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方至
李方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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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工部都水司郎中 | |
籍貫 | 四川敘州府富順縣 |
出生 | 正德四年五月十二日 |
逝世 | 隆慶三年己巳閏六月 |
配偶 | 朱氏 |
親屬 | 曾祖李本,祖李文昌,父李鳳,母嚴氏(封孺人)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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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方至(1509年—1569年),字如川,四川敘州府富順縣人,民籍。因家在富順縣鰲溪之曲,遂自號小鰲子。
生平
祖籍湖廣公安縣。曾祖李本,官至南京禮部尚書。父親李鳳,官至陝西按察司副使。
五月十二日生,行二,治《詩經》,由國子生中式四川鄉試第三十六名舉人,年四十二歲中式嘉靖二十九年庚戌科會試第二百四十四名,第三甲第十六名進士[1],之後因母親嚴孺人去世回家守喪。喪期過後,出任工部主事,升官工部都水司郎中,奉敕管理漕運事務,駐守高郵。後奉命為江浙徽三省採辦使,為皇帝採集大木建造宮殿,因此多次被人彈劾。之後父親去世回鄉,不久被貶為趙州知州,在任八月,收到妻子朱宜人在家去世的消息,遂自免罷歸。
家族
曾祖李本,南京禮部尚書;祖李文昌,贈監察御史;父李鳳,陝西按察司副使;母嚴氏(封孺人)。嚴侍下,妻朱氏,兄方恩;方升,弟方華;方中;方進;方正;方巡;方泰;方苞;方殷;方懋;方捷。
參考資料
- 趙貞吉《直隸趙州知州前工部都水司郎中李公墓志銘》
- ^ 《嘉靖二十九年庚戌科進士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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