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萬新
李萬新(1914年11月13日—2012年12月23日),曾用名林平,女,原籍山東平度,生於吉林延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曾任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副院長[1]。
生平
李萬新的父親李延祿因參加中國共產黨領導的革命而被捕入獄。李萬新的祖母因此認為李萬新的母親是個倒霉女人,為此在寒冬將母子四人趕出家門流落街頭,當時李萬新五歲,妹妹三歲,弟弟不滿周歲。後經人幫助找到落腳處,每天母親幫人縫衣釘扣維持全家生活。年幼的李萬新堅決要求讀書,以求自立、不依靠別人,但遭祖父反對,後經母親勸說才獲祖父同意。當時政府倡辦新學堂,適齡兒童不分男女均可免費入學。1921年,李萬新成為村里第一個上學的女孩,1926年小學畢業。此後到省會上中學[1]。
初中畢業後,李萬新考入吉林省立女子師範學校。在校期間,李萬新與姑姑李延芹、李延榮,以及吉林省立第一師範學校的叔叔李延貴、李延年等人,成為延吉籍在中共領導下的反日愛國運動成員。1930年6月,李萬新與叔叔、姑姑們一起參加了驅逐吉林省教育廳廳長及吉林省立女子師範學校校長的學生運動,隨後校長被撤換。1931年春,未滿17歲的李萬新加入中國共青團。同年8月,在吉林省立女子師範學校學習的李萬新因參加愛國學生運動,和叔父李延貴、姑母李延芹一起遭通緝,並被開除學籍,流亡北平求學。到北平後,通過自學和補習獲得了高中畢業文憑。1932年春,在北平參加中共外圍組織反帝大同盟。同年暑期考入國立北平大學農學院生物學系主修生物專業,在校期間參加抗日救亡運動。同年冬,和其他十六位男同學一起被捕,罪名是「共黨嫌疑」,約兩周後她因「查無實據」而被釋放。隨後被捕的還有她的初戀男友黃老師,黃被當作「重要政治犯」押往南京,判刑十年,直到1937年才獲釋。不久反帝大同盟被白色恐怖打散,同學四處逃難,群眾性遊行集會被清洗。她因無處可去,繼續留在學校[1]。
1933年,日本策劃了華北五省自治,日軍飛機每天來回轟鳴示威。這時李萬新被學校動物學系張教授介紹到青島水族館工作,不久她辭去了舒適的工作返回了動盪的北平。1934年冬,與家人取得聯繫,得知九一八事變後母親和弟弟、妹妹紛紛參加抗日游擊隊,母親曾被捕受重刑,即將到北平治傷[1]。
1935年底,在以叔叔李常青為首的中共北平臨時工委領導下,在姚依林、郭明秋、黃敬、宋黎等中共黨員帶領下,李萬新等北平1000餘名學生參加了一二·九運動。此後李萬新又參加了中共北平市委組織的平津南下擴大宣傳團,反對蔣介石「攘外必先安內」的政策,到河北省農村宣傳抗日救亡。她還參加了中國社會科學家聯盟(簡稱社聯)。隨後又參加了中華民族解放先鋒隊[1]。
1936年夏,李萬新大學畢業。同年底,到上海市立務本女中任教。不久,與被中共從蘇聯莫斯科派回上海的父親李延祿重聚,李延祿奉命以東北抗日聯軍的代表身份出面呼籲蔣介石團結抗日,李萬新協助父親開展中共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工作,參加各類抗日會議,草擬抗聯宣傳文章,組織學生宣傳抗日。在父親和父親的政治秘書孫西林影響下,李萬新對中共的主張和政策有了更明確的認識。「救國會七君子」被捕後,她與抗聯人員一道前去慰問;西安事變後,又與抗聯人員一道致電張學良建議不殺蔣介石,促蔣與中共合作抗日;參加魯迅逝世遊行並為魯迅送葬,慰問許廣平。這時務本女中迫於當局壓力,對宣傳和參與抗日的學生或記過或開除,李萬新也被辭退[1]。
八一三事變爆發後,她參加了上海市抗敵後援會,其間她見到有國民黨特務破壞抗日、消極抗日的行為,並發現不時有人失蹤,電線桿上常掛有被殺者的人頭。她迅即將有關情況通過孫西林匯報給中共黨組織。不久,因工作關係,父親和秘書孫西林都離開上海赴東北。此後,她通過潘漢年的介紹,與羅叔章一道開展抗日救亡工作。一天她們在上海法租界的新住址突然來了多人,自稱是南京東北義勇軍辦事處派來,她們發現這些人很可疑,立即撤到上海的義勇軍辦事處,原住處隨即遭十多名持短槍的人包圍搜查。她們撤離上海到香港,計劃轉道赴延安。到香港後,她經潘漢年聯繫上廖承志,自廖承志處得知其父未能赴東北,已轉回香港。在其父等待上級決定期間,經中共黨組織批准,她和孫西林在香港結婚。婚後不久,其父和孫西林奉調到武漢,轉延安參加中共六屆六中全會。她和母親、妹妹、弟弟在廖承志幫助下自香港乘船到越南海防轉河內、河口至昆明。她把母親、妹妹、弟弟安置在昆明後,獨自去了延安[1]。
1938年到延安後,先後在抗大學習、「東干隊」受訓,後到新中華報社工作。她因學習和工作努力而患嚴重的脊椎關節炎、婦科病及貧血病。她的表現獲得了她的直接領導王明的肯定。1941年9月14日,經陳雲親自批准,李萬新加入中國共產黨。1942年至1944年,到米脂中學任教。1944年調回延安,在中共中央宣傳部工作,在徐特立直接領導下研究植物科學如何結合農業生產,並編寫植物學教科書[1]。
