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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英国下议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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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mer good article英国下议院曾属优良条目,但已撤销资格。下方条目里程碑的链接中可了解撤销资格的详细原因及改善建议。条目照建议改善而重新符合标准后可再次提名评选
条目里程碑
日期事项结果
2007年8月4日优良条目评选入选
2015年2月19日优良条目重审撤销
新条目推荐
本条目曾于2007年7月30日登上维基百科首页的“你知道吗?”栏位。
新条目推荐的题目为:
    当前状态:已撤销的优良条目
    基础条目 英国下议院属于维基百科社会科学主题的基础条目第五级。请勇于更新页面以及改进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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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专题 (获评丙级高重要度
    本条目页属于政治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政治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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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专题 (获评丙级高重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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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丙级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已评为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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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条目推荐

    ~移动自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最后修订
    ~移动完毕~天上的云彩 云端对话 2007年7月30日 (一) 16:16 (UTC)[回复]

    第一次参加Wiki翻译,翻译了此条的立法权能部分,但还不懂如何与英文版的资料图片和条目互连,请帮忙修改和指点--Kalum 05:12 2005年4月17日 (UTC)

    优良条目评选

    以下内容由Wikipedia:优良条目候选移至

    有关“王”与“皇”

    我的修改被另一位仁兄退回,我不想变成搞编辑战,所以在这里讨论一下﹕

    英国人也是称“事头/事头婆”为King/Queen的,何来有“皇”﹖

    当然,作为一个香港人,我也知道“英女皇”是习惯用法。但作为一本百科全书,难道应该迁就错误的用法、习非胜是吗﹖—图门县候补知县 (留言) 2008年5月18日 (日) 10:29 (UTC)[回复]


