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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孟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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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孟晟
大明
籍貫直隸池州府銅陵縣
字號字尚晦
出生永樂二十年(1422年)正月初五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姚氏
出身
  • 景泰五年甲戌科進士

陳孟晟(1422年—?年),字尚晦直隸池州府銅陵縣坊市(今五松镇)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景泰五年(1454年)考取进士,授大理寺评事,专门推断十分棘手的疑难案件。因工作出色,升任云南按察司佥事。

陈孟晟在任按察佥事时,对待工作兢兢业业,但是自我要求非常严格,始终坚守清廉。他在对过去案件进行审核过程中,发现了很多错断的案件,于是将它们一一进行了平反。这些被平反案件的当事人非常感激,可是知道他十分清廉,都苦于无法报答。等到他任职期满要回到故里时,许多人来送别,其中那些被平反的人以为这时候送来一点财物他应该不会拒绝,于是带了很多礼物来拜访,可是都被陈孟晟拒绝在门外。他的惠政清风远近闻名,朝廷知道后给予了嘉奖,云南的老百姓更是对他十分爱戴,在他卸任一年后,还有人不远万里从云南赶到铜陵来感谢,也被他婉言谢绝[1]

身後

陳孟晟葬於长江江畔羊山矶,家乡曾立祠祭祀。

家族

曾祖陳彌堅,祖陳嗣良,父陳玥,母何氏;繼母李氏;繼母孫氏[2]

参考资料

  1. ^ 《乾隆铜陵县志》第九卷《忠贞》
  2. ^ 《景泰五年甲戌科進士登科錄》:醫籍,治《易經》,年三十三歲中式景泰五年甲戌科第三甲第一百三十四名進士。正月初五日生,行四,曾祖陳彌堅;祖陳嗣良,訓科;父陳玥;母何氏;繼母李氏;繼母孫氏。具慶下,妻姚氏,兄孟昌,弟孟昺;孟暹(訓導)。由縣學生中式應天府鄉試第一百四十二名舉人會試中式第十七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