抗日戰爭勝利後,1945年9月3日,孫西林奉命帶領第一批200人的幹部隊伍啟程赴東北,11月到達佳木斯,孫西林任中共合江省工委委員、佳木斯地區專員兼佳木斯市副市長。1945年12月,李萬新隨第二批東北籍幹部到東北,12月中旬帶著4歲的兒子抵達佳木斯與丈夫孫西林會合。1946年1月31日,丈夫孫西林在市長辦公室被國民黨特務槍殺。當時李萬新正任軍政幹部學校教育長。在悲痛中,她把4歲的兒子留給同事,自己報名參加了合江軍區的野戰軍,直接參加剿匪工作,任合江軍區野戰軍政治部民運科長。1947年任中共佳木斯市委宣傳部長,1948年任佳木斯市副市長。1948年遼瀋戰役勝利後,參與接收瀋陽,任中共瀋陽市委婦委副書記[1]。
1950年,李萬新調到中央人民政府林墾部(後改為中央人民政府林業部,1954年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業部),任森林利用司副司長。其間,由中共中央組織部決定參加了九三學社。1952年秋,由農業部、林墾部、中共中央農工部組成代表團到蘇聯考察,李萬新是代表團成員,所在組的重點任務是考察烏克蘭集體農莊建設經驗,參觀頓巴斯煤礦等。李萬新通過與集體農莊莊員交談,發現該體制存在不少問題。回國後撰寫訪蘇報告時,她不談集體農莊經驗,僅介紹了蘇聯重視培養和配備科學技術人才的做法,這在當時中國「一邊倒」學習蘇聯的氣氛中並不尋常[1]。
1952年三反運動中,作為新組建單位的林墾部沒有基建工程,經調查也未發現貪污浪費等問題,當李萬新代表部黨組向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匯報時說,林墾部沒打到一個「老虎」(指貪污、浪費分子)時,主持會議的李富春笑問:「森林裡有那麼多老虎,你們那怎麼一個老虎也沒有啊?」李萬新回答:「首長如果不相信,可以派人複查複查呀!」[1]
1956年,李萬新任森林工業部森林工業研究所(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木材工業研究所的前身)籌備處主任。1957年到1963年任森林工業研究所所長。1957年任國家科委林業組成員。1958年10月,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成立,林業部副部長張克俠任院黨委書記兼院長,李萬新作為9位黨委委員之一任院副秘書長兼森林工業研究所所長,主持全院科研工作。1958年大躍進期間,李萬新考察林區,見林場砍碎原木,用磨子磨,希望用土法製造出人造纖維板。考察回北京後,她將這一情況結合林業系統普遍存在的浮誇風,匯報給林業部黨組,建議杜絕此類「假大空」的錯誤做法。因此她被人戴上了林業部「小彭德懷」、「嚴重右傾」的帽子,直到1961年帽子才被摘下[1]。
1961年起,李萬新曆任林業部基建局副局長、林產工業司副司長。文革期間,造反派指控李萬新是叛徒,理由是1932年她在北平讀書時曾被捕。後來造反派又指控她是「假黨員」。但她始終未屈服。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李萬新重返工作崗位,1978年到1982年任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副院長。當時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百廢待興,李萬新在一間工棚改成的小平房內籌劃並完成了各研究所的科研樓、宿舍樓等基建項目。她還在科研機構設置、課題安排、科技幹部培訓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並為林產化學工業研究所、林業機械研究所、經濟林研究所的建立和發展作出了貢獻。1978年到1985年,任中國林學會第四屆、第五屆副理事長,1985年離休[1]。晚年享受正部級醫療待遇[2]。
2012年12月23日,李萬新在北京中日友好醫院病逝,享年98歲。李萬新立有遺囑:去世後不撰寫生平、不登訃告,不通知親朋好友,不搞任何悼念,不向遺體告別,不保留骨灰,骨灰撒在樹林下轉化為肥料養育林木[2]。
家庭
- 父:李延祿,東北抗日聯軍第四軍軍長。
- 母:田佐民,抗日救國軍成員,與丈夫兒女一道長期開展抗日救國工作。
- 妹:李萬英,抗日兒童團團長,與弟共同建立抗日兒童團。
- 弟:李萬傑,抗日兒童團、抗日救國軍成員。
- 丈夫:孫西林,中共合江省工委委員、佳木斯地區專員兼佳木斯市副市長。
- 叔父:李延祜,又名李常青,一二·九運動領導人,中共北平地下市委書記。
- 叔父:李延平,東北抗日聯軍第四軍繼任軍長,抗戰中犧牲。
- 叔父:李延貴,又名李秉才,鐵道游擊隊長,在河南焦作戰鬥中犧牲。
- 叔父:李延青,抗日救國軍第十七團團長,被叛徒暗殺。
- 叔父:李延田,又名李智,敵軍幹部訓練隊區隊長。
- 叔父:李延年,中共洛陽區委書記,曾被逮捕並判五年徒刑。
- 姑母:李延芹,又名李萍,鐵道游擊隊員,地下工作者。
- 表叔:李蒙,參加一二·九運動,後赴延安參加革命,長期從事文藝演出、創作和政治思想工作。
- 堂兄:李萬成,李延貴之子,焦作地區游擊隊員,為掩護部隊撤退獨自與敵周旋犧牲,頭顱被掛在焦作城頭示眾。
- 堂兄:李萬萬,李常青之子,又名范政,是「新旅」(中共領導的少年兒童文藝團體)骨幹,與郭沫若、田漢等人在鬥爭中結下友誼,曾受周恩來等領導多次接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