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大會
國民大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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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 |
基礎資訊 | |
員額 | 無[註 1] |
年度預算額 | 無[註 2] |
授權法源 | 《中華民國憲法》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
主要官員 | |
主席團主席 | 葉菊蘭(末任) |
國大秘書長 | 葉俊榮(末任) |
任期 | 與集會時長相同(≤1個月)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1948年3月29日 |
前身機關 | 制憲國民大會 |
解散日期 | 2005年6月10日(凍結) |
後繼機關 | 立法院 司法院憲法法庭 |
聯絡資訊 | |
網站 | www.na.gov.tw,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備註 | 國民大會已於2005年6月10日依照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停止運作 |
漢語名稱 | |||||||||||||||||||||||||||||||
正體字 | 國民大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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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化字 | 国民大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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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府與政治 系列條目 |
政府(沿革) |
政治 |
國民大會(簡稱國大)是中華民國已停止運作之最高權力機關,其職權現已交付中華民國國民、立法院和司法院憲法法庭。
依據1946年制定的《中華民國憲法》,國大為五權憲法中的最高權力機關,代表全國國民於中樞行使職權。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該機構仍繼續運作至2000年虛化。2005年《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修正,本次修憲後國大及所有與國大相關的條文均被凍結。
根據憲法原文,國大由國民大會代表(簡稱國大代表、國代)組成,其最重要職權為選舉中華民國總統與中華民國副總統,相當於當時美國的總統選舉人團或蘇聯的最高蘇維埃。後來成立與其相類似的代議制立法機構還有諸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最高人民會議、韓國朴正熙時代的統一主體國民會議等。
憲法原文雖未改動,但由於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後所修訂的《增修條文》,憲法半數文本已經停止適用;但由於增修條文的有效期限為國家統一前[1],所以與國民大會相關的《國民大會組織法》、《國民大會職權行使法》、《國民大會同意權行使法》等法律仍未廢除[2],故國大目前處於凍結狀態,並未被廢止。
2012年3月第8屆立法院院會由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提出上述三法的廢止案,但因屆期不連續原則,並未完成審查[3][4]。
歷史
理論背景
國大由孫文提出。在憲法的設計中,孫認為,「政」是眾人之事,「治」是管理,「政治」亦即管理眾人之事。照此,他將政府的功能分為政權與治權。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4種政權,而治權則由五院(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行使,提供人民必要的協助。其中,關於監督政府、變更領土及修憲等中央政權交由國大行使,並將國大的憲法層級置於五院之上。如此一來,人民透過選舉國民大會的代表於中央機關行使政權,進而控制政府施政的治權,使得政權與治權之間達到平衡,人民權益不受政府侵害,人民也得以享受政府所提供的一切功能。
桂宏誠認為國大為孫規劃中的政權機關,代表人民主權,他們委託專門人員,組成立法院,進行立法[5]。由國大代表人民行使政權、權能區分等理論。李鴻禧等台灣學者認為這接近於民主集中制[6][7]。李炳南認爲孫的國大相關思想受到了蘇聯的蘇維埃制度的影響,國大和蘇維埃都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8]。
制憲與行憲
1946年初,政治協商會議決定,在增選代表、政府改組、憲草修正完成後,召開制憲國民大會。
制憲過程中國大之組織與職權沿革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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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 | 組成 | 集會頻率 | 職權 |
