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紗紙契 (澳門)
紗紙契 (澳門)因符合標準而獲列入優良條目。如有需要,請勇於更新頁面。如條目不再達標可提出重新評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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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條目推薦
- ~移動自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最後修訂)
- 澳門的紗紙契對氹仔和路環的發展有何影響?(自薦,新條目)—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9年2月25日 (三) 19:39 (UTC)
- (+)支持--Teekkari (留言) 2009年2月26日 (四) 00:30 (UTC)
- (+)支持,預祝條目成為澳門第100條推薦條目!--18164 (留言) 2009年2月26日 (四) 04:40 (UTC)
- (+)支持—ArikamaI 這個世界沒有神,因此顛倒了名字 2009年2月26日 (四) 12:48 (UTC)
- (+)支持—黑暗魔君 (留言) 2009年2月26日 (四) 08:34 (UTC)
- (+)支持 -- 這是澳門獨有特色 -- message to b.cx 2009年2月26日 (四) 08:57 (UTC)
- (+)支持—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9年2月26日 (四) 15:56 (UTC)
- (+)支持—Iflwlou [ M { 2009年2月26日 (四) 17:40 (UTC)
- (+)支持—獨語者~向他開炮 2009年2月27日 (五) 08:18 (UTC)
- (+)支持,如果有紗紙契的相片就錦上添花了。—Clithering(MMIX) 2009年2月27日 (五) 14:13 (UTC)
- (+)支持—羊男 (留言) 2009年2月28日 (六) 02:05 (UTC)
- (+)支持窗簾布(議會廳) 2009年2月28日 (六) 07:50 (UTC)
優良條目評選
- 以下內容移動自Wikipedia:優良條目候選(最後修訂版本)
- 紗紙契 (澳門)(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社會科學-社會 —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9年3月9日 (一) 01:55 (UTC)
- (+)支持,內容詳盡。—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9年3月9日 (一) 01:55 (UTC)
- (+)支持,內容詳盡、另外我早已想提名的了。— Jazecorps Nekivary(やめて) 2009年3月9日 (一) 08:15 (UTC)
- (-)反對;理由如下:
- 名稱問題:氹仔和路環簡稱「路氹」已經是不合時宜,因為現時有「路氹城」,會引起混淆外,氹仔和路環根本沒有任何簡稱,只有統稱「海島市」(澳門政權移交前名稱)
- 標點問題:在文中多處發現有標點問題而令部分句子產生描述問題。例如「1989年路氹居民自發組織「紗紙契關注組」,在當年11月做了一項調查,發現……」的調查是該關注組過是政府所幹呢?
- 地域中立問題:文中指出「澳門在被葡萄牙侵佔前…」而站在葡萄牙本土來說不是「侵佔」。
- 編者個人觀點問題:文中以「紗紙契的歷史遺留問題至今仍持續,未有完滿解決」作描述中的「完滿」釋義為何呢?另一例子是「紗紙契的歷史遺留問題要得到完滿解決,仍需要一段很長時間。」會否有個人觀點呢?
- 有未完成資料來源的編輯。
- 有頗多病句出現:例「這裏已有不少的所謂『紗紙契土地』(下稱「紗紙地」)(當時只有紅契和私人契)。」;另一方面,多段段落開首用「而」、「另外」詞彙是不合的。
- 條目連結問題:例如「地圖繪製研究委員會(今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不是較好的描述,應改為「
地圖繪製研究委員會
」 - 時間不詳問題:〈合法化之契機與錯過〉一段開首的「原來當時」的「當時」是何時呢?該段之上段及下段的「時間空間」分別是1979年及1980年,那「當時」是指何年還是1979年及1980年期間呢?
