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新加坡政治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根據《新加坡憲法》,新加坡是一個類似於英國單一制議會民主制內閣制)國家,自1959年取得自治地位以來,一直由人民行動黨執政並以壓倒性多數控制著議會,因此被一些人認為該國實際上是一個威權主義一黨制國家。然而由於新加坡國會議員是通過選民投票直選產生的(單一選區集選區),國內也有多個政黨參與選舉以及容許有反對黨的存在,加上自李顯龍出任總理後,反對黨相較於從前有更大的空間,容許網上發言及組織,但不容許集會,因此一些人認為新加坡也屬於部分民主[1]。2019年《經濟學人》週報表示新加坡的民主指數為第66名,屬於有缺陷的民主國家[2]

國家元首

新加坡的政治體制奉行英國的西敏制,因此總統雖然是國家元首,但是只擁有象徵性的權力。在1991年以前,總統由議會任命。1991年憲法修改後,總統由民選產生,任期6年。修正後的憲法也賦予總統更多的權限,包括否決所有可能危及國家安全或種族和諧的政府法案,在總理的推薦下任命內閣官員和部門首長,以及啟動腐敗調查程序。但是總統在採取這些行動前必須首先諮詢總統顧問理事會(Council of Presidential Advisers)的意見。

新加坡歷史上的首次總統民主直選於1993年8月28日舉行,當選者為王鼎昌。第二任民選任總統塞拉潘·納丹是於1999年經選舉上台的第六任總統。2011年9月1日,陳慶炎博士宣誓為新加坡第七任總統。

總統顧問理事會是1991年憲法修正案所建立的機構,憲法明確規定,總統在動用任何權力之前必須首先諮詢該理事會的意見。該理事會由6名成員組成,其中2名由總統本人任命,2人由總理推薦任命,1名由最高大法官推薦任命,還有一人由主管公務員的公共服務委員會主席推薦任命。現任總統顧問理事會主席沈基文淡馬錫控股的董事,他在總統無法行使元首職責時代理元首行使職責。在總統顧問理事會主席也不能代理元首職責時,由國會議長代理行使。

議會

新加坡國會大廈

新加坡擁有一個一院制議會,其中大多數成員由平均5年一次的民主直接選舉產生。新加坡議會新加坡總統構成了完整的新加坡立法機構。

議會中的多數黨黨魁將獲總統任命為政府總理,然後再由總理推薦內閣部長和部門首長,經總統任命後組成內閣與政府。政府對議會負責,並接受議會的監督與質詢。一屆議會(以及政府)的任期最長為5年,但是總理可決定提前解散議會,舉行大選。大選必須在議會解散後的3個月內舉行。

議會議長在議會首次召集開會後選舉產生,當總統和總統顧問理事會主席均因故無法行使國家元首職責時,將由議會議長代為行使職責。

現有的議會(於2020年新加坡大選選出)共有101名議員,其中包括89名單一選區集選區議員(Constituency Member of Parliament)、3名非選區議員(Non-Constituency Member of Parliament)以及9名官委議員(Nominated Member of Parliament)。

由於長期以來人民行動黨主宰了議會的絕對多數,1991年修正後的憲法規定,議會內必須有至少9名反對黨議員,如反對黨議員未達法定人數,必須由政府委任得票最高的反對黨議員進入議會。

目前在101名議員中,只有9名反對黨議員,其中1人是單一選區議員,另5人則來自集選區。批評者認為人民行動黨擁有了議會的絕對主導權,使得權力制衡受到破壞,反對派根本無法發揮監督作用。反對派獲約三至四成的反對票,卻只能獲得高度不成比例的少數國會席次。

新加坡政府宣稱,絕大多數的人民行動黨議員都是直選產生,且法律已保障議會中有反對黨的聲音。但反對派批評新加坡獨有的集選區制度讓反對派難以進入議會,且政府在歷次選舉均會重劃集選區,反對派難以勝出。

內閣

內閣成員由總理從政府部門首長中選出,內閣由總理負責,通常設有2名副總理。1990年總理李光耀下台後轉任國務資政;2004年總理吳作棟下台後轉任國務資政,李光耀則轉任內閣資政。2009年副總理尚穆根·賈古瑪轉任國務資政。國務資政與內閣資政,相當於中國大陸的國務委員,出席內閣會議,幫助總理指導部長,參議內政外交等國家事務,影響力猶大。由於現任總理李顯龍是前任新加坡總理李光耀之長子,因此兩人同在內閣中工作也引起許多人的批評。2011年新加坡大選後,李光耀和吳作棟退出內閣。

內閣成員同時也是議會議員,其中多名內閣成員兼任多個政府部門的要職。

司法

新加坡高等法院新加坡上訴庭是新加坡司法的最高裁決機構。新加坡高等法院負責對重大刑事民事案件進行審判,同時也接受判決上訴。高等法院的主審判長(即最高大法官)、資深法官以及6名大法官由總統任命。若高等法院判決不服則可繼續要求上訴庭重新考慮。1994年新加坡廢除了英國樞密院的最終裁定權,因此新加坡國內案件不再可交由位於倫敦的樞密院最終裁定。

選舉

新加坡實施強制投票。該國國會93名議員是由民選直接產生的,來自於全國各個選區,其中包括17個集選區(Group Representation Constituency,GRC)和14個單選區(Single Member Constituency)。

單一選區議員產生較為方便,採用簡單多數制,得票最多的候選人當選,當有多人參選時當選者不必獲得過半數的選票。目前議會內有10位反對黨議員和2位非選區議員,但是人民行動黨的候選人在大多數單一選區中獲得超過半數選票當選。