五五憲草 | 國代由縣市及同等區域選出 | 3年1次 | 選舉罷免總統、副總統及各院主要官員(含立法委員與監察委員)、 創制複決法律、修憲 |
期成憲草 | 國代由縣市及同等區域選出 國大議政會議政員由國代互選 | ||
政協憲草 | 國代包含立法委員、監察委員、 與縣市及同等區域選出之代表 |
6年1次 | 選舉罷免總統、副總統、修憲 (創制複決延後實施) |
中華民國憲法 | 國代由縣市及同等區域選出 |
1946年10月11日,由中國國民黨領導的國民政府宣布於11月12日召開制憲國民大會,中國共產黨、中國民主同盟等黨派拒絕參加。國民大會為等待第三方面提交名單而延期3天,1946年11月15日制憲國民大會召開,與會者基本上是1936年選出的代表,《中華民國憲法》在此次會議中被通過[9]。
1947年11月21日至23日,全國依照憲法同時舉行第1屆國代選舉。1948年3月29日至5月1日,選出之國代在南京集會,正式召開行憲後第1次會議。第二次國共內戰爆發後,為應付內戰之擴大,會中首先啟動修憲程序通過《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並舉行第1任總統、副總統選舉,選出總統和副總統,組成行憲後的中華民國政府,此屆國大亦被稱為「行憲國民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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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次修憲
國大第1次會議經由修憲程序,於1948年4月18日議決通過《臨時條款》,同年由政府公佈施行、並且優於憲法而適用,使憲法公布不久便無法落實。政府遷台後,憲法的適用性以及國大的職權逐漸受到質疑。於是在1991年確立了第1屆國代的退職,並開始遴選新任國代以及調整憲法,其後歷屆國大於1991年、1992年、1994年、1997年、1999年與2000年共完成6次憲法增修,此時期的國大亦被稱為「修憲國民大會」。
第3屆國民大會代表任期至2000年5月19日止。按照第6次修憲後之《增修條文》(2000年4月25日公布),國大組織變更如下:國代為300人,在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或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時,於3個月內採比例代表制選出,國大於選舉結果確認後10日內集會,集會以1個月為限,國代任期與集會時長相同,即俗稱「任務型國民大會」。其職權為複決立法院所提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及議決立法院提出之總統、副總統彈劾案。
人民直接行使政權
2005年國代選舉結果 | |||||
政府黨派 | 249 | 反對黨派 | 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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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進步黨 | 127 | 台灣團結聯盟 | 21 | ||
中國國民黨 | 117 | 親民黨 | 18 | ||
中國民眾黨 | 3 | 民主行動聯盟 | 5 | ||
農民黨 | 1 | 新黨 | 3 | ||
公民黨 | 無黨團結聯盟 | 2 | |||
建國黨 | 1 | ||||
無黨籍 | |||||
同意修憲案 | 反對修憲案 |
隨著時間推移,選舉總統的權限下放至全體人民,國大亦不再常設,仍透過選舉組成,任務完成隨即解散。
2004年8月,憲政史上首次立法院修憲院會,以198位出席立委全數贊成,3讀通過「國會改革、公投入憲」憲法增修條文修正提案。依此次立法院通過的修憲提案,將廢除國大,未來立法院通過的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將交由公民投票複決。此修憲案仍須經過選出的國大代表複決通過,才正式生效。因此於2005年動員選出第4屆國大以表決該修憲案,並廣泛被認定為最後一屆國大,稱為「任務型國大代表」。
2005年6月7日該屆大會第2次會議,由主席團主席葉菊蘭輪值大會主席,任務型國大以249票贊成,48票反對,跨過修憲門檻的225票,複決通過憲法增修條文修憲案共6個條文,包括國會改革案、公民複決、廢除國大等三大議題。
- 第1條規定公投複決入憲、廢除國大;
- 第2、5、8條是配合廢除國大後的職權移轉;
- 第4條是國會(立法院)改革條款及總統彈劾流程修正;
- 第12條則是訂定公投複決門檻。
同年6月10日公布前述條文,實行58年的國民大會制度被暫時中止。
職權
憲法中有關於國大職權之條文為第4條(變更國土)、第27條(國大職權)、第30條(國大臨時會之召集)、第100條(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第174條(修憲程序)。國大之職權整理如下:
憲法與《增修條文》中對國大職權的規定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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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中關於國民大會之職權的規定 | 現行《增修條文》規定 | |
