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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深 (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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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深(?—?),字文深河東郡猗氏縣(今山西省臨猗縣)人,北魏、西魏、北周官員。

生平

樊深早年母親去世,侍奉繼母十分孝順謹慎,弱冠之年喜好學習,背負書籍在三河地區向老師學習[1],議論研習《五經》,日日夜夜都不知道疲倦。永安年間,樊深隨中央軍討伐,以軍功出任蕩寇將軍,屢次升任伏波將軍征虜將軍中散大夫。樊深曾經讀書時讀到吾丘子,因此回家侍候奉養父母[2][3]

永熙三年(543年),魏孝武帝西遷,河東郡的樊氏、王氏兩姓都起兵支持魏孝武帝,被東魏誅殺。樊深的父親樊保周、叔叔樊歡周都被殺害。樊深因為避難,墜落山崖傷了腳,兩天都斷絕了飲食。後來樊深得到一筐餅,本想食用,想起繼母年老患痹病,可能倖免沒有被掠走,因而沒吃。樊深夜間匍匐著去尋找繼母,得以相見,將餅給母親吃。樊深然後悄悄離去,改變姓名,在汾水和晉州一帶遊學,學習天文和數學曆法。後來樊深被人告發,囚禁起來送到河東郡。恰逢東魏將領韓軌的長史張曜器重樊深的儒學,將樊深帶回家中,得以免去禍害[4][5]

大統三年(537年),宇文泰平東河東郡後,贈予樊保州南郢州刺史,贈予樊歡周儀同三司。樊深回家安葬父親,親自背著泥土建成墳墓[5]。不久于謹引薦樊深出任自己的參軍,于謹命令樊深在館中教育自己的子孫,樊深出任撫軍將軍銀青光祿大夫,升任開府屬,轉任從事中郎。于謹出任司空時,以樊深出任司空諮議。大統十五年(549年),樊深代理下邽縣縣令[6][7]

宇文泰設置東館辦理學校,教育各位將軍的子弟,任命樊深為博士。樊深精通經學,講解經書時,經常引用漢朝、曹魏以來各家學說。所以聽講的學生不能理解,背後都譏諷他說:「樊生講書所引用的門戶太多,不可理解。」但是儒生們都推許樊深學識淵博。樊深性情喜好學習,到年老也不懈怠,早晚來往,騎在馬上也讀書不停,以至於馬匹受驚而墜地,手腳都摔折了,但最終還是沒有改變這種習性。後來樊深出任國子博士,獲賜姓萬忸于氏北周六官建立後,樊深出任太學助教,升任博士,加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天和二年(568年),樊深升任鄉伯中大夫,加開府儀同三司建德元年(572年),樊深上表請求退休,周武帝詔令允許。朝廷有疑問的事情,經常召樊深來詢問,後來樊深因病去世[8][7]

樊深既專於經書,又熟悉各種史書和《三倉》、《爾雅》、篆籀、陰陽、卜筮的書。樊深所學雖然廣博,但是言辭辯解較差,所以當時的人不加以稱讚。樊深所撰寫的《孝經》、《喪服問疑》各一卷,另外撰寫《七經異同說》三卷,《義綱略論》和《目錄》三十一卷,都流行於世[9][10][11][12]

