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侃
陈世侃(?—?),字行之,号闇斋,浙江海宁(盐官)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陈世侃康熙五十二年(1713)癸已恩科王敬铭榜进士,選庶吉士,官至翰林院编修。著有《纲鉴辑要详注韵府汇编》。雍正二年(1724),陈世侃家人和肉铺商人贺懋芳发生口角,陈世倌指使浙江巡抚黄叔琳刑求打死贺懋芳,导致杭州民愤[1]。雍正三年(1725),陈世侃捐海塘工程银40万两,“纳赎免罪”[2]。有子陈淦、陈昶、孫女陳受之[3]。
家族
父陈诜是康熙十一年(1672年)举人,官至礼部尚书。其兄陈世儁、陈世仁、陳世倌皆为进士。
参考资料
- ^ 《雍正实录》卷二十三
- ^ 崔来廷. 明清甲科世家研究. 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 2013年7月: 423. ISBN 7-5130-2223-1 请检查
|isbn=
值 (帮助). - ^ 赵青. 嘉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嘉兴市文物局编 , 编. 嘉兴历代才女诗文徵略 上. 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 2014年1月: 281. ISBN 7-308-12728-8 请检查
|isbn=
值 (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