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應寅
陸應寅(15世紀—16世紀),字虎臣,號鶴江,南直隸松江府華亭縣望仙橋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陸應寅十七歲時父親去世,哀毀骨立,侍奉母親孝順,嘉靖七年(1528年)中舉人,二十年(1541年)時長子陸從大成進士,他則授應天府推官,有良民無辜被判死刑,他為其洗脫嫌疑後辭官,該人贈送金錢報答,他正色拒絕。之後朝廷調任他為廣東鹽課提舉,中途請求辭官回鄉,杜門不出,以詩文自娛,死後入祀鄉賢祠[2]。
長子陸從大、五子陸從平均為進士[1],另有一子陸從高為隆慶四年舉人[3]。
引用
- ^ 1.0 1.1 光緒《重修華亭縣志·卷十四·人物三》:陸應寅,字虎臣,號鶴江 居望仙橋 ,性至孝,嘉靖七年舉人,選應天司理,有良民陷大辟,應寅白其冤後解官,其人橐金為報,正色拒之。遷廣東鹽課提舉,中途乞歸,杜門以埽,以詩文自娛,卒祀鄉賢祠。長子從大,字履貞 《松風餘韻》引選舉志作子阜 ,有雋才,嘉靖二十年進士……第五子從平,字履素 宋府志第宅在繡衣坊北,即朱大韶宅 隆慶二年進士……
-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學行典·卷二百四十三·篤行部·名賢列傳十一》:按《松江府志》 陸應寅,字虎臣。十七執父喪,哀毀,奉母孝。嘉靖七年舉鄉薦。二十年,長子從大成進士,應寅選應天司理。有善人陷大辟,歲不決,應寅立白其冤。 後其人以百金為報,正色拒之。遷廣東鹽課提舉,中途乞歸,以詩文自娛。
- ^ 光緒《青浦縣志·卷十八·人物二》:陸應寅,字虎臣,居柘澤塘,嘉靖七年舉人,選應天府推官。有冤獄久不決,應寅為平反之,遷廣東鹽課提舉乞歸。三子:從大,嘉靖二十年進士,官至大理評事;從平,隆慶二年進士,浙江鹽運使;從高,舉人江西布政使參議;諸孫亦多讀書有聞者,家聲驟起,人謂應寅治獄有陰德焉
參考文獻
- 光緒《重修華亭縣志》·卷十四·人物三
- 光緒《青浦縣志》·卷十八·人物二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學行典·卷二百四十三·篤行部·名賢列傳十一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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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胡洲 |
明朝應天府推官 1541年-嘉靖年間 |
繼任: 錢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