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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金春明 (消防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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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目推荐讨论

在候选页的投票结果
  • 哪位消防员在2006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雷锋式消防战士”荣誉称号?
    金春明 (消防员)条目由E2568讨论 | 贡献)提名,其作者为E2568讨论 | 贡献),属于“Biography”类型,提名于2024年6月22日 04:01 (UTC)。
    • 一个更合适的条目名可能是“金春明 (消防员)”(我认为金春明 (中央党校教授)也应按同理更名为“金春明 (教授)”)。Sanmosa 蚌埠 2024年6月22日 (六) 07:43 (UTC)[回复]
    • 条目内容没有问题,投(+)支持票,另外关于命名,个人认为现有命名宣传什么的倒是不至于,但其实可以直接写“金春明 (1977年)”的,我理解主编担心会有其他同名人物出生于1977年,但或许出生于1977年、具有关注度的只有这位消防员;另外“金春明 (消防员)”、“金春明 (教授)”也同理,或许这个职业的金春明先生很多,但具有关注度的只有唯一的一个人。我认为条目后的括注应以简洁为宜,所以支持Sanmosa的意见。--FradonStar|八闽风云 2024年6月23日 (日) 06:02 (UTC)[回复]
      • 为什么“教授”不是宣传,而“中央党校教授”就是宣传?我认为User:Sanmosa是抵触大陆事物,只要是与中共有关的东西,他统统都认为是宣传,如果是港台的事物就是OK的.“雷锋式消防战士”是主席令命名的官方称号,现在消防不是武警编制了,因此以后不会再有人被授予同样的战士称号的,具有唯一性,没多几个字的。我认为在有唯一性,无歧义的名称时使用有歧义的名称是错误的。E2568留言2024年6月23日 (日) 06:13 (UTC)[回复]
    • (+)支持El Rus留言2024年6月23日 (日) 11:00 (UTC)[回复]
    • (-)反对,条目(包括条目名和条目内容)显然违反WP:中立的观点WP:NOTADVOCACY也提到:请勿于维基百科:作任何游说、宣传或招揽,包括商业、政治、科学、宗教、国家、体育或其他性质。条目当然可以客观地描述某人或事物,但必须符合中立观点。如有观点或意见希望得到其他人支持,请移驾至个人博客或论坛。———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6月24日 (一) 02:20 (UTC)[回复]
      • 条目并没有宣扬雷锋精神的伟大,号召大家都学习雷锋。而是中立描述金春明因其类似雷锋的事迹而被中共授予荣誉的事实。这个不是广告或宣传。E2568留言2024年6月24日 (一) 02:34 (UTC)[回复]
        • 你不承认也改变不了这篇条目就是宣传的事实。金春明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授予“雷锋式消防战士”荣誉称号把荣誉称号作为条目名消歧义,这是不是宣传?1997年夏,金春明在支队消防技能比武大赛中摘得第一名。此后,他又连续两年蝉联比武大赛冠军,先后被评为辽宁省公安消防部队“十大杰出消防官兵”、“十佳战斗班班长”,2002年当选全国公安消防部队执勤岗位练兵“十佳技术能手”。这是不是宣传?在金春明的消防生涯中,他参加了数千次的灭火和抢险救援战斗,在危险面前总是不顾个人安危,冲锋在前,先后获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4次,三等功9次。2004年,他被公安部授予“模范消防战士”荣誉称号,2005年获辽宁省“人民功勋警官”称号,以及团中央、全国青联第九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2005年8月,他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这是不是宣传?2006年5月2日,金春明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授予“雷锋式消防战士”荣誉称号,并得到时任国家主席胡锦涛的接见。同年7月,中共中央宣传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公安部和中共辽宁省委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了雷锋式消防战士金春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这是不是宣传?———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6月24日 (一) 03:05 (UTC)[回复]
