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討論:金春明 (消防員)

頁面內容不支援其他語言。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新條目推薦討論

在候選頁的投票結果
  • 哪位消防員在2006年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委授予「雷鋒式消防戰士」榮譽稱號?
    金春明 (消防員)條目由E2568討論 | 貢獻)提名,其作者為E2568討論 | 貢獻),屬於「Biography」類型,提名於2024年6月22日 04:01 (UTC)。
    • 一個更合適的條目名可能是「金春明 (消防員)」(我認為金春明 (中央黨校教授)也應按同理更名為「金春明 (教授)」)。Sanmosa 蚌埠 2024年6月22日 (六) 07:43 (UTC)[回覆]
    • 條目內容沒有問題,投(+)支持票,另外關於命名,個人認為現有命名宣傳什麼的倒是不至於,但其實可以直接寫「金春明 (1977年)」的,我理解主編擔心會有其他同名人物出生於1977年,但或許出生於1977年、具有關注度的只有這位消防員;另外「金春明 (消防員)」、「金春明 (教授)」也同理,或許這個職業的金春明先生很多,但具有關注度的只有唯一的一個人。我認為條目後的括注應以簡潔為宜,所以支持Sanmosa的意見。--FradonStar|八閩風雲 2024年6月23日 (日) 06:02 (UTC)[回覆]
      • 為什麼「教授」不是宣傳,而「中央黨校教授」就是宣傳?我認為User:Sanmosa是牴觸大陸事物,只要是與中共有關的東西,他統統都認為是宣傳,如果是港台的事物就是OK的.「雷鋒式消防戰士」是主席令命名的官方稱號,現在消防不是武警編制了,因此以後不會再有人被授予同樣的戰士稱號的,具有唯一性,沒多幾個字的。我認為在有唯一性,無歧義的名稱時使用有歧義的名稱是錯誤的。E2568留言2024年6月23日 (日) 06:13 (UTC)[回覆]
    • (+)支持El Rus留言2024年6月23日 (日) 11:00 (UTC)[回覆]
    • (-)反對,條目(包括條目名和條目內容)顯然違反WP:中立的觀點WP:NOTADVOCACY也提到:請勿於維基百科:作任何遊說、宣傳或招攬,包括商業、政治、科學、宗教、國家、體育或其他性質。條目當然可以客觀地描述某人或事物,但必須符合中立觀點。如有觀點或意見希望得到其他人支持,請移駕至個人博客或論壇。———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6月24日 (一) 02:20 (UTC)[回覆]
      • 條目並沒有宣揚雷鋒精神的偉大,號召大家都學習雷鋒。而是中立描述金春明因其類似雷鋒的事跡而被中共授予榮譽的事實。這個不是廣告或宣傳。E2568留言2024年6月24日 (一) 02:34 (UTC)[回覆]
        • 你不承認也改變不了這篇條目就是宣傳的事實。金春明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和中央軍委授予「雷鋒式消防戰士」榮譽稱號把榮譽稱號作為條目名消歧義,這是不是宣傳?1997年夏,金春明在支隊消防技能比武大賽中摘得第一名。此後,他又連續兩年蟬聯比武大賽冠軍,先後被評為遼寧省公安消防部隊「十大傑出消防官兵」、「十佳戰鬥班班長」,2002年當選全國公安消防部隊執勤崗位練兵「十佳技術能手」。這是不是宣傳?在金春明的消防生涯中,他參加了數千次的滅火和搶險救援戰鬥,在危險面前總是不顧個人安危,衝鋒在前,先後獲個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4次,三等功9次。2004年,他被公安部授予「模範消防戰士」榮譽稱號,2005年獲遼寧省「人民功勳警官」稱號,以及團中央、全國青聯第九屆中國青年五四獎章。2005年8月,他被公安部評為「全國優秀人民警察」這是不是宣傳?2006年5月2日,金春明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和中央軍委授予「雷鋒式消防戰士」榮譽稱號,並得到時任國家主席胡錦濤的接見。同年7月,中共中央宣傳部、解放軍總政治部、公安部和中共遼寧省委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了雷鋒式消防戰士金春明同志先進事跡報告會。這是不是宣傳?———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6月24日 (一) 03:05 (UTC)[回覆]
