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大春
林大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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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河南按察司僉事 | |
籍貫 | 廣東潮州府潮陽縣 |
字號 | 字井丹、邦陽,號石洲 |
出生 | 嘉靖二年(1523年) |
逝世 | 萬曆十六年(1588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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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大春(1523年—1588年),字井丹、邦陽,號石洲。廣東潮陽縣縣廓都(今潮陽區)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中進士。官至河南按察司僉事。
生平
廣東鄉試第六十一名。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登庚戌科進士[1][2]。授行人司行人,升戶部主事、浙江提學僉事[3],參與預修《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著浙江人物列傳[4]。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回鄉為母服喪。守喪期滿,任河南睢陳道僉事。至高拱復相,彈劾林大春命題斷裂經義,遂被罷官。此後在家著述,時值倭寇擾亂中國沿海地區的高峰期,他組織過義勇500餘人抗擊倭寇,曾應知縣令黃一龍之請,篡修隆慶《潮陽縣誌》。
著作
著有《井丹詩文集》18卷。分別為天津圖書館明槧本、民國24年潮陽郭氏雙百鹿齋校刊本、《潮州耆舊集》選本[5]。他人對其文章評價為「文尊兩漢之法者,推林井丹」[6]。另有《瑤草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