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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中國化學會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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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體缺陷) 2019年1月24日 (四) 05:33 (UTC)[回覆]

建議更名:「中國化學會 (中華民國)」→「中國化學會 (臺北)」

中國化學會 (中華民國)」 → 「中國化學會 (臺北)」:符合「Chemical Society Located in Taipei 」--Kethyga留言2024年6月14日 (五) 00:17 (UTC)[回覆]

@Kethyga認為可以移動,不過消歧義似乎與地名本身沒什麼關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14日 (五) 03:45 (UTC)[回覆]
(-)反對,中文名並非由英文名翻譯而來,因政治因素中英文不直接對應是很正常的事,如中華奧會,「中國化學會」此中文名在不受中共影響範圍的可靠來源均為逕稱,目前兩個中國化學會條目的消歧義方式已足夠清楚,沒必要更改成(臺北)。--LHD留言2024年6月14日 (五) 09:29 (UTC)[回覆]
這裡是修改消歧義後綴,不是官方名稱,臺北相比中華民國應該更清晰,中華民國也可以指49年前大陸的政權。「Taipei」也是官方英文名稱中就有的。--Kethyga留言2024年6月14日 (五) 10:58 (UTC)[回覆]
但中華民國是一貫的。--紺野夢人 2024年6月14日 (五) 14:13 (UTC)[回覆]
感覺必要性不大,中國化學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那邊同理。--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6月14日 (五) 10:46 (UTC)[回覆]
(-)傾向反對:成立之初不在臺北,「中華民國」顯然比「臺北」適宜。--— Gohan 2024年6月20日 (四) 04:59 (UTC)[回覆]

建議更名:「中國化學會 (中華民國)」→「中國化學會 (臺北)」

中國化學會 (中華民國)」 → 「中國化學會 (臺北)」:歧義;可以指中華民國南京時期的化學會,同時國際上也有Taipe(臺北)區分;WP:NPOV--Kethyga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03:41 (UTC)[回覆]