第4條 | 決議領土變更案 | 由立法院提出領土變更案交由自由地區公民投票複決 |
第27條 | 選舉總統、副總統 | 自由地區公民直接選舉總統、副總統 |
罷免總統、副總統 | 由立法院提出罷免案交由自由地區公民投票決定 | |
第27條及 第174條 |
修改憲法 | 由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交由自由地區公民投票複決 |
複決立法院所提之憲法修正案 | ||
第30條及 第100條 |
議決監察院所提之總統、副總統彈劾案 | 由立法院提出彈劾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 |
另外《增修條文》於1992年第2次修正至2005年第7次修正之間對中央政府機關做出改組。國大做為憲法中由直接民選產生的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曾經暫時取得以下人事同意權以維持權力分立原則。
各機關人員任命過程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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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 | 原《憲法》(1947–1992) | 早期《增修條文》(1992–2000) | 現行《增修條文》 |
司法院 | 院長、副院長及大法官由總統提名,經監察院同意任命。(第79條) | 三院之人事,由總統提名, 經國大同意任命。 |
三院之人事,由總統提名, 經立法院同意任命。 |
考試院 | 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由總統提名,經監察院同意任命。(第84條) | ||
監察院 | 監察委員,由各省級議會及華僑團體選舉。(第91條) 院長、副院長由監察委員互選。(第92條) |
國大自2005年凍結之後,上述職權已經分別轉至國會(立法院)、憲法法庭(司法院),修改憲法條文須交由公民投票複決。依照現行《增修條文》之規定:
- 憲法修正案及領土變更案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1/4之提議,3/4之出席,及出席委員3/4之決議後提出。經公告半年,於3個月內交由自由地區公民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為通過。(第1條、第12條)
-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1/4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2/3之同意後提出。交由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第2條)
歷屆國大
國大之集會原依憲法規定於每屆總統任滿前90日舉行,另依第30條有關規定,得召集臨時會。然而預定改選的1953年,由於中華民國政府已失去對中國大陸的控制權,從而導致第1屆國代原選區(除臺灣、金門、馬祖與大陳)無法辦理選舉而全體無限期延任,曾被譏為「萬年國會」。[10]
歷屆國大詳情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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屆別 | 法定任期 | 實際任期 | 會議 | 選舉 | 名額 | 附註 |
第1屆 | 原為6年, 後改為無限制 |
1948年3月27日-1991年12月31日 (各次當選者任期見右附註) |
會議8次, 臨時會2次 |
1947年中華民國國民大會代表選舉 | 2,961 | 在中國大陸舉行的唯一一次選舉。該次臺灣省亦選出19名代表。 政府遷台後來臺報到者1,578名,至1991年底僅剩565名代表。 |
1969年增選選舉 | 15 | 僅在臺灣地區(福建省除外)舉行。選出代表之任期同1947年選出者。 | ||||
1972年第1次增額選舉 | 53 | 臺灣地區任期制增額代表,任期6年,受國際情勢延為8年。 | ||||
1980年第2次增額選舉 | 76 | 臺灣地區任期制增額代表,任期6年。 | ||||
1986年第3次增額選舉 | 84 | 臺灣地區任期制增額代表。任期6年至1992年底,與第2屆代表有交錯。 | ||||
第2屆 | 1992年1月1日至 第8任總統(李登輝)任滿前 |
1992年1月1日-1996年5月19日 | 會議1次, 臨時會4次 |
1991年選舉 | 325 | 在臺灣地區全面改選。 |
第3屆 | 4年 | 1996年5月20日-2000年5月19日 | 會議5次 | 1996年選舉 | 334 | |
任務型 | 1個月 | 2005年5月20日-2005年6月7日 | 會議1次 | 2005年選舉[11] | 300 | 凍結前最後一次選舉 |
歷屆國大選舉及任期
國大歷次集會
歷次集會詳情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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屆別 | 會議 | 日期 | 重要決議 | 與會代表選出年份 | 集會地點 | |
第1屆 | 第1次會議 | 1948年3月29日-1948年5月1日 | 1947年 | 國民大會堂 | 南京市 | |
