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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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山管理局 (草山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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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的管理局、縣級行政區 | |||||||||
1949年8月26日—1973年12月31日 | |||||||||
國家 | 中華民國 | ||||||||
面積 | |||||||||
• 1966年 | 119.01平方公里(45.95平方英里) | ||||||||
人口 | |||||||||
• 1966年 | 158,559人 | ||||||||
政府 | 北投鎮逸園 | ||||||||
陽明山管理局局長 | |||||||||
• 首任 | 施季言 | ||||||||
• 末任 | 金仲原 | ||||||||
歷史 | |||||||||
• 成立 | 1949年8月26日 | ||||||||
• 廢除 | 1973年12月31日 | ||||||||
行政分區 | 2鎮 → 2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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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屬於 | 臺北市士林區 臺北市北投區 |
陽明山管理局,為中華民國臺灣省(後併入升格後的臺北市)曾經存在之縣級行政區,接受臺灣省政府(後改隸臺北市政府)監督,辦理臺灣省(後為臺北市)委辦事項及督導區內地方自治事項[1]:140。轄區內有民選的臺北縣議員參加臺北縣議會,審議該局年度預算及進行施政報告,經費均由臺灣省政府專案補助該局轄內地方建設[1]:140。舊稱草山管理局,以臺北縣的士林、北投兩鎮為轄區。於1974年撤銷地方行政權後,只負責風景區維護與管理。
沿革
1949年7月14日,臺灣省政府開始籌備草山管理局,商借臺灣省立臺北商業學校(今日的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設暫作臨時籌備辦公處[1]:138。
1949年8月10日,草山管理局籌備處遷往草山眾樂園公共浴池(今日的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辦公[1]:138。8月26日,臺灣省政府將當時臺北縣所轄士林鎮及北投鎮(今臺北市士林區及北投區)劃為轄區成立草山管理局,以境內的草山命名,並任命施季言[註 1]為局長[1]:138。士林鎮及北投鎮行政區域仍屬臺北縣[2]:98,如士林鎮仍稱臺北縣士林鎮[3]。
1949年11月12日,草山管理局遷移逸園辦公[1]:138-139。
1950年3月31日,經臺灣省政府委員會第一四三次會議通過改稱草山為陽明山[1]:139。4月26日,草山管理局改稱為陽明山管理局[1]:139。4月29日,草山警察局改稱為陽明山警察所[1]:139。
1967年7月1日,臺北市脫離臺灣省,升格為直轄市[1]:140。
1968年7月1日,陽明山管理局士林鎮及北投鎮劃入臺北市,全稱為「臺北市陽明山管理局士林區」及「臺北市陽明山管理局北投區」[1]:140。士林區及北投區,仍由縣級行政區陽明山管理局管轄[1]:140。
1974年1月1日,臺北市政府去除陽明山管理局的地方行政權,改稱「臺北市陽明山管理局」,只負責風景區維護與管理[1]:140-141。北投區和士林區始由臺北市政府直接管轄[1]:141。
1977年1月1日,「臺北市陽明山管理局」降為「臺北市陽明山管理處」,改歸臺北市政府民政局管轄,不再是臺北市政府一級單位[1]:141。
1980年1月,陽明山管理處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接管業務,再降為「陽明山公園管理所」;原陽明山管理處第一組則另成立「臺北市中山樓管理所」[1]:141。
編制
初建時期
管理局置簡任局長一人,由臺灣省政府任命;另置主任秘書一人襄理政務。局長及各單位主管,列席臺北縣議會進行施政計畫與工作報告。
所轄單位:
- 總務科
- 行政科
