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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奧薩馬·賓·拉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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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登不應該放在Category:伊斯蘭教中,而應該放在恐怖主義中。將拉登放在伊斯蘭教中是對世界上絕大多數伊斯蘭教徒的很大的不尊重。--Wing 19:02 2004年8月11日 (UTC)

「賓·拉登」還是「本·拉旦」

自發生9.11事件後地一段時間裡,本·拉丹這個風雲人物,在媒體上出現的頻率高得不數一也數二了。但也有某些不協調,一會兒是賓·拉登,一會兒是本·拉丹,指的是同一個人。

稱呼外國人,按慣例其發音應該是儘可能地「名從主人」。

賓·拉登是英語發音,本·拉丹是阿拉伯語發音。如果他是英國人或美國人,我們稱他為賓·拉登當然不錯。如果不是呢?

為什麼要站在美國人的立場上去稱呼阿拉伯人呢?

[1]--[[User:Zy26|zy26 (Talk)]] 12:44 2004年10月7日 (UTC)

維基百科應根據最普遍使用的原則,如Shizhao所說的:「百科全書只是對知識的記錄和摘要,而不是用來正名或研討的」。所以更採用最普遍使用的名稱。--Wengier留言) 18:14 2006年3月4日 (UTC)

《參考消息》歷來使用拉丹,並曾在讀者與編者欄目里說明過不採用拉登的原因乃是名從主人原則,且阿拉伯語-漢語譯音表中完全沒有「登」這個字,而是「丹」。這個問題應該在「名字」章節內有所說明,或者再加上條目重定向。 話說就算同一家媒體有時候也沒準,《新聞30分》一般用拉登,也用過拉丹。很久沒看了,不知現在什麼情況。 unsonique (留言) 2010年1月7日 (四) 20:22 (UTC)[回覆]

臺譯的部分明顯有誤,一直以來都是使用"賓拉登":http://zh-yue.wikipedia.org/wiki/%E8%B3%93%E6%8B%89%E7%99%BB沐崑 (留言) 2011年2月1日 (二) 00:54 (UTC)[回覆]

儘量使用當地最常用的名稱。中國大陸的百度百科亦使用賓·拉登[2]。--Wengier留言2011年5月2日 (一) 21:32 (UTC)[回覆]

請看英文網站的翻譯,最好不要隨便使用恐怖主義這個詞。

請看英文網站的翻譯,最好不要隨便使用恐怖主義這個詞。

Usāmah bin Muhammad bin `Awad bin Lādin (born March 10, 1957 or July 30, 1957) (Arabic: أسامة بن محمد بن عود بن لادن), commonly known as Osama bin Laden (أسامة بن لادن), is the head of al-Qaida, a militant Islamist organization that has been involved in attacks against civilian and military targets around the world.

這樣比較符合npov原則。

還有分類:

Categories: 1957 births | Al-Qaida | Cold War people | Saudi Arabian people | Sunni Muslims | War on terror

同意,恐怖主義是貶義的,我們不做價值判斷--Truth---對話頁 03:59 2005年8月5日 (UTC)

改標題:奧撒瑪·賓·拉登

我把標題從「賓·拉登」改成「奧撒瑪·賓·拉登」(其他語言就算犯錯,也早就修改了)。理由很簡單,就是阿拉伯人名採取父子連名制,所以「奧撒瑪」才是真正為這個人取的名字。但是「賓·拉登」不是他爸爸,而是很久以前的一個祖先。詳細內容請參照其他語言的介紹。 -- Toytoy 01:26 2005年1月27日 (UTC)

能不能描寫面貌

濃眉大眼,慈眉善目,精神矍鑠。:P --Truth---對話頁 03:58 2005年8月5日 (UTC)

慈眉善目這種詞彙難道要用在維基百科中嗎?

照片

為什麼沒有照片呢?

911

恐怖活動為什麼連911都沒有?—5·12中国爱 2009年6月19日 (五) 13:09 (UTC)[回覆]

這真是個好消息

拉登同學去天堂,哦不,去地獄繼續搞恐怖活動吧 Aoke1989 (留言) 2011年5月2日 (一) 07:10 (UTC)[回覆]

別了!拉登 !

世界上最大的恐怖分子是美國!—Fxqf·留言簿 2011年5月2日 (一) 12:26 (UTC)[回覆]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違反WP:CIV,已由風雲北洋Talk2019年9月13日 (五) 00:26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覆]

冥日

請問,有熟悉港澳翻譯的朋友能解答一下嗎

港澳到底是譯作"烏薩瑪"還是"奧薩瑪",請確認一下。—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楷叔講古對話貢獻)加入。


另一個問題:大陸的譯名都是本·拉登,條目里怎麼把大陸譯名寫成本·拉丹?--118.117.247.147 (留言) 2011年5月5日 (四) 03:14 (UTC)[回覆]

  • 官方的新華社譯名室定的正式名字是拉丹,這是按照阿拉伯語發音定的。[1]一般的媒體都叫的拉登是按照英語翻譯的。不過其實無所謂吧~大家貌似還是叫拉登的多。反正維基也不是用來正名用的。

關於bin Ladin的左右手問題

即然條目中提了,那麼就應該給出一個比較權威的出處,FBI網頁上給出的描述是"Bin Laden is left-handed and walks with a cane.", http://www.fbi.gov/wanted/wanted_terrorists/usama-bin-laden 現有的照片裡顯示其是右手配表。所以,我想如果可能的話就加上個出處什麼的。 Flag cloud (留言) 2012年1月7日 (六) 01:36 (UTC)[回覆]

賓·拉登94年之後一直是無國籍人士嗎?

我記得是有塔利班政府授予賓·拉登阿富汗國籍的新聞的,在網上也能搜到:塔利班政權給予拉登及其助手等四人手阿富汗國籍。塔利班政府執政的5年,只有三個國家承認其合法性,但基於塔利班當時實際控制著阿富汗超過九成國土,就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控制中國絕大部分國土一樣,不是外國政府一句承認不承認就能完全否認其能代表阿富汗的。

塔利班授予賓·拉登阿富汗國籍是在01年11月8日,11月14日首都喀布爾易手,也宣告塔利班政府垮台。之後以北方聯盟為主導執政的政府當然也不可能承認賓·拉登的阿富汗國籍。那麼能否認為賓·拉登曾短暫擁有阿富汗國籍?--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低頭思故鄉 2015年11月21日 (六) 12:42 (UTC)[回覆]

過時及可疑來源

2006年的時候,FBI發言人Rex Tomb表示沒證據證明賓·拉登涉案是事實,加上FBI始終沒有正式起訴賓·拉登也是事實。這些歷史重點必須記載,沒有理由省略。和平使者留言2017年6月2日 (五) 23:30 (UTC)[回覆]
  1. ^ 拉登or拉丹? 原來譯名也有潛規則-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