第2次會議 | 1954年2月19日-1954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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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堂 | 臺北市 | ||
第3次會議 | 1960年2月20日-1960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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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會 | 1966年2月1日-1966年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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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次會議 | 1966年2月19日-1966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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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次會議 | 1972年2月20日-1972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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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1969年 | 中山樓 | ||
第6次會議 | 1978年2月19日-1978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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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1969年、1972年 | |||
第7次會議 | 1984年2月20日-1984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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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1969年、1980年 | |||
第8次會議 | 1990年2月19日-1990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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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1969年、1986年 | |||
第2次臨時會 | 1991年4月8日-1991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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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屆 | 臨時會 | 1992年3月20日-1992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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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1991年 | ||
第2次臨時會 | 1992年12月25日-1993年1月30日 | |||||
第3次臨時會 | 1993年4月9日-1993年4月30日 | 1991年 | ||||
第4次臨時會 | 1994年5月2日-1994年9月2日 | |||||
第5次會議 | 1995年7月7日-1995年8月17日 | |||||
第3屆 | 第1次會議 | 1996年7月7日-1996年8月30日 | 1996年 | |||
第2次會議 | 1997年5月5日-1997年7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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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次會議 | 1998年7月21日-1998年8月10日 1998年12月7日-1999年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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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次會議 | 1999年6月8日-1999年9月3日 | |||||
