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寧 (景泰進士)
張寧(?—?),字靖之,號方洲,浙江海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景泰五年(1454年)甲戌科進士,授禮科給事中。明英宗奪門復辟後,曹吉祥、石亨竊政,事關禮部者,張寧均朝中裁損,英宗遂知。當時朝鮮王朝與相鄰的毛憐衛仇殺,詔令張寧同都指揮武忠調解。升禮科都給事中。
因救王徽而得罪給事中李賢,出為福建汀州府知府,有政績。以病免歸。家居三十年,言者屢薦,終不復召[1]。
著作
有《方洲雜言》、《方洲集》、《讀史錄》、《奉使錄》等。
參考文獻
- ^ (清)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卷180):張寧,字靖之,海鹽人。景泰五年進士。授禮科給事中。七年夏,帝從唐瑜等奏,考核南京大小諸臣。寧言:「京師尤根本地,不可獨免。」又言:「京衛帶俸武職,一衛至二千餘人,通計三萬余員。歲需銀四十八萬,米三十六萬,並他折俸物,動經百萬。耗損國儲,莫甚於此。而其間多老弱不嫻騎射之人。莫若簡可者,補天下都司、衛所缺官,而悉汰其餘。」議格不行。帝得疾,適遇星變,詔罷明年元會,百官朝參如朔望。寧言:「四方來覲,不得一睹天顏,疑似之際,必至訛言相驚,願勉循舊典,用慰人心。」帝疾不能從,而「奪門」之變作。天順中,曹、石竊柄。事關禮科者,寧輒裁損,英宗以是知寧。朝鮮與鄰部毛憐衛仇殺,詔寧同都指揮武忠往解。寧辭義慷慨,而忠驍健,張兩弓折之,射雁一發墜,朝鮮人大驚服,兩人竟解其仇而還。中官覃包邀與相見,不往。尋擢都給事中。憲宗初禦經筵,請日以《大學衍義》進講。是年十月,皇太後生辰,禮部尚書姚夔仍故事,設齋建醮,會百官赴壇行香。寧言無益,徒傷大體,乞禁止。帝嘉納之。未幾,給事中王徽以牛玉事劾大學士李賢,得罪。寧率六科論救,由是浸與內閣忤。會王竑等薦寧堪僉都御史清軍職貼黃,與嶽正並舉。得旨,會舉多私,皆予外任。寧出為汀州知府,以簡靜為治,期年善政具舉。寧才高負誌節,善章奏,聲稱籍甚。英宗嘗欲重用之,不果。久居諫垣,不為大臣所喜。既出守,益鬱郁不得誌,以病免歸。家居三十年,言者屢薦,終不復召。無子。有二妾。寧沒,剪發誓死,樓居不下者四十年。詔旌為「雙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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