看待這些提報。是非曲直一日沒有理清,就是隱藏的地雷,總有一天會踩上的。
    • 當然,編輯禁制式的「各打五十大板」有時也能將問題壓下來。如何運用這些工具就考管理員的判斷了。
  2. 閣下如何看待只在極度狹窄範圍編輯,並執意在條目加入愛好者內容或瑣碎內容的用戶?
    • 答:「只在極度狹窄範圍編輯」其實不是一個問題,每個人總有一些自己擅長的領域,寫著寫著貢獻就自然會變得集中。問題是在添加愛好者內容。這個其實很難處理。
    • 以前ACG有一個例子。那時許多輕小說條目的人物介紹充斥瑣碎內容,連主角團那捲書去到那個地方都寫出來了。然後我們在方針版說這個得改過來。我說:「那不如限制角色介紹的字數」,然後我跳下去改了一點。但我發現這是很困難的:我沒有看過那本書,單憑上手留下來的瑣碎內容來寫角色簡介實在很辛苦。但如果這批早期的條目無法先整改過來,那麼後來者是肯定不會看方針的,只會看其他例子,那麼方針規定就如同廢紙。
    • 始終我們是「通用的維基人」,不會一天到晚就盯著幾個條目,但愛好者不同,他就只寫那幾個條目,防禦一鬆懈就會將瑣碎內容加進去。當這些不良例子數量上甚至壓倒正常條目後,要清理就很困難了。所以要對抗這些用戶,還是要建立一個乾淨的編輯環境,那麼一有新手增加瑣碎內容,整個社群都懂得怎樣協助刪除,新手也有正確的例子可以參考。
    • 另外,確定那些內容才算是「瑣碎內容」其實也不容易。比如我以前堅持選區不應該設立獨立條目,因為裏面只是投票結果的整合;但現在香港所有選區都有條目了,我也只能讓步。歌手條目如是。我建議社群下決心,分主題展開瑣碎內容的細則討論,求出共識。
  3. 閣下是否認為WP:NOT的條款應作出任何增刪或修訂?
    • 答:暫未想到。
  4. 閣下是否認同中文維基百科有部分範疇的條目目前不成比例地多/少?可否具體指出是那些範疇?
    • 答:我想先指出「不成比例地多」並不是一個問題——這只能說明該方面的編輯很勤奮。比如中國文保在胡蘿蔔等人不斷努力下,完善程度遠勝外國文保。這是維基人值得自豪之事。強逼其他人「急維基所急」,寫一些自己不熟識的主題,於人於已皆無益。美國錢幣/颱風等「FA領域」則是6+的傑作。
    • 缺少的條目主要集中在自然科學方面。通常愈「常用/重要」的名詞,條目就反而愈少/差,因為這類大主題不好寫。單個的事物就相對容易。比如正壓呼吸器勉強還有個條目,它的上級en:Modes of mechanical ventilation反而就沒人寫了。這方面恐怕只能希望教育專案能邀請到科學家協助,DC式的沖鋒幫助不大。
  5. 對於瑣碎資料泛濫的條目,閣下會如何處理?
    • 答:通常這類條目都需要大幅清理,以至重寫。管理員的刪除按鈕很多時用不著。可是重寫條目太花心神了,如果有一個「乾淨」的舊版本,我會以它為基礎,進行重寫。
  6. 如有其他使用者以「條目充滿瑣碎資料,違反NOTINFO」為由提刪條目,閣下以管理員的身份會如何結案?
    • 答:通常這個刪除理由都不行,除非條目主題本身就是一個瑣碎的、應被合併的主題,否則這類主題應該刪後重建。可是誰來重建呢?如果有人重建,那就不用刪了。如果沒有人,我會考慮先積壓一段時間,如果依然沒人接手,就只好刪除了。如果我有空,那麼可以由我來重寫條目,然後由其他管理員關閉AFD。
蟲蟲飛

蟲蟲飛:

  1. 你怎樣理解維基的「共識」?
    • 答:我比較喜歡複讀這句:「共識討論有一特殊形式:編者會嘗試通過基於方針、來源和常識的理由來說服他人。共識討論的目標,是形成對頁面內容的一致意見;該意見也許不能完全讓所有人都滿意,但所有涉事編者均視之為對該主題的合理解釋。」共識是指大家都接受的方案,而尋求共識是指通過理性討論去說服他人,以產生出一個有共識的方案。每一個團體都有各自尋求共識的方法:有的以占卜、有的以間接投票、有的以公投、有的以聖裁。維基與眾不同之處,在於以理性討論為產生共識的首要方法。維基相信最好的方案將從有序的討論,協商中獲得,而不是「多人支持就是好」或者「XX說過就是好」。或許這是科學共和國於現世的殘影吧。
    • 然而,為什麼現實生活(以至維基上)不會每事都採共識制呢?因為共識制是一項很昂貴的制度:每個人都有權表達意見,有可能討論很久都無法得出結果。而票決等制度則能壓低決策成本,確保「無論結果如何,在某個時間前必然會得出一項決議」。維基能這樣做,是因維基百科沒有最終期限英語Wikipedia:There is no deadline,所以不須強求達成共識。但當某些事務出現限期(比如RFA/DYKC),投票的成份就會加重,通過犠牲「完全的理性討論」來換取「限時前達成決議」。
    • 簡而言之:「共識」是維基術語,指爭議應首先通過理性討論來解決。
  2. 你會怎樣判斷存廢討論的共識?
    • 答:關注度的存廢,應考慮保留方提出的來源是否符合可靠來源的要求。其他與來源無關的爭執除非與主題關注度有關,否則不應理會。我心目中的範例依然是我愛國旗嘉年華。小小作品同理。
    • 其他「通用型」的存廢,則需要考慮社群討論時提出的理據,並是否已達共識。如果充份討論但仍無共識,只好判無共識保留。肴共識則按要求執行。
    • 一種常見的困難是整項存廢案除提出者去無人參與討論。這可以代表社群認為刪除理據充分,無須討論;但也有可能代表沒人仔細看過案子。這時只好憑個人對方針的理解,判斷刪除理由的強度了。
  3. 存廢討論與存廢覆核有甚麼差別,你在處理上有何差別?
    • 答:存廢覆核程序作為AFD的上訴機構,給予管理員覆核AFD結果的權力。這項覆核可以是程序的覆核,例如「討論結束者錯誤闡釋存廢討論的共識」,或者AFD的共識無視了上位的方針;也可以是實質的重審,比如「刪除後出現新的證據」,這種情況於因關注度而被刪的條目最為常見。存廢覆核其中一項重要功能正是重新檢視條目有關的來源,決定是否容許條目重建。
    • 蟲蟲飛曾說過「存廢覆核是一個比存廢討論更嚴謹的機制」,我想改一下,換成「更重視方針指引的機制」。AFD的理由可以單從個人常識出發,七嘴八舌,有時離題萬丈;但DRV的討論則由管理員帶領,審核時以方針為本。然而,AFD有權利創置一項新的共識(IAR的特權),只要經互助客棧明文同意,甚至可列入方針指引,但DRV的結論則受制於現行方針。兩者的主要受眾不同,處理方式也有差異。
    • 處理上,AFD以社群的共識為優先,管理員只是執行者;DRV中,管理員則須主導討論,如引導保留方尋找符合關注度的來源。
淺藍雪

淺藍雪:

  1. 管理員時常面臨破壞者的侮辱甚至威脅,請問這個情況下您將如何自處?維基媒體基金會是否能提供實際性的幫助?
SH6188

SH6188:

  1. 你認為新手和資深用戶有甚麽分別?
    • 答:新手太「單純」,往往想到甚麼,發現維基有錯誤就改下去。資深用戶則曉得那些是雷區,要怎樣改動在才能獲中文社群同意。潛規則啊。
Ericliu1912

Ericliu1912:

  1. 目前維基百科仍然常被視為不可靠來源或「參考看看就好」的百科全書,本人亦對此深感心痛。閣下覺得如何讓這種情況得到改善?
    • 答:這需要維基人在質在量上都再加努力,合力書寫更多的學術條目。百科全書的本質還是知識的傳播,一些藝人事件等其實坊間有更清晰的紀錄,維基無謂追著新聞跑。英文維基有許多與圖書館和大學的合作項目,希望進一步改善學術條目的質量。如果中文維基能有更多這類項目,相信亦有幫助。
    • 「不可靠來源」方面,維基容許任何人修改,註定有惡作劇留下。我覺得不必太介意。
遊魂

遊魂:

  1. 您如何定義管理員所謂「尸位素餐」的行為。
    • 答:六個月續命動一次。
  2. 煩請定量描述,在您活躍度低於什麼標準時,您會辭去管理員職務,或允許他人以「活躍度難以保證」為理由提出對您的解任。
    • 答:先說我不太同意這樣要求其他人,因為現充管理員們往往比較資深,這樣子中文維基無法留住他們。
    • 我自己來說,如果六個月沒有活動,我願在無通知期的情況下自動解任。
久遠

久遠:

  1. 方針與指引雖然是經由社群共識產生,但總是難免有用戶會對部分方針與指引不滿,您如何看待這一問題?如果您是管理員,當您面臨這樣的矛盾的時候,您又會如何做?
    • 答:這是任何立法機構都會出現的情形。究其原因,大家價值觀不同,想要的東西也不同,心目中的「百科全書」也不同。大家有共同的目的時,可以通過理性討論求得最佳方案,但當出現價值觀之爭,只能agree to disagree (見我最上方三個問題的回答),要不妥協,要不票決。
    • 上面回答蟲蟲飛問題是,我提及過「理性討論是維基尋求共識和首要方式」。用戶可以嘗試說服其他人,但同時應明白各人目標有異,自己的價值觀其他人未必同意。管理員可以教育其他人「現行方針是甚麼,背後的理據是甚麼」,充當一個圖書館的角色。此外,對方針不滿並非違反他們的充分理由。違規還是得先截下來。
及時雨

及時雨:

  1. 在下翻看存檔發現現在的權限申請似乎相比往年(大約2016年或以前)討論串變長了許多,有更多人提問或提出意見等。如果閣下也這麼認為,試問如何看待這一現象。
    • 答:確有此事。社群積極參與權限申請,指導新人,是一件好事。我希望能將常見的問題和錯誤整合起來,做一個申請教學,那就更完美了。
  2. 請問這一用戶討論頁的存廢覆核到底能否在本地處理?如果可以,閣下會如何判斷處理。
    • 答:按英文版方針,「The account's user page and subpages are deleted. User talk pages are rarely deleted, and may be undeleted by community consensus.」,與中文版的原則一致,所以應該是可以回復過來的。雖然m:RTV則有'User and talk pages, and their subpages, and other non-article pages that no others have substantively contributed to and whose existence does not impact the project, may be courtesy blanked or deleted.",但如你所指,RTV不是方針。
    • 但如果真有案子,我可能不會碰。zhwiki上次搞事,被沒收cu權。再與steward對抗,惹禍上身,大家就有得受了。
    • 其實有一個取巧的方案:反正用戶討論頁都不會作改動,可以轉而利用Wikipedia:已刪除內容查詢去讀取相關內容,避開正面沖突。

開始前的小結

雖然以上答了一些問題,但有些可能答得比較簡短,歡迎重問,或提出新的問題。比如上面我就沒有回答一些有時效性/與其他維基人直接相關的問題。想到新的問題,我也十分歡迎。


無論如何,希望所有人都能在這場RFA中有所得著。如果有人看完上面的回答,願意一起討論,那就比RFA本身更有意義了。

  • 例如靖天子的對待新手態度問題,許多人問過的管理員角色定位、不活躍問題、RFA制度本身,其實都很值得我們一起深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