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游擊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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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目中立性有問題的地方包括:
- 游擊戰並非中國獨有的情況,譬如越戰最早就是游擊戰的型態和法國對抗,而即使在美國大規模介入之後,仍有游擊隊的組織有別於北越的正規軍。
- 游擊戰的理論是毛澤東創立的說法是錯誤的,國外早有類似的理論,戰爭論中還有一章專門講到游擊戰。這是過去很常見的誤解。
本條目需要改寫加入其他國家的例子,對於理論的來源應該有更廣泛的描述,而非中國中心。--cobrachen 21:04 2006年3月30日 (UTC)
"南京大屠殺" 是否也是國軍游擊戰而造成的結果? 游擊戰術是否也有很大的副作用 ?—Tinglei 2007年11月12日 (一) 09:09 (UTC)
游擊戰一般是實力不足不得不為之,副作用當然不可避免,但不能因此否定它.好比癌症化療雖然副作用很大但仍然是必須的.--謎霧 (留言) 2008年9月5日 (五) 02:05 (UTC)
- 錯了,游擊戰實施以後,游擊隊就變成敵人之一,因為游擊隊並不會主動保護人民,反而會逼人民去當抵擋敵人攻擊的活人肉盾,若用放射線療法來比喻,那麼游擊隊就是原爆後所產生的致命放射線,除了致命以外只有讓後代產生畸形兒的效果。111.252.188.165(留言) 2014年7月10日 (四) 20:02 (UTC)
當游擊戰開始的時候,游擊隊也是人民的敵人,以八年日中戰爭為例,游擊隊只是穿另一種制服的日軍而已,或者更應該說是穿著平民服裝卻拿著槍砲的盜匪,其加諸在中國人民的傷害甚至高過日軍,因為游擊隊通常沒有自己生產補給的能力,同時因為不具備正式的官方身分,無權向人民徵調任何物資,結果必然是游擊隊以武力威脅人民交出物資,甚至製造戰爭暴行然後嫁禍敵軍,所以討論游擊戰是否負面是不需要的,而是應該直接將游擊戰定義為恐怖活動的非法行為。122.118.250.215 (留言) 2011年12月1日 (四) 13:16 (UTC)
你怎樣證明
- 你怎樣證明沒有—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4.26.9.13(對話)於2017年10月29日 (日) 05:22 (UTC)加入。
誰主張誰證明,如果有人主張「游擊戰是為恐怖活動的非法行為」的話。那主張者必須拿出證據證明自己主張,否則只是空口說白話。同時這裡不接受原創研究。—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83.179.76.124(對話)於2018年1月23日 (二) 11:37 (UTC)加入。
- 國際法海牙公約陸戰法規裡有規定,交戰的軍人有穿著軍裝的義務,而參戰的平民沒有軍服則必須穿戴顯眼的標誌,游擊隊穿著平民的衣服,躲在群眾裡面攻擊敵人,以群眾為盾牌,間接甚至直接造成大量平民的死傷,當然是非法的恐怖行為,更不用說游擊隊不具有官方身分,根本就沒有交戰權,像納粹德國的軍官戰後被指控屠殺平民,但是他們提出是敵方游擊隊先躲在民眾當中開槍,結果法官對此部分裁定不起訴,當然對某些人來說,這種論點一定是原創研究,不然就是扯什麼國際法管不到中國,陸戰法規是1907年第二次海牙和平會議中訂立,而當時的中華民國也是記名蓋印的44個國家之一。111.252.143.26(留言) 2018年3月21日 (三) 19:07 (UTC)
需不需要增設相關書籍?
如題 (ex:切格瓦拉: 論游擊戰)___歐歐(留言) 2017年3月6日 (一) 14:4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