          • 你不能排斥事实和事件。获奖、记功这些都是事实和事件。维基百科人物信息框本身就有个罗列获奖的参数,不是获奖就是宣传。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解放”对于一些台湾人可能是不中立的,但这是专有名词。E2568留言2024年6月24日 (一) 03:17 (UTC)[回复]
            • 所以在你的眼里,事实不是宣传,假话才是宣传,是吧?———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6月24日 (一) 05:22 (UTC)[回复]
              • 难道你认为事实是宣传?哪里有假话?E2568留言2024年6月24日 (一) 06:05 (UTC)[回复]
                • 我真是无语了,这么基本的概念都搞不清楚还来评选。所以在你眼里,中共中央宣传部其实是满嘴谎话,毕竟事实不是宣传嘛。———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6月24日 (一) 09:23 (UTC)[回复]
                  • 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组织都是授荣誉和奖项的。运动员在比赛中获奖,演员也获奖。你认为这些都是宣传,不适合维基条目内容吗?香港消防员张伟良获“英帝国员佐勋章”,“香港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你认为这是符合中立原则的事实哈?中国政府因金春明做善事授予他荣誉,他在武警技能比赛中获奖,这些就是宣传了。显然你是针对中国共产党的。与共产党相关的你就认为是宣传。E2568留言2024年6月24日 (一) 09:51 (UTC)[回复]
                    • (!)意见:罗列名衔或荣誉是不是宣传的辩论,在存废讨论时有发生,见仁见智,在此说点意见,但我对此条目的相关情况没有强烈的反感,所以无论如何不会因此而投票。我们不可能断定每种罗列情况都是有问题的,一般人判断的重点在于那些名衔或荣誉本身的“关注度”,以维基角度具体来说可以是名衔或荣誉自身有没有条目、独立于传主的可靠来源有没有多次、广泛提及其他人获得此名衔。然后就是该些名衔的可贵程度与罗列数量的比例。在上文例子,一开始那些“十大杰出消防官兵”、“十佳战斗班班长”只是地方部门的内部奖项,也不知能不能每年重复获得,那和“香港十大杰出青年”的层次不同。如果他获得过的最高荣誉就是“十大杰出消防官兵”、“十佳战斗班班长”,那列出来也无妨,但是当他已经获得全国性的“全国优秀人民警察”、“雷锋式消防战士”,之前的荣誉可作概括性简述。“在危险面前总是不顾个人安危,冲锋在前”以引述某某评语的形式写出来,可能较好。--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4日 (一) 12:51 (UTC)[回复]
    • (-)倾向反对条目名称,比起宣传性,我更着眼于“雷锋式消防战士”具有太强烈的地域色彩,有修改的必要。纵使天下间可能不止一个叫金春明的消防员,但只要现在没有另一个是具关注度的,“金春明 (消防员)”符合一般习惯,很多消歧义都没有仔细到完全排除一切可能性。或者“1977年生消防员”可以考虑吗?“金春明 (中央党校教授)”则建议改为“金春明 (中共党史学者)”。
    • (-)反对:条目内文描述他被授予“雷锋式消防战士”没有问题,但作为条目名称的消歧义不合适,正如你可以在内文说明“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授予雷锋式消防战士”,但不能说“他是雷锋式消防战士”一样,消歧义没有明确的归因,不符合中立观点。--黑暗魔君留言2024年6月24日 (一) 13:06 (UTC)[回复]
    • (+)支持。--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09:11 (UTC)[回复]
    • (+)支持--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09:43 (UTC)[回复]
    • (+)支持,我理解您的想法,但近年维基百科十分提倡使用极简约的消歧义,例如我编写的何健华 (社会福利署副署长)在数年前也被移动为何健华 (1915年),我想上面提供意见的编辑本意并非针对“雷锋式消防战士”这个称号。不过我有一个疑问,金春明的本业应该是较中性的“消防员”而非“消防战士”,现时的问题是问哪一位“消防战士”是“雷锋式消防战士”,有可能令读者误会以为中国有很多种不同的“消防战士”,而金春明是众多“消防战士”当中属于“雷锋式消防战士”,抑或是我这样的理解没有问题?谢谢。--ClitheringMMXXIV 2024年6月26日 (三) 13:05 (UTC)[回复]
    • (+)支持Sinet讨论 2024年6月28日 (五) 18:23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