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著庵
無著庵,原稱無著地,是廣東省廣州市的一個尼庵,亦是廣州市唯一一個。位置在德政中路麗水坊四十八號。其是明末高僧天然和尚的胞妹來機比丘尼所創建。
名稱
其稱無著地,有含兩個意思,其一是天然和尚與來機大師在俗是兄妹,出家則為法侶,如同印度佛教史上的無著與世親倆兄弟。其二寓意「清淨無染著」[1]。
歷史
明代時庵址原是某尚書家園。據《番禺縣續志》「鼎建無著庵碑記」載,尼庵始建於康熙六年(1667),至十七年落成,工程共耗銀三萬五千八百三十餘両,建成佛殿、祖殿、禪堂、觀音閣、齋堂等,還有住房三十餘間,放生池一口,總面積八畝多[2]。其時乃變亂之餘,建庵實所不易,但庵堂在飢謹之時,常招收弱息無歸之出家在家弟子,恆數百人。道光年(1821~1850)後,逐步發展成八房子孫,輪流管理庵內常住事務。
民國13年(1924),廣州市政廳以籌餉為名,將無著庵拍賣充公,各房集資大洋五千贖回大殿、僧房等部分,留存規模壓縮近一半。
共和國初期,當地幹部要求庵中比丘尼繳納房地產稅,每半年要九十六擔白米或等值物資。由於庵中出家人在解放前主要靠信眾供養或做法事為生,平時也沒積蓄庫存,所以這新設的房產稅實在付不出來。後來經與政府部門討價一番後,稅項是減輕了,但仍要靠把部分殿堂房廳(大雄寶殿、韋陀殿、伽藍殿、地藏殿、宗廳、客廳、祖堂)租予民政工廠作車衣生產場地,以扺償稅款。後來部份車衣工人更要求比丘尼代辦伙食,這也為庵堂帶來微薄收入,助出家眾渡過艱難歲月。
文革時庵遭搗毀,殿堂房舍分別為廣州市民政工廠、東山區彈簧廠、東山區房管局和廣州市房管局擴大使用或佔用,並將大殿前放生塘填平建起兩座住宅樓房。
1986年廣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恢復開放無著庵,轉交廣州市佛教協會管理。廣州佛教協會從揚州請回寬敬法師主持庵務,並撥出十萬元作重建基金。
建築
現時進入山門,經過建築依次為天王殿、大雄寶殿、教學樓。左右兩側是僧舍和學生樓,而大雄寶殿左後方就有觀音殿。復建庵舍占地3,000平方米,建築面積超過5,000平方米。
外部連結
參考
這是一篇與廣州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