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英國下議院
英國下議院曾屬優良條目,但已撤銷資格。下方條目里程碑的連結中可了解撤銷資格的詳細原因及改善建議。條目照建議改善而重新符合標準後可再次提名評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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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狀態:已撤銷的優良條目 |
英國下議院屬於維基百科社會科學主題的基礎條目第五級。請勇於更新頁面以及改進條目。 本條目頁依照頁面評級標準評為丙級。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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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條目推薦
- ~移動自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最後修訂)
向有「國會之母」之稱的英國國會,分別由君主、上議院和甚麼所構成?(自薦)—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 2007年7月28日 (六) 15:17 (UTC)- 英國國會之中的哪一院由選舉產生?—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 2007年7月29日 (日) 07:12 (UTC)
- (+)支持—Renious 2007年7月28日 (六) 15:35 (UTC)
- (!)意見,坐位圖的「反對派領袖」是否該改為「影子內閣」?這樣才與執政內閣對應啊!—Whhalbert 特色列表提名中 2007年7月28日 (六) 15:55 (UTC)
- (+)支持,(!)意見:在英文版為特色條目,應該可以再擴充吧!—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7年7月28日 (六) 16:43 (UTC)
- 這條目翻譯死人,相信短期內也不會有大幅擴充了....—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 2007年7月28日 (六) 17:03 (UTC)
- (+)支持--DoraConan 與本人商談 2007年7月28日 (六) 16:54 (UTC)
- (+)支持--建議提問修改一下,感覺這不象問題,倒像填空題,我的建議是:英國政府內閣成員出自國會哪一個部分?守夜者 2007年7月28日 (六) 18:48 (UTC)
- (+)支持—黑暗魔君 2007年7月28日 (六) 19:35 (UTC)
- (+)支持—^(oo)^♀♂豬豬俱樂部♂♀ 2007年7月29日 (日) 01:53 (UTC)
- (+)支持,但問題必改。-柯博文司令官★對話區★為第五次動員令努力★ 2007年7月29日 (日) 01:27 (UTC)
- (+)支持—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7年7月29日 (日) 06:13 (UTC)
- (:)回應:其實填充題不也是問題的一種嗎?再者準則上也沒有說不准問填充題...不過,按諸位意見,題目已改。—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 2007年7月29日 (日) 07:12 (UTC)
- (+)支持--黑暗魔君 2007年7月29日 (日) 08:26 (UTC)
- (+)支持—Iflwlou [ M { 2007年7月29日 (日) 10:16 (UTC)
- (+)支持—dbslikacheung 2007年7月29日 (日) 16:54 (UTC)
- (+)支持—地獄少女閻魔愛 接通地獄通信 2007年7月30日 (一) 12:45 (UTC)
- ~移動完畢~—天上的雲彩 雲端對話 2007年7月30日 (一) 16:16 (UTC)
第一次參加Wiki翻譯,翻譯了此條的立法權能部分,但還不懂如何與英文版的資料圖片和條目互連,請幫忙修改和指點--Kalum 05:12 2005年4月17日 (UTC)
優良條目評選
- 以下內容由Wikipedia:優良條目候選移至
- 英國下議院(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團體-政黨與政府—長夜無風(風語者) 2007年7月28日 (六) 16:25 (UTC)
- (+)支持—長夜無風(風語者) 2007年7月28日 (六) 16:25 (UTC)
- (+)支持--あるがままでいい(talk) 2007年7月29日 (日) 01:28 (UTC)
- (+)支持--DoraConan 與本人商談 2007年7月29日 (日) 06:53 (UTC)
- (+)支持—今古庸龍 2007年7月29日 (日) 10:37 (UTC)
- (+)支持—出木杉〒 2007年7月29日 (日) 10:55 (UTC)
- (+)支持—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7年7月29日 (日) 17:25 (UTC)
- (+)支持—Iflwlou [ M { 2007年7月31日 (二) 12:53 (UTC)
- (+)支持—Choihei 2007年8月2日 (四) 15:16 (UTC)
- (+)支持——顧心陽≡¤≈☆★☆ 2007年8月3日 (五) 11:16 (UTC)
- (+)支持—楊承軒(★☆~~) 2007年8月4日 (六) 01:10 (UTC)
- (+)支持—Timothy 2007年8月5日 (日) 05:58 (UTC)
有關「王」與「皇」
我的修改被另一位仁兄退回,我不想變成搞編輯戰,所以在這裡討論一下﹕
英國人也是稱「事頭/事頭婆」為King/Queen的,何來有「皇」﹖
當然,作為一個香港人,我也知道「英女皇」是習慣用法。但作為一本百科全書,難道應該遷就錯誤的用法、習非勝是嗎﹖—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2008年5月18日 (日) 10:29 (UTC)