第5次會議 | 2000年4月8日-2000年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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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務型 | 第1次會議 | 2005年5月30日-2005年6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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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
歷任首長
主席團與議長
第1、2屆國大採主席團制,集會時由代表互選主席若干人組成主席團,主席團主席輪流主持會議。依1994年《增修條文》第3次增修規定,第3屆國大設議長、副議長各1人,由代表互選產生。[12] 2000年《增修條文》第6次增修後規定國大復採主席團制,故2005年任務型國民大會不設議長、副議長。
第1屆[13]
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一次會議主席團主席(85人) 第一組 第二組 第三組 第四組 第五組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1 于右任 陝西三原 2 谷正綱 貴州安順 3 張鈁 河南新安 4 白雲梯 蒙古盟旗(昭烏達盟) 5 徐傅霖 廣東和平 11 李宗黃 雲南鶴慶 12 何成濬 湖北隨縣 13 孫亞夫 江蘇六合 14 張伯謹 河北行唐 15 楊聲 西康天全 21 陳聯芬 福建南安 22 程文熙 河南開封 23 賀衷寒 湖南嶽陽 24 田崑山 甘肅涇川 25 穆提義 新疆吐魯番 31 水梓 甘肅榆中 32 梁敦厚 山西定襄 33 馬紹武 回民 34 潘公展 上海市 35 劉峙 江西吉安 41 賈景德 山西沁水 42 朱家驊 教育團體 43 杜月笙 上海市 44 武鏞 察哈爾懷安 45 周鍾嶽 雲南劍川 51 王寵惠 廣東東莞 52 胡靖安 江西靖安 53 馬超俊 廣州市工會 54 王世傑 湖北崇陽 55 李文範 廣東南海 61 土丹桑布 西藏地方 62 陳式銳 福建同安 63 梅友卓 僑選第二區 64 方覺慧 湖北蘄春 65 張希文 河北省婦女 71 夏勤 江蘇泰縣 72 吳煥章 嫩江大賚 73 魏元光 河北南樂 74 于斌 黑龍江海倫 75 張蔭梧 河北博野 81 張維翰 雲南大關 82 錢大鈞 上海市 83 顧毓琇 教育團體 84 高巍 農業團體 85 張伯苓 天津市 第六組 第七組 第八組 第九組 第十組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6 徐堪 四川三台 7 秦德純 山東沂水 8 白崇禧 廣西桂林市 9 馬文車 浙江東陽 10 余家菊 湖北黃陂 16 左舜生 農業團體 17 于學忠 山東蓬萊 18 王星舟 遼寧海城 19 何應欽 貴州貴陽市 20 陳啓天 上海市 26 甘乃光 廣西岑溪 27 何魯之 教育團體 28 馬鴻逵 回民 29 程潛 湖南醴陵 30 張振鷺 遼北開原 36 劉士毅 江西都昌 37 薛篤弼 山西解縣 38 蘇珽 綏遠涼城 39 王民寧 臺灣臺北 40 吳忠信 安徽合肥 46 溥儒 滿族 47 杜聿明 陝西米脂 48 李仲陽 四川郫縣 49 薛岳 廣東樂昌 50 沈慧蓮 全國性婦女團體 56 胡適 教育團體 57 張群 四川華陽 58 黃季陸 四川敘永 59 許惠東 北平市 60 戴傳賢 浙江吳興 66 水祥雲 上海市工會 67 吳敬恆 江蘇武進 68 葉秀峰 江蘇江都 69 王雲五 工礦團體 70 王曉籟 商業團體 76 胡伯翰 河北新海設治局 77 曾寶蓀 湖南湘鄉 78 馮有真 新聞記者 79 李士珍 浙江寧海 80 陳裕光 南京市
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二次會議主席團主席(85人) 第一組 第二組 第三組 第四組 第五組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1 谷正綱 貴州安順 2 陳濟棠 廣東防城 3 薛岳 廣東樂昌 4 黃珍吾 廣東文昌 5 張群 四川華陽 11 張其昀 教育團體 12 韓春暄 嫩江肇源 13 吳忠信 安徽合肥 14 王雲五 工礦團體 15 朱家驊 教育團體 21 白崇禧 廣西桂林市 22 田崑山 甘肅涇川 23 賀衷寒 湖南嶽陽 24 王寵惠 廣東東莞 25 徐傅霖 廣東和平 31 李崇實 陝西藍田 32 蕭吉珊 廣東潮陽 33 蔣鼎文 浙江諸暨 34 胡適 教育團體 35 秦德純 山東沂水 41 王民寧 臺灣臺北 42 王撫洲 河南正陽 43 李仲琳 山西武鄉 44 章嘉 省區藏民(青海省) 45 方治 上海市 51 黃天爵 福建海澄 52 張伯謹 河北行唐 53 董彥平 遼北洮南 54 韓德勤 江蘇泗陽 55 林彬 浙江樂清 61 劉峙 江西吉安 62 曾寶蓀 湖南湘鄉 63 張強 浙江省農會 64 張導民 湖北省農會 65 劉政原 吉林九台 71 時子周 天津市 72 馬星野 新聞記者 73 李滌生 山東博山 74 富聖廉 滿族 75 羅家倫 教育團體 81 徐鍾佩 新聞記者 82 杭立武 安徽滁縣 83 陳式銳 福建同安 84 林耀山 遼北梨樹 85 金崇偉 蒙古盟旗(哲里木盟) 第六組 第七組 第八組 第九組 第十組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6 黃季陸 四川敘永 7 方天 江西省工會 8 何應欽 貴州貴陽市 9 莫德惠 哈爾濱市 