- 工務科
- 警務科
- 主計室
- 人事室
- 衛生事務所
裁撤前夕
管理局置簡任局長一人,由行政院任命;另置主任秘書一人襄理政務。局長及各單位主管,列席臺北市議會進行施政計畫與工作報告。
直屬單位:
- 秘書室
- 民政處
- 建設處
- 財政科
- 教育科
- 兵役科
- 農林科
- 地政科
- 總務科
- 安全室
- 研究發展室
- 主計室
- 人事室
附屬單位:
- 警察總所-士林警察所、北投警察所(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北投分局)
- 衛生院-局立陽明醫院(今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
- 稅捐稽徵處
- 民防指揮部
- 地政事務所(今臺北市士林地政事務所,轄士林、北投)
- 公園管理處
- 家畜疾病防治所
- 垃圾堆肥處理場
- 養護工程隊
- 自來水廠(今臺北自來水事業處陽明分處)
- 局立圖書館(今臺北市立圖書館北投分館)
- 公墓火葬管理所
- 陽明養老院(今臺北市立浩然敬老院)
歷任局長
臺灣省草山管理局暨籌備處時期
- 第1屆:施季言
臺灣省陽明山管理局時期
臺北市陽明山管理局時期
特色
開路的紫禁城
草山管理局自臺北縣政府手中接手管理士林、北投兩鎮的地方行政與自治事務,打破國民政府過去管理局不兼管地方行政事務的慣例,並影響之後於1949年10月成立的四川省北碚管理局,亦倣傚草山管理局接管轄區地方行政,故管理局納入行政區劃體系,應自草山管理局始。另外,陽明山管理局也兼負保衛中華民國決策中心的重責大任,因此局長一向由中華民國國軍將級軍官或中國國民黨黨政官員派任,形同時任中華民國總統蔣中正的另一個侍衛長,地位實質上高於其他縣市長。
臺灣唯一的市轄縣級行政區
在陽明山管理局尚未改隸臺北市前,行政院就已決定陽明山管理局一切制度與權限援例照舊辦理。併入臺北市之後,當時局長潘其武試圖依照過去在臺北縣議會報告的往例,改在臺北市議會裡就其所轄之士林區、北投區行政事務提出施政報告並接受質詢,從而與市府引起爭執。經協調後,局長潘其武如願上臺,鞏固陽明山管理局原有的實質行政區地位,導致臺北市政府對陽明山管理局的指揮監督力不從心,士林、北投2區的地方建設與行政工作也因為在陽管局領導下,無法和臺北市其他14個市轄區完全配合一致。例如,時任臺北市市長高玉樹進行的全市紅磚人行道更新工程,在陽明山卻是石片;臺北市門牌號碼的奇偶數規則,目前的士林與北投仍充滿例外情形。
市長與局長的衝突
陽明山管理局局長潘其武雖身為臺北市市長高玉樹的下屬,然而其自視實質政治地位不低於市長,故公然與市長高玉樹以「掛羊頭賣狗肉」等粗俗俚語的言語對罵,加上因此衍生臺北市政府拒絕編列陽明山管理局預算、爭奪臺北市立士林國民中學校長任命權等衝突,為此市長高玉樹特地在總統蔣中正下班時,前往當時陽管局興建的雙溪公園附近路口指揮交通,除爭取總統蔣中正的好印象,同時也意在宣示臺北市對陽明山的「主權」。雙方對峙到1972年局長潘其武於任內逝世,以及市長高玉樹高陞後方不再浮上檯面。然後繼任市長張豐緒與局長金仲原明爭雖無,但暗鬥仍不斷。
故為解決此問題,行政院修訂原來的陽明山管理局組織規程,自1974年去除陽明山管理局的地方行政權力,恢復過去中央政府在中國大陸時期,管理局只負責風景區維護與管理的舊制。之後再於1977年將管理局降為管理處,改歸臺北市政府民政局管轄,不再是市府的第一級單位;其後管理處一再降級,目前僅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陽明山公園管理所。
而曾由陽明山管理局管轄的中山樓則於1986年改隸國父紀念館陽明山中山樓管理所。2012年5月20日再改由國立臺灣圖書館管理,隷屬中華民國教育部。
身分證號碼英文代號
過去陽明山管理局所管轄的北投士林地區所使用的身分證是以Y為代號,而因臺北市於1967年升格為直轄市,陽明山管理局歸臺北市管轄,其所屬的北投鎮和士林鎮更改為北投區和士林區。雖然北投士林兩區屬於臺北市的行政區域,但兩區的仍然由陽明山管理局負責管轄。因此在1974年之前,在這兩區報戶口所得到的身分證號碼代號仍然不變。直到1974年陽明山管理局虛級化以後,臺北市正式獲得北投士林兩區的管轄權,故自該年度起,在兩區報戶口所登記之身分證號碼,其代號也改為使用臺北市的A。
由於這些因素使得Y成為了中華民國身分證號碼中,第一個被取消的英文代號。
註釋
參考文獻
- 傅宗懋,《陽明山管理局組織與地位之研究》,臺北市,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研究所碩士論文,197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