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豪 (明朝)
方豪 | |
---|---|
大明福建按察司副使 | |
籍貫 | 浙江衢州府開化縣 |
出生 | 成化十八年十一月初五日 |
逝世 | 嘉靖九年 |
配偶 | 娶蔣氏 |
出身 | |
|
方豪(1482年—1530年),字思道,號棠陵,浙江衢州府開化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方豪於正德二年(1507年)中式浙江鄉試第九名舉人。正德三年(1508年)聯捷三甲二百十八名進士。授崑山縣知縣,有政績。正德七年(1512年)丁母憂。正德十一年(1516年)復除沙河縣知縣。正德十三年遷刑部湖廣司主事,奉差往江南審錄罪囚。正德十四年因諫明武宗南巡,跪闕下五日,受廷杖五十,罷官歸。
明世宗即位,復任刑部主事,命審錄山東,咸稱平恕。歷官湖廣按察司僉事,嘉靖七年(1528年)四月升福建按察司副使,以終養歸。與楊一清、鄭善夫、何景明等友善。嘉靖九年(1530年)七月卒,年四十九[1]。
著作
著有《棠陵集》八卷、《韻譜》五卷。
遺蹟
正德七年(1512年)元月,蘇州虎丘劍池水枯,露出吳王墓門,時任長洲知縣吾翕與同榜進士吳縣知縣胡文靜、崑山知縣方豪同去觀賞,並在懸崖壁題記,其字至今尚存。[2]
正德十一年(1516年)九月,方豪周遊宋村十八洞,曾題字:「張燎深入,寒氣逼人」[3],正德十四年冬十月十九日方豪公幹江南,亦曾題字於鳳凰山摩崖。
家族
曾祖方浩。祖父方儆。父方綺。母潘氏。具慶下[4]。孫方元啓,號竹友,順治辛丑進士,官南樂知縣。
參考資料
- ^ 《明史·卷二百八十六》:方豪,字思道,開化人。正德三年進士。除崑山知縣,遷刑部主事。諫武宗南巡,跪闕下五日,復受杖。歷官湖廣副使,罷歸。
- ^ 翕等見闔閭幽宮題記正書 七行:「長洲令吾翕、吳令胡文靜、崑山令方豪,聞劍池枯,見吳王墓門,偕往觀焉。萬年深閟,一旦為人所窺,豈非數耶?命掩藏之。正德七年上元前一日誌。」
- ^ 《開化縣誌》記載:「明正德十一年(1516年)九月,進士方豪遊此刻石題名。」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録》
- 《明史·文苑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