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洛伐克社會主義共和國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22年7月29日) |
斯洛伐克社會主義共和國(1969年—1990年) Slovenská socialistická republika 斯洛伐克共和國(1990年—1992年) Slovenská republik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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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斯洛伐克社會主義共和國(1969年—1990年)和捷克斯洛伐克聯邦共和國(1990年—1992年)的自治共和國和聯邦單位 | |||||||||
1969年—1992年 | |||||||||
斯洛伐克社會主義共和國內 隸屬於捷克斯洛伐克社會主義共和國 | |||||||||
坐標:48°08′N 17°06′E / 48.13°N 17.1°E | |||||||||
國歌 | |||||||||
《塔特洛山上電光閃閃》 | |||||||||
國家 | 捷克斯洛伐克 | ||||||||
首府 | 布拉提斯拉瓦 | ||||||||
• 類型 | 社會主義共和國(1969年—1989年) 議會制共和國(1989年—1992年) | ||||||||
立法機關 | 斯洛伐克國民議會 | ||||||||
歷史 | |||||||||
• 聯邦憲法頒布 | 1969年1月1日 | ||||||||
• 天鵝絨革命 | 1989年11月17日—12月29日 | ||||||||
• 天鵝絨離婚 | 1992年12月3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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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洛伐克社會主義共和國(斯洛伐克語:Slovenská socialistická republika,縮寫為SSR)是1969年至1990年間,捷克斯洛伐克中如今叫做斯洛伐克的部分。該名稱使用於1969年1月1日—1990年3月。
本條目亦敘述1990年捷克民主化後,至1992年捷克斯洛伐克解體(天鵝絨分離)前,捷克和斯洛伐克聯邦共和國的構成國斯洛伐克共和國。
歷史
1968年的布拉格之春後,自由化改革被中止,後被取消,唯一的例外是國家的聯邦制改造。1968年10月28日通過、1969年1月1日起施行的《聯邦憲法》使原來中央集權的捷克斯洛伐克一分為二:捷克社會主義共和國和斯洛伐克社會主義共和國。還建立了新的國家議會(捷克國民議會和斯洛伐克國民議會);原捷克斯洛伐克議會更名為「聯邦議會」並分為兩院:人民院(捷克語:Sněmovna lidu/斯洛伐克語:Snemovňa ľudu)和國家院(捷克語:Sněmovna národů/斯洛伐克語:Snemovňa národov)。施行非常複雜的投票規則。
聯邦制改造僅僅是理論上的,所有實權仍由捷克斯洛伐克共產黨掌握。不過儘管黨員僅擔任象徵性的角色,「議席」數量的增加還是很方便地為他們提供了更多的位置。
東歐劇變之後,捷克斯洛伐克兩個共和國的國名中刪除了「社會主義」,如斯洛伐克社會主義共和國改名為斯洛伐克共和國,但仍然是捷克斯洛伐克聯邦共和國的一部分。
東歐劇變後,仍然沿用複雜的議會表決系統(實際上有五個各自擁有否決權的不同議會主體),拖了經濟劇變時作政治決策的後腿。
1993年1月1日,斯洛伐克共和國成為獨立國家,正式定國名簡稱為斯洛伐克。(參見天鵝絨分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