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步雲
光緒二年(1876年),參加丙子恩科會試,得貢士第175名。殿試登進士3甲第159名,授商城縣知縣;後改尉氏縣知縣[1]。
參考資料
- ^ 《大清德宗同天崇運大中至正經文緯武仁孝睿智端儉寬勤景皇帝實錄》(卷138):尉氏縣知縣李步雲。耽於嗜好。門丁官親。在外招搖撞騙。前在商城縣任內。侵吞稅契銀兩。為數甚鉅等語。所□□□爾□各款。如果屬實。亟應嚴行懲辦。著梅啟照確切查明。據實具奏。毋稍徇隱。原摺著鈔給閱看。將此諭令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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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二年(1876年),參加丙子恩科會試,得貢士第175名。殿試登進士3甲第159名,授商城縣知縣;後改尉氏縣知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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