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守廉
汪守廉(16世纪—17世纪),字克辨,湖广黄州府黄冈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汪守廉的祖父汪太章曾在荒年捐出谷千石,不要求乡人偿还。隆庆元年(1567年),汪守廉中举人[2],万历二年(1574年)会试中副榜,任职彭泽教谕,在当地兴学劝士,分考四年(1576年)应天乡试,得士者大多以清直显贵。
之后汪守廉迁任双流知县,视察冤狱、清除隐赋,人称神明,擢官威州知州得士民爱慕,苗族人也倾服,政绩记载在《茂州名宦志》;再改官曲靖同知以清廉闻名,朝廷赐玺书金褒奖,不久因府母去世回乡,家无长物。儿子汪杰是选贡,任临洮通判,和父亲入祀名宦祠,而孙子汪国深则隐居不出仕[1]。
引用
参考文献
- 道光《黄冈县志》·卷六·选举志
- 道光《黄冈县志》·卷八·人物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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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谭位 |
明朝彭泽县教谕 万历年间 |
继任: 谢慎 |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王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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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双流县知县 1577年-1582年 |
继任: 李养浩 |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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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威州知州 万历年间 |
未知 下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刘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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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姚继先 |
明朝曲靖府同知 万历年间 |
继任: 黄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