- 您好,閣下指到「皇」字是屬於一個習慣用法,這點我同意。但閣下認為跟隨習慣等於「遷就錯誤」的看法,我持十分相榷的態度。
- 閣下指出使用「皇」字不當,背後因由,主要是因為字典指出「King」要用「王」字而不是「皇」字,但如果我們往往視字典為金科玉律,我認為這會過份機械化,而忽略了使用「皇」字背後所包含的人文價值。字典本身是一個學習英文的工具,它只會給讀者最簡單、普通及直截的解釋────即是在最多中文使用者之間通行的解釋,至於香港人在日常生活中對某某用字的特別使用習慣,似乎字典沒有責任作出交代。
- 百科全書有錯要改的話,似乎以教化學生為責任的「英皇中學」和「皇仁書院」都不應該如閣下所指地去「遷就錯誤」,要改為「英王中學」和「王仁書院」,否則,名不正言不順,按閣下之意,就連學生也教不好。政府也是一樣,堂堂英國殖民地的政府,連自己皇家和君主的地位也攪錯,這些「King」和「Emperor」的簡單分別,難道就是連殖民地的華人高官權貴也不懂嗎?其實,「皇」字的使用本身具有歷史因素,約定俗成而留存下來,已沒有所謂的是是非非,字典的三言兩語根本難以解釋。
- 香港坊間也是普遍使用「皇」字,正如早前電影「The Queen」上映時,台灣地區使用「王」字來翻譯片名,中國大陸好像沒有上畫,但內地網頁大抵使用「王」字來翻譯片名,唯獨香港是使用「皇」字來翻譯,那難道香港的譯名是錯誤,難道香港的發行商會沒有留意台灣發行商採用不同譯名嗎?事實是,香港地區因不同的因素而以使用「皇」字為主流,並不是「King=王」和「Emperor=皇」這種被簡單化的規條所能解釋。因此我建議閣下並不應以「王」取代「皇」,而是在有關條目使用地區字詞轉換系統,以免變相令維基不當地灌輸『「王」字是唯一正確使用方法』的訊息,最終令香港讀者有意無意間墮入了「思想統制」的陷阱啊。
- 不以「皇」/「王」為例,以「Justice of Peace」為例,中國和台灣兩地都是譯作「治安法官」或「治安執事」,我在香港出版的字典也是找到這種解釋。不過,香港的「Justice of Peace」偏偏被譯成「太平紳士」,「Justice of Peace」本身既與「太平」沒有直接關係,「紳士」本身也沒有反映出「Justice of Peace」的身份和職責,基本上也可以被人稱為「錯譯」,但我們又可以僅因為字典的字面解釋,而定論「太平紳士」要通通改成「治安法官」嗎?—CLITHERING(100th DYK+) 2008年5月18日 (日) 17:50 (UTC)
- 多謝回應。身為一個香港人,我當然知道「皇」是港英政府採用的譯法。但我們要清楚,這是「中文維基」,不是「香港話維基」。英國君主亦不是香港本土的東西,所以沒理由要所有中文用戶都遷就香港人的習慣,尤其如果這個譯法不正確的話。(如果這裡是香港網絡大典,我不會反對用「皇」)
- 為何英國的King/Queen被香港政府譯為「皇」,可能是為了與中國皇帝平起平坐(因為之前一向被視為「英夷」)。這點我手上沒有資料,但亦曾有掌故作者指出,把香港一處小地方的Governor譯成「總督」,是為了表示地位與中國的總督相若。所以按同一道理,把King/Queen稱為「皇」的原因亦可想而知。
- 「King=王」和「Emperor=皇」並不是「簡單化」,而是為了把外國兩個不同「級數」的銜頭,在中文裡得到對應,讓讀者一看就知道這是兩種不同的名銜。(雖然King/Emperor和王/皇的分別,中西應有不同)
- 至於「太平紳士」,中文地區現在只有香港才有。至於香港本地機構的用名,很明顯我不會要求把「英皇書院」改為「英王書院」,因為這是它法律上的名稱。正如香港的「太平紳士」不應該改為「治安法官」,但條目是寫給所有懂中文的人看的,應該說清楚那就是「治安法官」。正如我們應該告訴讀者,雖然香港習慣稱之為「皇」,但英國的君主其實是個「王」而非「皇」。—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2008年5月25日 (日) 08:41 (UTC)
- 又,「使用地區字詞轉換系統」也是個好主意。香港讀者可以繼續看「皇」,而又不令其他讀者誤會。但為免香港讀者誤會,其實也應該在英國君主的條目裡說明,香港人所謂的「英皇」只是King而非Emperor。—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2008年5月25日 (日) 08:44 (UTC)
- 我同意閣下在末段的意見,有關「皇」字的解釋可於英國君主條目中交代,而「使用地區字詞轉換系統」也是我遵行的方針,惟閣下應體諒維基乃義務參與性質,有時並不能真正能夠完美地為所有字詞加上轉換。—CLITHERING(100th DYK+) 2008年6月22日 (日) 19:53 (UTC)
優良條目重審
英國下議院(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提名人:AT 2015年2月12日 (四) 08:51 (UTC)
- 投票期:2015年2月12日 (四) 08:51 (UTC) 至 2015年2月19日 (四) 08:51 (UTC)
- 不符合優良條目標準:提名人票。參考資料極度國貧乏,全文幾乎沒有註腳。特此重審。—AT 2015年2月12日 (四) 08:51 (UTC)
- 不符合優良條目標準:註腳不足。而且參考資料幾乎引用外國書籍,很難查證—Formuse(留言) 2015年2月13日 (五) 00:03 (UTC)
- 0支持,2反對,撤銷。--59.39.126.56(留言) 2015年2月19日 (四) 09:58 (UTC)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英國下議院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www.parliament.uk/commons/index.cfm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70316093053/http://www.parliament.uk/commons/index.cfm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體缺陷) 2017年7月19日 (三) 04:43 (UTC)
政府內閣是對議會負責,還是對下議院負責?
依我個人理解來看,英國的政府內閣是對議會負責。在君主立憲制這種治理模式下,行政部門要對立法部門負責,且政府首腦幾乎總是立法機關的一員,而立法機構包括下議院,也應當包括上議院。I'm purine.(留言) 2020年3月30日 (一) 11:5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