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嘉淦
孫嘉淦(1683年—1753年),字錫公,號懿齋,又號靜軒,山西興縣人,清朝官員,康熙五十二年成進士,同進士出身,歷任侍郎、尚書、督撫,直至協辦大學士。乾隆十八年(1753年)十二月,卒,年七十有一,諡文定。
生平
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登癸巳恩科進士,歷經學政、鹽務、河工、巡撫等要職,官至工、刑部尚書,協辦大學士。
雍正帝初即位,命諸臣皆得上封事。孫嘉淦上疏陳三事:請「親骨肉,停捐納,罷西兵。」[1] 上召諸大臣示之,且曰:「翰林院乃容此狂生耶?」大學士朱軾侍,徐對曰:「嘉淦誠狂,然臣服其膽。」上良久笑曰:「朕亦且服其膽。」擢國子監司業。曾諭九卿讚曰:「朕即位以來,孫嘉淦每事直言極諫,朕不唯不怒,且嘉悅焉,爾等且以為法。」
乾隆十六年(1751年)六月,民間流傳一份偽托孫嘉淦名義的奏稿。全稿長達萬言,指斥乾隆帝失德,有金川用兵、冤殺張廣泗、南巡勞民傷財、皇后早逝中宮常空等「五不可解、十大過」。流傳到雲貴總督碩色時,被碩色舉報,乾隆下令追查,至十一月,僅四川一省就逮捕了嫌疑犯280多人。
乾隆十八年(1753年)二月,正犯江西撫州衛千總盧魯生被凌遲處死,傳抄官員南昌衛守備劉時達等人斬監候,親屬照律緣坐。辦案不力官員如江西巡撫鄂昌、按察使、知府等俱被革職拿問,甚至連盧劉二人頂頭上司方面大員兩江總督尹繼善、山東總督準泰被免職、發香山監工[2]。
事蹟
雍正元年(1723年),時任翰林院檢討的孫嘉淦向雍正上了一個條陳,只寫了九個字:「親骨肉,停捐納,罷西兵。」[1] ,請求雍正帝「益弘寬容之量,永息兵爭之端,使內泯疑懼而外患挽輸」。條陳中說道:「皇上銳意勵精,悉心揆務,事事皆煩聖慮,亦恐過聖躬,伏願心默運於萬機,而外則靜以鎮之,智先覺乎眾情,而外則寬以容之。鎮之以靜,綜其大體而庶務自理;容之以寬,泯其疑懼而上下相安。」「西陲用兵徒恃吾力之有餘,而不察夫勢之未可……夫兵聞拙速,未睹巧久,欲取勝當思制敵之遭,欲持久當思足餉之方,未有萬里轉粟,十年屯兵,不見敵而徒費者也。據臣愚見,莫若大兵盡撤而嚴備內地,且易前轍而觀彼向背……西師既罷,國用自充,利源可清,而捐納可停也。」雍正閱後大怒,將「寬以容之,振之以靜」、「容之以寬,泯其疑懼」、「益弘寬容之量」、「內泯疑懼」等字句以硃筆加上圈點,寫上「粗率、不好」等批示,並召集朝廷大臣傳閱,厲聲責問:「翰林院乃容此狂生耶?」左都御史朱軾回答說:「嘉淦誠狂,然臣服其膽。」雍正聽了這番話後大笑說:「朕亦且服其膽。」於是對此不予追究,更命孫嘉淦任順天鄉試分校,議敘拔擢升為國子監司業 [3] 。
家族
影視形象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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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清史稿》卷303·列傳九十
- 《福建省志》,福建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編,1992年。
- 陳東林、徐懷寶:《乾隆朝一起特殊文字獄-「偽孫嘉淦奏稿案」考述》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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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劉於義 |
吏部漢尚書 乾隆三年四月己丑-乾隆三年十月丁酉 (1738年5月25日-1738年11月29日) |
繼任: 甘汝來 |
前任: 李衛 |
直隸總督 乾隆三年十月丁酉(1738年11月29日)起署 乾隆三年-乾隆六年 (1738年12月6日-1741年9月26日)正式任職 |
繼任: 高斌 |
前任: 那蘇圖 |
湖廣總督 乾隆六年-乾隆八年 (1741年9月26日-1743年1月27日) |
繼任: 阿爾賽 |
前任: 劉於義 |
福建巡撫(署理) 乾隆八年 (1743年3月5日-1743年5月17日) |
繼任: 周學健 |
前任: 梁詩正 |
吏部漢尚書 乾隆十七年九月庚辰-乾隆十八年十二月丁亥 (1752年10月29日-1753年12月30日) |
繼任: 黃廷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