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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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明山管理局 (草山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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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的管理局、县级行政区 | |||||||||
1949年8月26日—1973年12月31日 | |||||||||
国家 | 中华民国 | ||||||||
面积 | |||||||||
• 1966年 | 119.01平方千米(45.95平方英里) | ||||||||
人口 | |||||||||
• 1966年 | 158,559人 | ||||||||
政府 | 北投镇逸园 | ||||||||
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 |||||||||
• 首任 | 施季言 | ||||||||
• 末任 | 金仲原 | ||||||||
历史 | |||||||||
• 成立 | 1949年8月26日 | ||||||||
• 废除 | 1973年12月31日 | ||||||||
行政分区 | 2镇 → 2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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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属于 | 台北市士林区 台北市北投区 |
阳明山管理局,为中华民国台湾省(后并入升格后的台北市)曾经存在之县级行政区,接受台湾省政府(后改隶台北市政府)监督,办理台湾省(后为台北市)委办事项及督导区内地方自治事项[1]:140。辖区内有民选的台北县议员参加台北县议会,审议该局年度预算及进行施政报告,经费均由台湾省政府专案补助该局辖内地方建设[1]:140。旧称草山管理局,以台北县的士林、北投两镇为辖区。于1974年撤销地方行政权后,只负责风景区维护与管理。
沿革
1949年7月14日,台湾省政府开始筹备草山管理局,商借台湾省立台北商业学校(今日的国立台北商业大学)设暂作临时筹备办公处[1]:138。
1949年8月10日,草山管理局筹备处迁往草山众乐园公共浴池(今日的台北市教师研习中心)办公[1]:138。8月26日,台湾省政府将当时台北县所辖士林镇及北投镇(今台北市士林区及北投区)划为辖区成立草山管理局,以境内的草山命名,并任命施季言[注 1]为局长[1]:138。士林镇及北投镇行政区域仍属台北县[2]:98,如士林镇仍称台北县士林镇[3]。
1949年11月12日,草山管理局迁移逸园办公[1]:138-139。
1950年3月31日,经台湾省政府委员会第一四三次会议通过改称草山为阳明山[1]:139。4月26日,草山管理局改称为阳明山管理局[1]:139。4月29日,草山警察局改称为阳明山警察所[1]:139。
1967年7月1日,台北市脱离台湾省,升格为直辖市[1]:140。
1968年7月1日,阳明山管理局士林镇及北投镇划入台北市,全称为“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士林区”及“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北投区”[1]:140。士林区及北投区,仍由县级行政区阳明山管理局管辖[1]:140。
1974年1月1日,台北市政府去除阳明山管理局的地方行政权,改称“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只负责风景区维护与管理[1]:140-141。北投区和士林区始由台北市政府直接管辖[1]:141。
1977年1月1日,“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降为“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处”,改归台北市政府民政局管辖,不再是台北市政府一级单位[1]:141。
1980年1月,阳明山管理处由台北市政府工务局公园路灯工程管理处接管业务,再降为“阳明山公园管理所”;原阳明山管理处第一组则另成立“台北市中山楼管理所”[1]:141。