10 鄒作華 吉林吉林市 16 冷欣 江蘇興化 17 陳啓天 上海市 18 賀衷寒 湖南嶽陽 19 郭驥 浙江龍泉 20 王宗山 陝西醴泉 26 宋浵 河南林縣 27 張宗良 安徽廬江 28 馬超俊 廣州市工會 29 季源溥 江蘇沭陽 30 周世光 嫩江東興 36 賈景德 山西沁水 37 于斌 黑龍江海倫 38 裴鳴宇 山東諸城 39 朱文伯 江蘇泰興 40 李毓九 湖南寧遠 46 陳泮嶺 河南西平 47 張子田 僑選第四區 48 趙家驤 河南汲縣 49 馬紹武 回民 50 胡伯翰 河北新海設治局 56 李樹森 湖南湘陰 57 梁興義 山東嘉祥 58 余家菊 湖北黃陂 59 孫震 四川成都市 60 劉藝舟 河南修武 66 李彌 雲南蓮山設治局 67 何成濬 湖北隨縣 68 畢澤宇 吉林長春市 69 余井塘 教育團體 70 艾拜都拉 新疆伊吾 76 曾公義 僑選第十一區 77 葉秀峰 江蘇江都 78 張希文 河北省婦女 79 譚文彬 熱河建平 80 張維仁 安東通化市
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三次會議主席團主席(84人) 第一組 第二組 第三組 第四組 第五組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1 薛岳 廣東樂昌 2 谷正綱 貴州安順 3 郭澄 山西陽曲 4 杭立武 安徽滁縣 5 李壽雍 江蘇鹽城 11 張慶恩 山西徐溝 12 季源溥 江蘇沭陽 13 方天 江西省工會 14 李崇實 陝西藍田 15 張其昀 教育團體 21 賈景德 山西沁水 22 郭驥* 浙江龍泉 23 王培基 律師公會 24 秦德純 山東沂水 25 張希文 河北省婦女 31 羅卓英 廣東大埔 32 董彥平 遼北洮南 33 張強 浙江省農會 34 王書麟 瀋陽市農會 35 金崇偉 蒙古盟旗(哲里木盟) 41 韓春暄 嫩江肇源 42 韓德勤 江蘇泗陽 43 曾寶蓀 湖南湘鄉 44 劉峙 江西吉安 45 張宗良 安徽廬江 51 黃季陸 四川敘永 52 鄭希冉 山東泰安 53 羅家倫 教育團體 54 張知本 湖北江陵 55 王民寧 臺灣臺北 61 孫東明 山東省婦女 62 孟照瓚 河南舞陽 63 陳篤周 僑選第一區 64 陳倬 江蘇金壇 65 韋德懋 河南陽武 71 黃仲翔 四川成都 72 王雲五 工礦團體 73 甕墨山 河北定縣 74 畢澤宇 吉林長春市 75 馬超俊 廣州市工會 81 潘宗武 廣西鍾山 82 劉桂 綏遠托克托 83 張偉光 遼寧省農會 84 常夢月 河北肥鄉 85 劉政原 吉林九台 第六組 第七組 第八組 第九組 第十組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6 何成濬 湖北隨縣 7 何應欽 貴州貴陽市 8 胡適 教育團體 9 于斌 黑龍江海倫 10 白崇禧 廣西桂林市 16 陳啓天 上海市 17 余家菊 湖北黃陂 18 朱家驊 教育團體 19 賀衷寒 湖南嶽陽 20 劉瑞符 河南新鄭 26 謝瀛洲 廣東從化 27 余井塘 教育團體 28 戴仲玉 福建長汀 29 梅貽琦 教育團體 30 陳建中 陝西富平 36 顏澤滋 廣東連平 37 關吉玉 遼寧鞍山 38 潘仰山 工礦團體 39 高信 廣東新會 40 胡伯翰 河北新海設治局 46 李宗黃 雲南鶴慶 47 孔德成 山東曲阜 48 鄒作華 吉林吉林市 49 陳泮嶺 河南西平 50 譚文彬 熱河建平 56 張群 四川華陽 57 唐舜君 滿族 58 時子周 天津市 59 陳鵬 湖北大冶 60 葉秀峰 江蘇江都 66 孫亞夫 江蘇六合 67 朱文伯 江蘇泰興 68 方治 上海市 69 胡浦清 江西鄱陽 70 孫震 四川成都市 76 黃天鵬 廣東普寧 77 張旦平 律師公會 78 裴鳴宇 山東諸城 79 盛紫莊 江蘇六合 80 李振廷 山東省農會
*未就任
第一屆國民大會臨時會主席團主席(85人) 第一組 第二組 第三組 第四組 第五組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1 薛岳 廣東樂昌 2 谷正綱 貴州安順 3 郭澄 山西陽曲 4 杭立武 安徽滁縣 5 李壽雍 江蘇鹽城 11 方天 江西省工會 12 李崇實 陝西藍田 13 張其昀 教育團體 14 陳啓天 上海市 15 余家菊 湖北黃陂 21 余井塘 教育團體 22 戴仲玉 福建長汀 23 陳建中 陝西富平 24 董彥平 遼北洮南 25 張強 浙江省農會 31 高信 廣東新會 32 胡伯翰 河北新海設治局 33 韓春暄 嫩江肇源 34 韓德勤 江蘇泗陽 35 曾寶蓀 湖南湘鄉 41 陳泮嶺 河南西平 42 譚文彬 熱河建平 43 黃季陸 四川敘永 44 羅家倫 教育團體 45 張知本 湖北江陵 51 葉秀峰 江蘇江都 52 孫東明 山東省婦女 53 孟照瓚 河南舞陽 54 陳篤周 僑選第一區 55 陳倬 江蘇金壇 61 孫震 四川成都市 62 黃仲翔 四川成都 63 王雲五 工礦團體 64 甕墨山 河北定縣 65 畢澤宇 吉林長春市 71 李振廷 山東省農會 72 潘宗武 廣西鍾山 73 劉桂 綏遠托克托 74 張偉光 遼寧省農會 75 常夢月 河北肥鄉 81 黃範一 廣東高要 82 吳迺憲 廣東瓊山 83 王撫洲 河南正陽 84 郗殿甲 工礦團體 85 黃新硎 廣西博白 第六組 第七組 第八組 第九組 第十組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6 何應欽 貴州貴陽市 7 于斌 黑龍江海倫 8 白崇禧 廣西桂林市 9 張慶恩 山西徐溝 10 季源溥 江蘇沭陽 16 賀衷寒 湖南嶽陽 17 劉瑞符 河南新鄭 18 王培基 律師公會 19 張希文 河北省婦女 20 謝瀛洲 廣東從化 26 王書麟 瀋陽市農會 27 金崇偉 蒙古盟旗(哲里木盟) 28 顏澤滋 廣東連平 29 關吉玉 遼寧鞍山 30 潘仰山 工礦團體 36 劉峙 江西吉安 37 張宗良 安徽廬江 38 李宗黃 雲南鶴慶 39 孔德成 山東曲阜 40 鄒作華 吉林吉林市 46 王民寧 臺灣臺北 47 張群 四川華陽 48 唐舜君 滿族 49 時子周 天津市 50 陳鵬 湖北大冶 56 韋德懋 河南陽武 57 孫亞夫 江蘇六合 58 朱文伯 江蘇泰興 59 方治 上海市 60 胡浦清 江西鄱陽 66 馬超俊 廣州市工會 67 黃天鵬 廣東普寧 68 張旦平 律師公會 69 裴鳴宇 山東諸城 70 盛紫莊 江蘇六合 76 劉政原 吉林九台 77 黃珍吾 廣東文昌 78 吳煥章 嫩江大賚 79 莫德惠 哈爾濱市 80 譚常愷 工礦團體
