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沔
孫沔(996年—1066年),字元規,越州會稽(今浙江紹興)人,北宋官員。
天禧三年(1019年)進士,補趙州司理參軍。歷仕外官,累遷監察御史,皇祐五年(1053年)與狄青平定廣源州蠻儂智高叛亂有功,官至陝西轉運使。[1]呂夷簡在病中看孫沔的奏章時曰:「孫元規藥石之言,但恨遲聞十年爾。」又歷知杭州、青州、并州。孫沔在并州為官時,「私役使吏卒,往來青州、麟州市賣紗、絹、綿、紙、藥物」。
孫沔好女色,常與聲妓同行,日夜流連於西湖。杭州市民許明有大珍珠,孫沔強迫他賣給自己;孫沔還屢次奪人妻子,強迫她們與自己通姦。又奪莘旦之妻趙氏。孫沔任杭州知府,因善於斷案而聞名,但手段殘忍。[2]嘉祐四年(1059年)七月,御史中丞韓絳、監察御史沈起以及諫官吳及等相繼對他進行彈劾。[3]朝廷下詔,孫沔改任壽州,並令朝廷有關官司審核此案,「逐路按得其實」。貶為寧國節度副使。英宗時,起知河中府,又知慶州。因熟悉邊事,有治軍才能。治平三年(1066年),改觀文殿學士、知延州,卒於赴任途中,年七十一。追贈兵部尚書,諡號「威敏」。
注釋
參考文獻
- 《宋史》卷二八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