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守廉
汪守廉(16世紀—17世紀),字克辨,湖廣黃州府黃岡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汪守廉的祖父汪太章曾在荒年捐出穀千石,不要求鄉人償還。隆慶元年(1567年),汪守廉中舉人[2],萬曆二年(1574年)會試中副榜,任職彭澤教諭,在當地興學勸士,分考四年(1576年)應天鄉試,得士者大多以清直顯貴。
之後汪守廉遷任雙流知縣,視察冤獄、清除隱賦,人稱神明,擢官威州知州得士民愛慕,苗族人也傾服,政績記載在《茂州名宦志》;再改官曲靖同知以清廉聞名,朝廷賜璽書金褒獎,不久因府母去世回鄉,家無長物。兒子汪傑是選貢,任臨洮通判,和父親入祀名宦祠,而孫子汪國深則隱居不出仕[1]。
引用
參考文獻
- 道光《黃岡縣志》·卷六·選舉志
- 道光《黃岡縣志》·卷八·人物誌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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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譚位 |
明朝彭澤縣教諭 萬曆年間 |
繼任: 謝慎 |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王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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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雙流縣知縣 1577年-1582年 |
繼任: 李養浩 |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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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威州知州 萬曆年間 |
未知 下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劉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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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姚繼先 |
明朝曲靖府同知 萬曆年間 |
繼任: 黃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