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沔
孙沔(996年—1066年),字元规,越州会稽(今浙江绍兴)人,北宋官员。
天禧三年(1019年)进士,补赵州司理参军。历仕外官,累迁监察御史,皇祐五年(1053年)与狄青平定广源州蛮侬智高叛乱有功,官至陕西转运使。[1]吕夷简在病中看孙沔的奏章时曰:“孙元规药石之言,但恨迟闻十年尔。”又历知杭州、青州、并州。孙沔在并州为官时,“私役使吏卒,往来青州、麟州市卖纱、绢、绵、纸、药物”。
孙沔好女色,常与声妓同行,日夜流连于西湖。杭州市民许明有大珍珠,孙沔强迫他卖给自己;孙沔还屡次夺人妻子,强迫她们与自己通奸。又夺莘旦之妻赵氏。孙沔任杭州知府,因善于断案而闻名,但手段残忍。[2]嘉祐四年(1059年)七月,御史中丞韩绛、监察御史沈起以及谏官吴及等相继对他进行弹劾。[3]朝廷下诏,孙沔改任寿州,并令朝廷有关官司审核此案,“逐路按得其实”。贬为宁国节度副使。英宗时,起知河中府,又知庆州。因熟悉边事,有治军才能。治平三年(1066年),改观文殿学士、知延州,卒于赴任途中,年七十一。追赠兵部尚书,谥号“威敏”。
注释
参考文献
- 《宋史》卷二八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