第一屆國民大會第四次會議主席團主席(85人) 第一組 第二組 第三組 第四組 第五組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1 谷正綱 貴州安順 2 薛岳 廣東樂昌 3 張群 四川華陽 4 何應欽 貴州貴陽市 5 張其昀 教育團體 11 高信 廣東新會 12 陳啓天 上海市 13 于斌 黑龍江海倫 14 王撫洲 河南正陽 15 朱士烈 湖北竹山 21 呂世明 臺灣彰化市 22 李培國 熱河寧城 23 李壽雍 江蘇鹽城 24 葉秀峰 江蘇江都 25 方天 江西省工會 31 張知本 湖北江陵 32 張旦平 律師公會 33 顏澤滋 廣東連平 34 陳篤周 僑選第一區 35 孔德成 山東曲阜 41 曾寶蓀 湖南湘鄉 42 楊展雲 山東城武 43 王雲五 工礦團體 44 馬超俊 廣州市工會 45 梁興義 山東嘉祥 51 湯炎光 廣西龍茗 52 李士珍 浙江寧海 53 黃仁俊 僑選第一區 54 王果正 河南洛陽 55 裴鳴宇 山東諸城 61 韓德勤 江蘇泗陽 62 武鏞 察哈爾懷安 63 王兆槐 浙江遂安 64 王培基 律師公會 65 朱文伯 江蘇泰興 71 劉峙 江西吉安 72 於榮岑 河南鄢陵 73 莫德惠 哈爾濱市 74 王藍 河北阜城 75 李序中 福建莆田 81 岳成安 遼寧義縣 82 蘇友仁 福建德化 83 張強 浙江省農會 84 陳紹平 漢口市工會 85 楊興勤 江西省工會 第六組 第七組 第八組 第九組 第十組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6 盛紫莊 江蘇六合 7 郭驥 浙江龍泉 8 郭澄 山西陽曲 9 賀衷寒 湖南嶽陽 10 趙峰樵 醫藥團體 16 劉瑞符 河南新鄭 17 季源溥 江蘇沭陽 18 余井塘 教育團體 19 張導民 湖北省農會 20 張伯謹 河北行唐 26 陳建中 陝西富平 27 白崇禧 廣西桂林市 28 王進之 安徽壽縣 29 周烈範 河南孟津 30 趙作棟 陝西隴縣 36 謝瀛洲 廣東從化 37 徐堪 四川三台 38 戴仲玉 福建長汀 39 黃珍吾 廣東文昌 40 杭立武 安徽滁縣 46 黃孟剛 江蘇啟東 47 趙炳坤 黑龍江鐵驪 48 張希文 河北省婦女 49 李常仁 興安室韋 50 韋德懋 河南陽武 56 錢公南 江蘇南通 57 張慶恩 山西徐溝 58 董彥平 遼北洮南 59 余家菊 湖北黃陂 60 黃天鵬 廣東普寧 66 楊公邁 吉林農安 67 郗殿甲 工礦團體 68 李振廷 山東省農會 69 呂銘 合江省農會 70 甕墨山 河北定縣 76 韓春暄 嫩江肇源 77 張偉光 遼寧省農會 78 金崇偉 蒙古盟旗(哲里木盟) 79 孫亞夫 江蘇六合 80 方治 上海市
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五次會議主席團主席(85人) 第一組 第二組 第三組 第四組 第五組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1 谷正綱 貴州安順 2 薛岳 廣東樂昌 3 張群 四川華陽 4 郭澄 山西陽曲 5 郭驥 浙江龍泉 11 周治平 松江牡丹江市 12 何應欽 貴州貴陽市 13 滕傑 江蘇阜寧 14 趙作棟 陝西隴縣 15 王純 嫩江肇東 21 王雲五 工礦團體 22 陳啓天 上海市 23 曾寶蓀 湖南湘鄉 24 鄧定遠 商業團體 25 蘇友仁 福建德化 31 季源溥 江蘇沭陽 32 張伯謹 河北行唐 33 韋德懋 河南陽武 34 張旦平 律師公會 35 朱文伯 江蘇泰興 41 於榮岑 河南鄢陵 42 高信 廣東新會 43 閔湘帆 回民 44 劉宜廷 江西省農會 45 脫德榮 青島市工會 51 余井塘 教育團體 52 趙筱梅 全國性婦女團體 53 張知本 湖北江陵 54 張維仁 安東通化市 55 岳成安 遼寧義縣 61 黃仁俊 僑選第一區 62 路國華 瀋陽市工會 63 金崇偉 蒙古盟旗(哲里木盟) 64 劉瑞符 河南新鄭 65 趙啟祥 遼北遼源 71 鄭通和 教育團體 72 王藍 河北阜城 73 方治 上海市 74 陳紹平 漢口市工會 75 趙炳坤 黑龍江鐵驪 81 葉穎基 廣東雲浮 82 趙雪峰 山東觀城 83 趙波 陝西興平 84 楊興勤 江西省工會 85 甕墨山 河北定縣 第六組 第七組 第八組 第九組 第十組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6 于斌 黑龍江海倫 7 李壽雍 江蘇鹽城 8 張其昀 教育團體 9 賀衷寒 湖南嶽陽 10 陳建中 陝西富平 16 王撫洲 河南正陽 17 宋益清 新聞記者 18 戴仲玉 福建長汀 19 方天 江西省工會 20 余家菊 湖北黃陂 26 孫亞夫 江蘇六合 27 葉秀峰 江蘇江都 28 杭立武 安徽滁縣 29 黃農 商業團體 30 張希文 河北省婦女 36 李崇詩 湖南平江 37 呂世明 臺灣彰化市 38 王星舟 遼寧海城 39 吳迺憲 廣東瓊山 40 陳寶川 臺北市(增) 46 吳鴻森 臺灣新竹 47 裴鳴宇 山東諸城 48 孔德成 山東曲阜 49 馮治安 河北故城 50 武鏞 察哈爾懷安 56 陳倬 江蘇金壇 57 韓德勤 江蘇泗陽 58 李宗黃 雲南鶴慶 59 王培基 律師公會 60 黃卷雲 江蘇省婦女 66 李培國 熱河寧城 67 梁興義 山東嘉祥 68 唐仁民* 廣西全縣 69 李士珍 浙江寧海 70 郗殿甲 工礦團體 76 張慶恩 山西徐溝 77 李憲章 蒙古盟旗(哲里木盟) 78 王果正 河南洛陽 79 常夢月 河北肥鄉 80 丁德先 山東膠縣
