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㷆
張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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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博平縣知縣 | |
籍貫 | 福建福州府閩縣 |
出生 | 乙酉年七月二十八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方氏 |
親屬 | (子)張元芳、張元慶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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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㷆(1525年—?年),字雲京,號藻溪,福建福州府閩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治《春秋》,由縣學增廣生中式己酉科(1549年)福建鄉試第八十二名舉人,年三十二歲中式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癸未科會試第二百五名,第三甲第八十四名進士[1][2]。都察院觀政,授浙江義烏縣知縣,三十九年復除直隸崑山縣,四十一年調山東博平縣,致仕。
家族
曾祖張銘,祖張濱,七品散官;父張世範,母林氏;繼母林氏[3]。弟𤌍、煾、<火定>。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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