- 以上是本人之意見,是希望改善條目而別無他意。--AG0ST1NH0 (留言) 2009年3月9日 (一) 12:02 (UTC)
- (:)回應:(1)請辨識一詞多義,「路氹」在不同情況下可有不同用法(現在有時會包含路氹城,但有時不會),加上條目已把「路氹」定位為只指氹仔路環,所以混淆程度並不如閣下所說。 (2)「1989年路氹居民自發組織『紗紙契關注組』,在當年11月做了一項調查,發現……」當然是指紗紙契關注組,該段在這句之前根本沒有提到政府,為何會理解到是政府所做?費解。 (3)偶誤,已改。 (4)「完滿解決」本義上就已是「完全的和滿意的」解決,根本不須再說明(看下文就已經知道未有完全和有不滿狀況),「紗紙契的歷史遺留問題要得到完滿解決,仍需要一段很長時間。」是參自《澳門理工學報》。 (5)請明確指出「未完成資料來源的編輯」是何處。 (6)「這裏已有不少的所謂『紗紙契土地』」有何語病?「而」、「另外」作段首有何問題(而且只是用了區區三段)? (7)請考慮出印問題,出印版本不會顯示內部連結,這時候便表達不到「地圖繪製研究委員會 = 今天的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8)「當時」當然是指在之前最後提到的時間(也就是1979年),這是慣常做法,《澳門理工學報》也是這樣。—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9年3月9日 (一) 15:46 (UTC)
- 第2點是指出標點問題而構成語病的例子,而非是該句存在問題。第5點的「未完成資料來源的編輯」是很多地方都有…有一個是可連的連結也沒有。第6點;「而」、「另外」是不宜作任何段首的開端(除段中句子後的開首而非新的一段情況)。第7點以可印版本為由,本人覺得不是一個合適的理由;如是該有很多(歷史)條目要改革了。第8點的情況要明確地指出,因為已經以另一個「新章節」來分明,否之則應刪去該章節標題;另一方面,這裡是維基,而非澳門理工的校刊(說得俗一點就是「明知有不足之處,你還要跟隨他?」)。--AG0ST1NH0 (留言) 2009年3月9日 (一) 18:51 (UTC)
- 第2點,標點為何會有描述問題?第5點,如果很多地方都有,希望您舉其中一例,因我始終不明白您所指的問題。第6點「而」、「另外」作開端,絕對是可取的,語文上段首作「而」、「另外」是用作繼承或比較與先前有關但不同類的段落。第7點請您檢視該條目的列印版本,當條目要印成紙媒的時候請問連結有何作用?第8點,我不認為理工學報的有關做法是「不足之處」,裁斷章節不代表前後兩個段落不相通。—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9年3月9日 (一) 20:49 (UTC)
- 第2點的問題希望你自己發現,因為文中頗多地方都出現該問題。第5點其中一個主要問題是連可連結的連結都沒有。第6點的問題:在句子開端(指句號後)是可取,但不適用於一段的開端。第7點的問題如果以「列印版本」為由,覺得會是不成立的,因為現時是以描述為主;如要每個條目都要以「列印版本為主」的話,特別是歷史條目都是一個大編輯工程(例如澳門體育暨奧林匹克委員會中提及的「……澳門奧林匹克委員會……」要改為「……澳門奧林匹克委員會{今澳門體育暨奧林匹克委員會}……」嘛?)。保留第8點意見。--AG0ST1NH0 (留言) 2009年3月11日 (三) 18:33 (UTC)
- 首先第2點我未察覺有語病(至少您提出的例子沒有)。第5點,原來您的意思是「[[...]]」的連結,不過現時並無條例必須為每個段落加上連結,反而有要求避免過度連結,不過現應要求盡量加上。第6點一段的開端用「另外」並無問題,諸如[1]、[2]、[3]等等,如果是不妥的話沒可能各大報章經校對後還有那麼多的「另外」做開端,顯然是可取的;「而」已改用更佳的字眼。第7點理應按時採用,但您所提出的澳門體育暨奧林匹克委員會例子不能相較,因為是自我提及,當然不需要再註明,但諸如人昌押等條目,也要把當年的文化司署加註是今天的文化局(因為不能從表面一眼看出,出印版本也只有表面),方法雖有些微差異但是同一道理,當然同一條目只須為同一事物用加注方法一次便可。—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9年3月11日 (三) 19:17 (UTC)