编制
初建时期
管理局置简任局长一人,由台湾省政府任命;另置主任秘书一人襄理政务。局长及各单位主管,列席台北县议会进行施政计划与工作报告。
所辖单位:
- 总务科
- 行政科
- 工务科
- 警务科
- 主计室
- 人事室
- 卫生事务所
裁撤前夕
管理局置简任局长一人,由行政院任命;另置主任秘书一人襄理政务。局长及各单位主管,列席台北市议会进行施政计划与工作报告。
直属单位:
- 秘书室
- 民政处
- 建设处
- 财政科
- 教育科
- 兵役科
- 农林科
- 地政科
- 总务科
- 安全室
- 研究发展室
- 主计室
- 人事室
附属单位:
- 警察总所-士林警察所、北投警察所(今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北投分局)
- 卫生院-局立阳明医院(今台北市立联合医院阳明院区)
- 税捐稽征处
- 民防指挥部
- 地政事务所(今台北市士林地政事务所,辖士林、北投)
- 公园管理处
- 家畜疾病防治所
- 垃圾堆肥处理场
- 养护工程队
- 自来水厂(今台北自来水事业处阳明分处)
- 局立图书馆(今台北市立图书馆北投分馆)
- 公墓火葬管理所
- 阳明养老院(今台北市立浩然敬老院)
历任局长
台湾省草山管理局暨筹备处时期
- 第1届:施季言
台湾省阳明山管理局时期
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时期
特色
开路的紫禁城
草山管理局自台北县政府手中接手管理士林、北投两镇的地方行政与自治事务,打破国民政府过去管理局不兼管地方行政事务的惯例,并影响之后于1949年10月成立的四川省北碚管理局,亦仿效草山管理局接管辖区地方行政,故管理局纳入行政区划体系,应自草山管理局始。另外,阳明山管理局也兼负保卫中华民国决策中心的重责大任,因此局长一向由中华民国国军将级军官或中国国民党党政官员派任,形同时任中华民国总统蒋中正的另一个侍卫长,地位实质上高于其他县市长。
台湾唯一的市辖县级行政区
在阳明山管理局尚未改隶台北市前,行政院就已决定阳明山管理局一切制度与权限援例照旧办理。并入台北市之后,当时局长潘其武试图依照过去在台北县议会报告的往例,改在台北市议会里就其所辖之士林区、北投区行政事务提出施政报告并接受质询,从而与市府引起争执。经协调后,局长潘其武如愿上台,巩固阳明山管理局原有的实质行政区地位,导致台北市政府对阳明山管理局的指挥监督力不从心,士林、北投2区的地方建设与行政工作也因为在阳管局领导下,无法和台北市其他14个市辖区完全配合一致。例如,时任台北市市长高玉树进行的全市红砖人行道更新工程,在阳明山却是石片;台北市门牌号码的奇偶数规则,目前的士林与北投仍充满例外情形。
市长与局长的冲突
阳明山管理局局长潘其武虽身为台北市市长高玉树的下属,然而其自视实质政治地位不低于市长,故公然与市长高玉树以“挂羊头卖狗肉”等粗俗俚语的言语对骂,加上因此衍生台北市政府拒绝编列阳明山管理局预算、争夺台北市立士林国民中学校长任命权等冲突,为此市长高玉树特地在总统蒋中正下班时,前往当时阳管局兴建的双溪公园附近路口指挥交通,除争取总统蒋中正的好印象,同时也意在宣示台北市对阳明山的“主权”。双方对峙到1972年局长潘其武于任内逝世,以及市长高玉树高升后方不再浮上台面。然后继任市长张丰绪与局长金仲原明争虽无,但暗斗仍不断。
故为解决此问题,行政院修订原来的阳明山管理局组织规程,自1974年去除阳明山管理局的地方行政权力,恢复过去中央政府在中国大陆时期,管理局只负责风景区维护与管理的旧制。之后再于1977年将管理局降为管理处,改归台北市政府民政局管辖,不再是市府的第一级单位;其后管理处一再降级,目前仅为台北市政府工务局公园路灯工程管理处阳明山公园管理所。
而曾由阳明山管理局管辖的中山楼则于1986年改隶国父纪念馆阳明山中山楼管理所。2012年5月20日再改由国立台湾图书馆管理,隶属中华民国教育部。
身份证号码英文代号
过去阳明山管理局所管辖的北投士林地区所使用的身份证是以Y为代号,而因台北市于1967年升格为直辖市,阳明山管理局归台北市管辖,其所属的北投镇和士林镇更改为北投区和士林区。虽然北投士林两区属于台北市的行政区域,但两区的仍然由阳明山管理局负责管辖。因此在1974年之前,在这两区报户口所得到的身份证号码代号仍然不变。直到1974年阳明山管理局虚级化以后,台北市正式获得北投士林两区的管辖权,故自该年度起,在两区报户口所登记之身份证号码,其代号也改为使用台北市的A。
由于这些因素使得Y成为了中华民国身份证号码中,第一个被取消的英文代号。
注释
参考文献
- 傅宗懋,《阳明山管理局组织与地位之研究》,台北市,国立政治大学公共行政研究所硕士论文,197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