(+)支持 ——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8日 (日) 07:32 (UTC)[回覆]
(+)傾向支持中國化學會 (北京)可能適用創立於(中華民國)的消歧義,因此為了易於識別和減少歧義。--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08:30 (UTC)[回覆]
南京時期即隸屬於中華民國,不必割裂;Taipei用於外文名稱,條目應以本身的中文名稱為準,即「中國化學會」,而括弧及其內容僅為本站消歧義字眼;該組織確為隸屬於中華民國的「中國化學會」,未見現有命名如何不符合中立觀點方針。--紺野夢人 2024年9月8日 (日) 08:40 (UTC)[回覆]
保持現有命名,則可能需要加消歧義,中國化學會 (北京)部分符合(中華民國)。--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08:42 (UTC)[回覆]
因為「中華民國」一詞有歧義,極可能被大陸讀者理解為中華民國(1912—1949)的中國化學會。如果中國化學會 (北京)成立於1949年後,那麼不會有這種理解;但中國化學會(北京)是繼承自中華民國大陸時期的中國化學會。--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8日 (日) 08:52 (UTC)[回覆]
@Kethyga不過後綴是否應使用「臺北市」(其實「北京市」亦然)?——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9日 (一) 18:01 (UTC)[回覆]
個人認為這與「避免條目名稱過於冗長」背道而馳。這不屬於Wikipedia:命名常規#地名「涵蓋某一行政區全境內情況」的範疇,不要濫用該原則。--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18:27 (UTC)+1 [回覆]
同YF,非行政區劃條目,大多數情況下「市」字無人使用,基於常用原則。比如參考文獻中的出版社,地點一處,僅寫「北京」、「上海」,幾乎未見北京市、上海市。中維裡面很多濫加「市」字不符合實際情況。--Kethyga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22:56 (UTC)+1 [回覆]
甚至有些「涵蓋全境的情況」也不一定符合實際情況……比如中百用《浙江水利》而非「浙江省水利」,即使「浙江」有被理解為「錢塘江」的可能(「浙江」是「錢塘江」的古稱)。——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10日 (二) 00:09 (UTC)[回覆]
(-)傾向反對:創立於中華民國大陸時期,「臺北」反而違反準確及中立。本條目當然可指南京時期,本就包含南京時期。--— Gohan 2024年9月11日 (三) 07:42 (UTC)[回覆]
兩個條目都包含南京時期,應看條目主要內容。未見違反準確及中立,創立於不是唯一的消歧義條件,比如美國國際集團不宜是(上海)。--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11:40 (UTC)[回覆]
非指創立之地是關鍵,而是「中華民國」比「臺北」更能全面準確概括此機構;至於「中立」是針對移動理由相較而言。如果此學會繼承南京時期的血統少於另一學會,那麽我會傾向於贊成更名;惟鑒其時中國大陸大學分合史,此點存疑。未見「美國國際集團」重名;跨國財團慣以總部駐地區分,中國化學會並不跨國,且國界至關重要、無業務重疊地域,不適宜類比。即使是跨國財團,假設原在舊金山的Twitter鬧雙胞,一個搬去休斯頓而限定服務範圍為美國/美洲/西半球,一個搬去倫敦而限定服務範圍為英國/歐洲/東半球,也難以設想二者會被分別命名爲「Twitter (休斯頓)、Twitter (倫敦)」。--— Gohan 2024年9月12日 (四) 08:51 (UTC)[回覆]
因目前對造條目名為「中國化學會 (北京)」,若討論續無進展,則將批准移動此條目至「中國化學會 (臺北)」,避免不對等。——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0日 (四) 03:54 (UTC)[回覆]
中國化學會 (北京)是在近期才自中國化學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移動的,此前長期與本條目括注對等,將之復原即可對等;對等亦非總是必要。另提出新理據:條目主體名稱本身自帶需要消歧義的詞素,即「中國」,非「化學會」或「北」,宜優先以此等詞素消歧義,以一目瞭然、易於識別。--— Gohan 2024年10月11日 (五) 08:28 (UTC)[回覆]
我認同Gohan的意見,我更傾向於把「中國化學會 (北京)」移回「中國化學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7日 (四) 02:15 (UTC)[回覆]
@Kethyga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7日 (四) 07:23 (UTC)[回覆]
49年之前中國化學會的主要人物均留在了中國大陸,見Template:中國化學會第十五屆理事會(49年之前最後一屆理事會,只有一人吳憲去了美國),台灣的只是復會,而且北京的中國化學會理事會屆次一直延續之前的序號,人員也沒變。而且上面也有多人提到歧義問題。@神秘悟飯的「如果此學會繼承南京時期的血統少於另一學會,那麼我會傾向於贊成更名」,從人員配置來說,台北的學會明顯繼承少於北京的。另外,可以看一下搶救學人條目,不完全估計大多數學者留在了大陸。目前覺得中國化學會 (北京)更應該改為中國化學會。--Kethyga留言2024年10月17日 (四) 10:12 (UTC)[回覆]
可以循福建省福建省 (中華民國)連江縣連江縣 (中華民國)的命名案例,留在大陸的稱「中國化學會」,在台復會的稱「中國化學會 (中華民國)」。--D留言2024年10月31日 (四) 00:11 (UTC)[回覆]
這不一樣吧,在台復會的又不是什麼虛職單位。連江縣的案例可能因為主體與小部分。--YFdyh000留言2024年10月31日 (四) 13:21 (UTC)[回覆]
經過考慮,收回上述意見。現今註冊於臺灣的中國化學會,與「註冊」於大陸的「中國化學會」,雖共享早期歷史,但已是不同組織,故用所在地政體消歧義沒有問題。「中國化學會 (北京)」或應移回「中國化學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日 (五) 12:32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