集選區是1988年新設立的選區模式,5至6名候選人必須搭檔參選(最初只需要三名候選人),且其中1人必須是少數族裔(馬來、印度或亞歐混血族)代表。選民不能選舉單一的候選人,而只能選舉一組候選人。得票最高的一組候選人當選,共同進入國會。集選區模式是新加坡政治體制中最常遭到批評的一部分,因為這有效地阻擋了更多的反對黨議員進入議會(2011年以前的5次選舉中,反對黨從未在任何一個集選區獲得勝利),而且由於人數上的要求,導致在多個集選區中,反對黨根本無法推選出足夠人數參選,使得人民行動黨無對手自動當選(walk-over);但是人民行動黨政府則宣稱,此舉保證了少數族裔的參政權,讓這些族群也可以在議會中擁有自己的代表。

歷史上,人民行動黨一直在選舉中獲得壓倒性勝利,在第十屆大選(2006年)中人民行動黨獲得了66.6%的選票。即使是表現最差的時候該黨也可獲得61%的選票。雖然至今未發現任何選舉不公或舞弊行為,反對黨依然指責執政黨占據了有利優勢,通過政策支票來拉攏選民。例如在第九屆選舉中(2001年),在反對黨長期紮根的波東巴西選區,人民行動黨就保證選民若該黨在此選區獲勝將提供免費組屋翻新計劃。雖然反對黨最終還是保住了該選區的議席,支持率卻有明顯的下降。

此外,反對黨也指責人民行動黨經常通過司法手段來阻止具有威脅性的候選人參選。新加坡嚴格的選舉法對參選人的資格做出極大限制,有任何犯罪記錄(甚至包括酒醉駕車)的人士或破產者都被禁止參選。此外許多人也因被控誹謗而丟失議席。其中最著名的例子就是1981年新加坡15年以來議會中的第一位反對黨議員惹耶勒南(JB Jeyaretnam)被李光耀等11次控告誹謗成立後被要求支付巨額賠款,在延遲1天交付賠款的情況下,被強制勒令破產,從而剝奪了其參加2001年選舉的資格。

政黨

人民行動黨

人民行動黨是新加坡最大的執政黨,自1957年以來就一直控制著新加坡的議會。該黨於1954年成立,最初是一個左派的社會主義民族主義政黨,以追求最終從英國殖民統治下脫離為目標,其成員即有從英國留學歸來的民族主義者(如李光耀),也有受當地華校教育和共產主義思潮影響的極左人士。在1957年舉行的首次市議會直選中,新成立的人民行動黨就獲得了接近半數的議席;1959年立法會選舉中則獲得壓倒性勝利,取得51席中的43席,也從此開始了漫長的執政之路。

1961年該黨曾險些喪失議會的控制權:由李光耀領導的黨內社會民主主義反共勢力與黨內親中共勢力決裂,共產黨人脫離行動黨另組社會主義陣線,人民行動黨一度只以1席優勢控制議會。但是在與馬來西亞短暫的合併期間,李光耀在得到吉隆坡政府的支持下鐵面整肅共產黨人,並從1966年起人民行動黨就一直占據了議會中的全部席位達15年之久,直到1981年惹耶勒南打破人民行動黨的議會壟斷。

反對黨

新加坡的反對黨勢力一直非常薄弱,早期的反對黨勢力主要是左派的新加坡工人黨和極左的社會主義陣線,但是社陣自1963年新馬合併後就一蹶不振,1965年新加坡獨立之後也通過法律規定共產黨組織為非法組織。社陣到了1990年代併入新加坡工人黨。目前新加坡的反對黨主要是新加坡前進黨新加坡民主黨和新加坡工人黨。過去新加坡民主黨一直是新加坡最大的反對黨,曾經在議會中擁有三個席位,但於2006年新加坡大選中,該黨於議會中並沒有任何議席;而新加坡工人黨和新加坡民主聯盟則在議會分別擁有2席(其中1人是受委任的非選區議員,即得票率最高的反對黨候選人,相當於保障名額)和1席。此外也有一些較小的政黨,比如馬來民族機構

2020年新加坡大選後,政治版圖重新劃分。新加坡工人黨現於阿裕尼集選區盛港集選區後港單選區擁有10個議席,雖然不足抗衡行動黨,但已成為最有力的反對勢力。

反對黨活動空間一直遭到壓縮,例如新加坡的媒體很少報導其活動,甚至在選舉期間也受到執政黨各種打壓與威脅。不少反對黨的成員都已經離開新加坡,移居澳大利亞美國

2019年1月18日,新加坡國會前議員陳清木在臉書宣布籌組新政黨新加坡前進黨(Progress Singapore Party),已向新加坡政府申請成立政黨。2019年7月26日,陳清木召開記者會宣布新加坡前進黨正式成立。該黨在2020年新加坡大選中獲得2席非選區議席,並會與其他政黨合作。[3][4]

相關條目

參考資料

  1. ^ 纪赟:被中国一再误读的新加坡. 聯合早報. 2013-03-13. 
  2. ^ Gemma Iso. Singapore is up from 69th to 66th in the Democracy Index rankings but still a “flawed democracy” (html). 獨立新聞. 2019-01-09 [2019-11-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07) (英語). 
  3. ^ 新加坡前議員組黨 李顯龍胞弟臉書相挺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經濟日報 2019-01-24 16:21中央社 記者黃自強新加坡24日專電
  4. ^ 新加坡新政黨記者會稱將參與大選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中央廣播電台 時間:2019-07-26 21:33新聞引據:中央社撰稿編輯:張子清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