          • 你不能排斥事實和事件。獲獎、記功這些都是事實和事件。維基百科人物信息框本身就有個羅列獲獎的參數,不是獲獎就是宣傳。中國人民解放軍中的「解放」對於一些台灣人可能是不中立的,但這是專有名詞。E2568留言2024年6月24日 (一) 03:17 (UTC)[回覆]
            • 所以在你的眼裡,事實不是宣傳,假話才是宣傳,是吧?———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6月24日 (一) 05:22 (UTC)[回覆]
              • 難道你認為事實是宣傳?哪裡有假話?E2568留言2024年6月24日 (一) 06:05 (UTC)[回覆]
                • 我真是無語了,這麼基本的概念都搞不清楚還來評選。所以在你眼裡,中共中央宣傳部其實是滿嘴謊話,畢竟事實不是宣傳嘛。———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6月24日 (一) 09:23 (UTC)[回覆]
                  • 各個國家和地區的政府、組織都是授榮譽和獎項的。運動員在比賽中獲獎,演員也獲獎。你認為這些都是宣傳,不適合維基條目內容嗎?香港消防員張偉良獲「英帝國員佐勳章」,「香港十大傑出青年」等榮譽,你認為這是符合中立原則的事實哈?中國政府因金春明做善事授予他榮譽,他在武警技能比賽中獲獎,這些就是宣傳了。顯然你是針對中國共產黨的。與共產黨相關的你就認為是宣傳。E2568留言2024年6月24日 (一) 09:51 (UTC)[回覆]
                    • (!)意見:羅列名銜或榮譽是不是宣傳的辯論,在存廢討論時有發生,見仁見智,在此說點意見,但我對此條目的相關情況沒有強烈的反感,所以無論如何不會因此而投票。我們不可能斷定每種羅列情況都是有問題的,一般人判斷的重點在於那些名銜或榮譽本身的「關注度」,以維基角度具體來說可以是名銜或榮譽自身有沒有條目、獨立於傳主的可靠來源有沒有多次、廣泛提及其他人獲得此名銜。然後就是該些名銜的可貴程度與羅列數量的比例。在上文例子,一開始那些「十大傑出消防官兵」、「十佳戰鬥班班長」只是地方部門的內部獎項,也不知能不能每年重覆獲得,那和「香港十大傑出青年」的層次不同。如果他獲得過的最高榮譽就是「十大傑出消防官兵」、「十佳戰鬥班班長」,那列出來也無妨,但是當他已經獲得全國性的「全國優秀人民警察」、「雷鋒式消防戰士」,之前的榮譽可作概括性簡述。「在危險面前總是不顧個人安危,衝鋒在前」以引述某某評語的形式寫出來,可能較好。--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4日 (一) 12:51 (UTC)[回覆]
    • (-)傾向反對條目名稱,比起宣傳性,我更著眼於「雷鋒式消防戰士」具有太強烈的地域色彩,有修改的必要。縱使天下間可能不止一個叫金春明的消防員,但只要現在沒有另一個是具關注度的,「金春明 (消防員)」符合一般習慣,很多消歧義都沒有仔細到完全排除一切可能性。或者「1977年生消防員」可以考慮嗎?「金春明 (中央黨校教授)」則建議改為「金春明 (中共黨史學者)」。
    • (-)反對:條目內文描述他被授予「雷鋒式消防戰士」沒有問題,但作為條目名稱的消歧義不合適,正如你可以在內文說明「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和中央軍委授予雷鋒式消防戰士」,但不能說「他是雷鋒式消防戰士」一樣,消歧義沒有明確的歸因,不符合中立觀點。--黑暗魔君留言2024年6月24日 (一) 13:06 (UTC)[回覆]
    • (+)支持。--銀色雪莉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09:11 (UTC)[回覆]
    • (+)支持--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09:43 (UTC)[回覆]
    • (+)支持,我理解您的想法,但近年維基百科十分提倡使用極簡約的消歧義,例如我編寫的何健華 (社會福利署副署長)在數年前也被移動為何健華 (1915年),我想上面提供意見的編輯本意並非針對「雷鋒式消防戰士」這個稱號。不過我有一個疑問,金春明的本業應該是較中性的「消防員」而非「消防戰士」,現時的問題是問哪一位「消防戰士」是「雷鋒式消防戰士」,有可能令讀者誤會以為中國有很多種不同的「消防戰士」,而金春明是眾多「消防戰士」當中屬於「雷鋒式消防戰士」,抑或是我這樣的理解沒有問題?謝謝。--ClitheringMMXXIV 2024年6月26日 (三) 13:05 (UTC)[回覆]
    • (+)支持Sinet討論 2024年6月28日 (五) 18:23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