參考資料

  1. ^ 《周書校勘記·卷四十五·列傳第三十七·一三》:負書從師於三河 北史卷八二樊深傳「三河」作「河西」。
  2. ^ 《周書·卷四十五·列傳第三十七》:樊深字文深,河東猗氏人也。早喪母,事繼母甚謹。弱冠好學,負書從師於三河,講習五經,晝夜不倦。魏永安中,隨軍征討,以功除蕩寇將軍,累遷伏波、征虜將軍,中散大夫。嘗讀書見吾丘子,遂歸侍養。
  3. ^ 《北史·卷八十二·列傳第七十》:樊深字文深,河東猗氏人也。事繼母甚謹,弱冠好學,負書從師於河西,講習五經,晝夜不倦。魏永安中,隨軍征討,以功累遷中散大夫。嘗讀書,見吾丘子,遂歸侍養。
  4. ^ 《周書·卷四十五·列傳第三十七》:魏孝武西遷,樊、王二姓舉義,為東魏所誅。深父保周、叔父歡周並被害。深因避難,墜崖傷足,絕食再宿。於後遇得一簞餅,欲食之;然念繼母年老患痹,或免虜掠,乃弗食。夜中匍匐尋母,偶得相見,因以饋母。還復遁去,改易姓名,遊學於汾、晉之間,習天文及算曆之術。後為人所告,囚送河東。屬魏將韓軌長史張曜重其儒學,延深至家,因是更得逃隱。
  5. ^ 5.0 5.1 《北史·卷八十二·列傳第七十》:孝武西遷,樊王二姓舉義,為東魏所誅。深父保周、叔父歡周並被害。深因避難,墜崖傷足,絕食再宿。於後遇得一簞餅,欲食之,然念繼母老痹,或免虜掠,乃弗食。夜中匍匐尋覓,母得見,因以饋母。還復遁去,改易姓名,遊學於汾晉間。習天文及算曆之術。後為人所告,囚送河東。屬東魏將韓軌長史張曜重其儒學,延深至家,因是便得逃隱。周文平河東,贈保周南郢州刺史,歡周儀同三司。深歸葬其父,負土成墳。
  6. ^ 《周書·卷四十五·列傳第三十七》:太祖平河東,贈保周南郢州刺史,歡周儀同三司。深歸葬其父,負土成墳。尋而于謹引為其府參軍,令在館教授子孫。除撫軍將軍、銀青光祿大夫,遷開府屬,轉從事中郎。謹拜司空,以深為諮議。大統十五年,行下邽縣事。
  7. ^ 7.0 7.1 《北史·卷八十二·列傳第七十》:尋而于謹引為府參軍事,令在館授教子孫。周文置學東館,教諸將子弟,以深為博士。深經學通贍,每解書,多引漢魏以來諸家義而說之。故後生聽其言者,不能曉悟,背而譏之曰:「樊生講書,多門戶,不可解。」然儒者推其博物。性好學,老而不怠。朝暮還往,常據鞍讀書,至馬驚墮地,損折支體,終亦不改。後除國子博士,賜姓萬紐于氏。天和二年,遷縣伯中大夫,加開府儀同三司。建德元年,表乞骸骨,詔許之。朝廷有疑議,常召問焉。後以疾卒。
  8. ^ 《周書·卷四十五·列傳第三十七》:太祖置學東館,教諸將子弟,以深為博士。深經學通贍,每解書,嘗多引漢、魏以來諸家義而說之。故後生聽其言者,不能曉悟。皆背而譏之曰:「樊生講書多門戶,不可解。」然儒者推其博物。性好學,老而不怠。朝暮還往,常據鞍讀書,至馬驚墜地,損折支體,終亦不改。後除國子博士,賜姓萬紐于氏。六官建,拜大學助教,遷博士,加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天和二年,遷縣伯中大夫,加開府儀同三司。建德元年,表乞骸骨,詔許之。朝廷有疑議,常召問焉。後以疾卒。
  9. ^ 《周書·卷四十五·列傳第三十七》:深既專經,又讀諸史及蒼雅、篆籀、陰陽、卜筮之書。學雖博贍,訥於辭辯,故不為當時所稱。撰孝經、喪服問疑各一卷,撰七經異同說三卷、義(經)〔綱〕略論並(月)〔目〕錄三十一卷,並行於世。
  10. ^ 《北史·卷八十二·列傳第七十》:深既專經,又讀諸史及倉、雅、篆、籀、陰陽、卜筮之書。學雖博贍,訥於辭辯,故不為當時所稱。撰孝經、喪服問疑各一卷。又撰七經異同三卷。子義綱。
  11. ^ 《周書校勘記·卷四十五·列傳第三十七·一七》:義(經)〔綱〕略論並(月)〔目〕錄三十一卷 張森楷云:「『月』疑當作『目』。」冊府卷六0六、卷六0八作「義綱略論並目錄三十卷」。按「月」是「目」之訛無疑。隋書卷三二經籍志一有「七經義綱二十九卷,樊文深撰」,舊唐書卷四六經籍志一、新唐書卷五七藝文志甲部作「七經義綱略論三十卷」。自即此書。隋志不計目錄,如果加上目錄一或二卷,則也是三十或三十一卷。北史本傳末於所撰書中無此書,卻接上「子義綱」三字,當是北史此傳「綱」字下殘缺,後人以不可通,妄加「子」字。但也可證其書名「義綱」,非「義經」,今據改。三十卷或三十一卷,既不知目錄是一卷或二卷,無從斷定。
  12. ^ 《北史校勘記·卷八十二·列傳第七十·六》:又撰七經異同三卷子義綱 按冊府六0六、卷六0八稱樊深撰「七經異同說三卷、義綱略論並目錄三十卷,並行於世」。疑此「子」字為後人妄加,「義綱」下有脫文。隋書經籍志一、新唐書藝文志甲部並見樊深撰「七經義綱略論三十卷」,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