- 第2點的問題希望你自己發現,因為文中頗多地方都出現該問題。第5點其中一個主要問題是連可連結的連結都沒有。第6點的問題:在句子開端(指句號後)是可取,但不適用於一段的開端。第7點的問題如果以「列印版本」為由,覺得會是不成立的,因為現時是以描述為主;如要每個條目都要以「列印版本為主」的話,特別是歷史條目都是一個大編輯工程(例如澳門體育暨奧林匹克委員會中提及的「……澳門奧林匹克委員會……」要改為「……澳門奧林匹克委員會{今澳門體育暨奧林匹克委員會}……」嘛?)。保留第8點意見。--AG0ST1NH0 (留言) 2009年3月11日 (三) 18:33 (UTC)
- 第2點,標點為何會有描述問題?第5點,如果很多地方都有,希望您舉其中一例,因我始終不明白您所指的問題。第6點「而」、「另外」作開端,絕對是可取的,語文上段首作「而」、「另外」是用作繼承或比較與先前有關但不同類的段落。第7點請您檢視該條目的列印版本,當條目要印成紙媒的時候請問連結有何作用?第8點,我不認為理工學報的有關做法是「不足之處」,裁斷章節不代表前後兩個段落不相通。—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9年3月9日 (一) 20:49 (UTC)
- 第2點是指出標點問題而構成語病的例子,而非是該句存在問題。第5點的「未完成資料來源的編輯」是很多地方都有…有一個是可連的連結也沒有。第6點;「而」、「另外」是不宜作任何段首的開端(除段中句子後的開首而非新的一段情況)。第7點以可印版本為由,本人覺得不是一個合適的理由;如是該有很多(歷史)條目要改革了。第8點的情況要明確地指出,因為已經以另一個「新章節」來分明,否之則應刪去該章節標題;另一方面,這裡是維基,而非澳門理工的校刊(說得俗一點就是「明知有不足之處,你還要跟隨他?」)。--AG0ST1NH0 (留言) 2009年3月9日 (一) 18:51 (UTC)
- (+)支持,內容充實,詳細說明。--◆小躍◇▼○~~留言囉~~○▼ 2009年3月9日 (一) 20:42 (UTC)
- (!)意見,紗紙契條目如果夠豐富的話,這個條目完全可以合併過去--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3月9日 (一) 13:59 (UTC)
- (:)回應,合併的話恐怕會是地域中心了。—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9年3月9日 (一) 15:46 (UTC)
意見大致相同,因為以我所知這個「產物」應該是中國才有的。--AG0ST1NH0 (留言) 2009年3月9日 (一) 18:51 (UTC)--AG0ST1NH0 (留言) 2009年3月11日 (三) 18:33 (UTC)- 本人認為此條目可能有繞過地域中心而創建。--AG0ST1NH0 (留言) 2009年3月11日 (三) 18:33 (UTC)
- (:)回應:「把大段的內容分離成立新條目,而在原來的位置撰寫一個摘要,簡要的概括其內容。這樣,一個條目才適合只有中等熱情的讀者閱讀,因為他們並不需要也不感興趣知道太多細節。而對於粉絲,他們可以點擊子條目鏈接,閱讀更多內容。這樣的處理是雙贏,何樂而不為呢!?」(維基百科:摘要格式)—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9年3月11日 (三) 19:17 (UTC)