    您好,阁下指到“皇”字是属于一个习惯用法,这点我同意。但阁下认为跟随习惯等于“迁就错误”的看法,我持十分相榷的态度。
    阁下指出使用“皇”字不当,背后因由,主要是因为字典指出“King”要用“王”字而不是“皇”字,但如果我们往往视字典为金科玉律,我认为这会过分机械化,而忽略了使用“皇”字背后所包含的人文价值。字典本身是一个学习英文的工具,它只会给读者最简单、普通及直截的解释────即是在最多中文使用者之间通行的解释,至于香港人在日常生活中对某某用字的特别使用习惯,似乎字典没有责任作出交代。
    香港作为众中文使用地区之中,与英国关系最密切者,香港在有关事物的影响应当受到关注。就今次“皇”和“王”的使用,跟据我的资料所得,仅以1997年前的英国殖民地政府为例,纸钞、邮票、政府信封、年报、立法局文件的纪年、所有文件和法律,都是使用“皇”而不是“王”,这是官方所制定的,即使香港主权移交后也没有改变。以往女皇访港,或因新君登基而举行的会景巡游中,各界都是使用“皇”而不是“王”。至于街道、建筑物和其他事物诸如“皇后大道中”、“英皇中学”、“皇仁书院”和赛马会“女皇杯”等等,都没有使用“王”字。
    百科全书有错要改的话,似乎以教化学生为责任的“英皇中学”和“皇仁书院”都不应该如阁下所指地去“迁就错误”,要改为“英王中学”和“王仁书院”,否则,名不正言不顺,按阁下之意,就连学生也教不好。政府也是一样,堂堂英国殖民地的政府,连自己皇家和君主的地位也搅错,这些“King”和“Emperor”的简单分别,难道就是连殖民地的华人高官权贵也不懂吗?其实,“皇”字的使用本身具有历史因素,约定俗成而留存下来,已没有所谓的是是非非,字典的三言两语根本难以解释。
    香港坊间也是普遍使用“皇”字,正如早前电影“The Queen”上映时,台湾地区使用“王”字来翻译片名,中国大陆好像没有上画,但内地网页大抵使用“王”字来翻译片名,唯独香港是使用“皇”字来翻译,那难道香港的译名是错误,难道香港的发行商会没有留意台湾发行商采用不同译名吗?事实是,香港地区因不同的因素而以使用“皇”字为主流,并不是“King=王”和“Emperor=皇”这种被简单化的规条所能解释。因此我建议阁下并不应以“王”取代“皇”,而是在有关条目使用地区字词转换系统,以免变相令维基不当地灌输‘“王”字是唯一正确使用方法’的讯息,最终令香港读者有意无意间堕入了“思想统制”的陷阱啊。
    不以“皇”/“王”为例,以“Justice of Peace”为例,中国和台湾两地都是译作“治安法官”或“治安执事”,我在香港出版的字典也是找到这种解释。不过,香港的“Justice of Peace”偏偏被译成“太平绅士”,“Justice of Peace”本身既与“太平”没有直接关系,“绅士”本身也没有反映出“Justice of Peace”的身份和职责,基本上也可以被人称为“错译”,但我们又可以仅因为字典的字面解释,而定论“太平绅士”要通通改成“治安法官”吗?—CLITHERING100th DYK+2008年5月18日 (日) 17:50 (UTC)[回复]
    多谢回应。身为一个香港人,我当然知道“皇”是港英政府采用的译法。但我们要清楚,这是“中文维基”,不是“香港话维基”。英国君主亦不是香港本土的东西,所以没理由要所有中文用户都迁就香港人的习惯,尤其如果这个译法不正确的话。(如果这里是香港网络大典,我不会反对用“皇”)
    为何英国的King/Queen被香港政府译为“皇”,可能是为了与中国皇帝平起平坐(因为之前一向被视为“英夷”)。这点我手上没有资料,但亦曾有掌故作者指出,把香港一处小地方的Governor译成“总督”,是为了表示地位与中国的总督相若。所以按同一道理,把King/Queen称为“皇”的原因亦可想而知。
    “King=王”和“Emperor=皇”并不是“简单化”,而是为了把外国两个不同“级数”的衔头,在中文里得到对应,让读者一看就知道这是两种不同的名衔。(虽然King/Emperor和王/皇的分别,中西应有不同)
    至于“太平绅士”,中文地区现在只有香港才有。至于香港本地机构的用名,很明显我不会要求把“英皇书院”改为“英王书院”,因为这是它法律上的名称。正如香港的“太平绅士”不应该改为“治安法官”,但条目是写给所有懂中文的人看的,应该说清楚那就是“治安法官”。正如我们应该告诉读者,虽然香港习惯称之为“皇”,但英国的君主其实是个“王”而非“皇”。—图门县候补知县 (留言) 2008年5月25日 (日) 08:41 (UTC)[回复]
    又,“使用地区字词转换系统”也是个好主意。香港读者可以继续看“皇”,而又不令其他读者误会。但为免香港读者误会,其实也应该在英国君主的条目里说明,香港人所谓的“英皇”只是King而非Emperor。—图门县候补知县 (留言) 2008年5月25日 (日) 08:44 (UTC)[回复]
    我同意阁下在末段的意见,有关“皇”字的解释可于英国君主条目中交代,而“使用地区字词转换系统”也是我遵行的方针,惟阁下应体谅维基乃义务参与性质,有时并不能真正能够完美地为所有字词加上转换。—CLITHERING100th DYK+2008年6月22日 (日) 19:53 (UTC)[回复]

    优良条目重审

    英国下议院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提名人:AT 2015年2月12日 (四) 08:51 (UTC)[回复]

    投票期:2015年2月12日 (四) 08:51 (UTC) 至 2015年2月19日 (四) 08:51 (UTC)
    0支持,2反对,撤销。--59.39.126.56留言2015年2月19日 (四) 09:58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英国下议院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7年7月19日 (三) 04:43 (UTC)[回复]

    政府内阁是对议会负责,还是对下议院负责?

    依我个人理解来看,英国的政府内阁是对议会负责。在君主立宪制这种治理模式下,行政部门要对立法部门负责,且政府首脑几乎总是立法机关的一员,而立法机构包括下议院,也应当包括上议院。I'm purine.留言2020年3月30日 (一) 11:53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