- (!)意見,其實紗紙契和紗紙契 (澳門)這兩個條目說的都是同一個事物,不過是在不同地區而已。因此最好命名為澳門紗紙契,而不是採用消歧義的辦法。參看維基百科:消歧義:「如果那些定義是有另外的名稱,或是更完整而又同等清晰的名稱,我們就可使用它們。例:泰坦火箭(而不是泰坦 (火箭))、計算機病毒(而不是病毒 (計算機))」—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3月10日 (二) 09:03 (UTC)
- (:)回應,要怎樣命名去分辨地域我倒沒什麼意見,不過如果要重命名的話我覺得應該是澳門的紗紙契而非澳門紗紙契,因為絕對不會有人把澳門的紗紙契直接稱為「澳門紗紙契」。—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9年3月10日 (二) 16:21 (UTC)
- (:)回應 舉個例,澳門的政府部門命名為「澳門xxx」,因為「澳門」一字是包含在官方名稱之中。至於「紗紙契 (澳門)」,「(澳門)」是用來形容「紗紙契」這個主體,而「紗紙契」就是「紗紙契」,沒有「澳門紗紙契」的,只有「澳門的紗紙契」,所以情況不同。 -- message to b.cx 2009年3月12日 (四) 08:21 (UTC)
(=)中立仍有問題。—囧囧 2009年3月11日 (三) 13:40 (UTC)(+)支持不俗。—囧囧 2009年3月13日 (五) 05:28 (UTC)(=)中立(+)支持同書生的意見—囧囧 2009年3月13日 (五) 06:15 (UTC)- (+)支持,同小躍。—ArikamaI 這個世界沒有神,因此顛倒了名字 2009年3月11日 (三) 22:42 (UTC)
- 紗紙契 (澳門)後面括號中的內容應該是用來給不同主題消歧義,而不是用來形容的。而不管是紗紙契 (澳門),還是紗紙契,他都是同一個事物--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3月12日 (四) 11:45 (UTC)
- (+)支持,內容詳盡。—An Macanese 2009年3月13日 (五) 17:28 (UTC)
- (+)支持:理由同上。——顧心陽¤★ 2009年3月14日 (六) 00:34 (UTC)
- (!)意見,我不贊同將條目由原本的紗紙契 (澳門)變成澳門的紗紙契,我想上面中國的空氣污染是錯引例子,因為「中國的空氣污染」條目本身是一個關於個案專題研究條目,與紗紙契有根本上的分別。比較合理引用的例子應該是英皇制誥 (香港)條目,本身發到各大英國協的「英皇制誥」皆具同樣性質,那麼英皇制誥 (香港)難道要轉成「香港的英皇制誥」?我相信即使在英文維基也沒有這樣的做法,因此我強烈建議條目移回紗紙契 (澳門),而中國的空氣污染應移成中國空氣污染。另一方面,就條目內容而言,內文宜詳細介紹紗紙契本身,例如契的大小、內容,編者亦宜附上澳門紗紙契或其他紗紙契的圖片。—Clithering(MMIX) 2009年3月14日 (六) 07:06 (UTC)
- (!)意見紗紙契 (澳門)比澳門的紗紙契好,除Clithering的意見外,至少不那麽繞口。窗簾布(議會廳) 2009年3月14日 (六) 07:17 (UTC)
- 再補充一點(!)意見,維基命名規則規定,條目命名應採最廣泛普遍使用的原則,如「紗紙契」本身是符合此一原則,就應作條目名稱使用,如與其他事物存有衝突,再加消歧義便可,這應當是維基百科一貫作法,假如「澳門的紗紙契」符合被廣泛普遍使用的原則,才應用作條目名稱。題外話,其實此條目在新薦階段獲多票支持,其命名也未被質疑,要是條目命名有問題,恐怕在新薦階段就會有人提出罷。—Clithering(MMIX) 2009年3月14日 (六) 07:33 (UTC)
- (+)支持除名稱爭議外,已無重大錯誤。窗簾布(議會廳) 2009年3月14日 (六) 07:25 (UTC)
- (+)支持 如上述,紗紙契 (澳門)較適合。 -- message to b.cx 2009年3月15日 (日) 03:1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