*任內逝世
第一屆國民大會第六次會議主席團主席(85人) 第一組 第二組 第三組 第四組 第五組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1 谷正綱 貴州安順 2 薛岳 廣東樂昌 3 郭驥 浙江龍泉 4 郭澄 山西陽曲 5 陳建中 陝西富平 11 方天 江西省工會 12 于斌 黑龍江海倫 13 何應欽 貴州貴陽市 14 宋益清 新聞記者 15 孔德成 山東曲阜 21 梁子衡 廣東恩平 22 孫亞夫 江蘇六合 23 黃卷雲 江蘇省婦女 24 劉介宙 臺北市(增) 25 陳啓天 上海市 31 馮治安 河北故城 32 張伯謹 河北行唐 33 張希文 河北省婦女 34 張旭東 商業團體 35 武斌 安徽省農會 41 郗殿甲 工礦團體 42 鄭逢時 臺灣臺北(增) 43 申慶璧 雲南鎮雄 44 陳潔 湖北省農會 45 路國華 瀋陽市工會 51 陳紹平 漢口市工會 52 韓德勤 江蘇泗陽 53 李崇詩 湖南平江 54 趙筱梅 全國性婦女團體 55 陳倬 江蘇金壇 61 徐政 四川北碚管理局 62 吳鴻森 臺灣新竹 63 王雨生 河南息縣 64 王星舟 遼寧海城 65 黃天鵬 廣東普寧 71 王藍 河北阜城 72 葉秀峰 江蘇江都 73 趙啟祥 遼北遼源 74 張秀含 江蘇沛縣 75 顏澤滋 廣東連平 81 方治 上海市 82 李壽雍 江蘇鹽城 83 林忠 臺灣臺中 84 黃吳彩雲 臺灣省婦女(增) 85 劉柔遠 湖南茶陵 第六組 第七組 第八組 第九組 第十組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6 何宜武 福建壽寧 7 張群 四川華陽 8 韋德懋 河南陽武 9 劉今程 商業團體(增) 10 張其昀 教育團體 16 高信 廣東新會 17 黃農 商業團體 18 杭立武 安徽滁縣 19 吉章簡 廣東崖縣 20 趙作棟 陝西隴縣 26 脫德榮 青島市工會 27 王純 嫩江肇東 28 李序中 福建莆田 29 吳志道 浙江蘭谿 30 陳寶川 臺北市(增) 36 劉宜廷 江西省農會 37 王雲五 工礦團體 38 武鏞 察哈爾懷安 39 朱文伯 江蘇泰興 40 王培基 律師公會 46 黃鳳池 湖南靖縣 47 葉穎基 廣東雲浮 48 余井塘 教育團體 49 於榮岑 河南鄢陵 50 徐啟明 廣西榴江 56 楊公邁 吉林農安 57 金崇偉 蒙古盟旗(哲里木盟) 58 張榘 遼寧錦州市 59 李培國 熱河寧城 60 張維仁 安東通化市 66 常夢月 河北肥鄉 67 黃仁俊 僑選第一區 68 黃天爵 福建海澄 69 馬吟泉 山東臨胊 70 劉韻石 湖北咸豐 76 劉文騰 ⼯業團體(增) 77 許曉初 回民 78 裴鳴宇 山東諸城 79 李爾航 熱河開魯 80 岳成安 遼寧義縣
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七次會議主席團主席(85人) 第一組 第二組 第三組 第四組 第五組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1 谷正綱 貴州安順 2 何宜武 福建壽寧 3 薛岳 廣東樂昌 4 郭驥 浙江龍泉 5 陳建中 陝西富平 11 張希文 河北省婦女 12 脫德榮 青島市工會 13 陳炯松 臺北市(增) 14 余井塘 教育團體 15 鄧定遠 商業團體 21 吳志道 浙江蘭谿 22 馮治安 河北故城 23 張伯謹 河北行唐 24 馮國卿 遼寧錦縣 25 杭立武 安徽滁縣 31 陳寶川 臺北市(增) 32 黃農 商業團體 33 王純 嫩江肇東 34 楊公邁 吉林農安 35 申慶璧 雲南鎮雄 41 梁子衡 廣東恩平 42 劉介宙 臺北市(增) 43 岳成安 遼寧義縣 44 谷熹 湖南耒陽 45 常夢月 河北肥鄉 51 張秀含 江蘇沛縣 52 時英 興安臚濱 53 湯炎光 廣西龍茗 54 廖金順 商業團體(增) 55 任子謙 遼北突泉 61 葉秀峰 江蘇江都 62 沈雲龍 江蘇東臺 63 金崇偉 蒙古盟旗(哲里木盟) 64 路國華 瀋陽市工會 65 張彝鼎 山西靈石 71 陳倬 江蘇金壇 72 謝隆盛 臺灣臺北(增) 73 鄭通和 教育團體 74 方治 上海市 75 王星舟 遼寧海城 81 顏澤滋 廣東連平 82 劉宜廷 江西省農會 83 關寶琦 合江省工會 84 王鼎勳 臺灣臺南(增) 85 劉柔遠 湖南茶陵 第六組 第七組 第八組 第九組 第十組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6 韋德懋 河南陽武 7 何應欽 貴州貴陽市 8 高信 廣東新會 9 王俊士 山西神池 10 張其昀 教育團體 16 朱士烈 湖北竹山 17 張群 四川華陽 18 方天 江西省工會 19 汪聖農 山東泰安 20 王雨生 河南息縣 26 黃仁俊 僑選第一區 27 羅永揚 四川威遠 28 趙作棟 陝西隴縣 29 鄭玉麗 台灣省婦女 30 王培基 律師公會 36 楊天生 ⼯業團體(增) 37 吉章簡 廣東崖縣 38 孔德成 山東曲阜 39 王藍 河北阜城 40 戚光烈 山東威海衛市 46 劉政原 吉林九台 47 朱文伯 江蘇泰興 48 趙筱梅 全國性婦女團體 49 張偉光 遼寧省農會 50 李爾航 熱河開魯 56 王成聖 西康冕寧 57 蔣默掀 湖南新田 58 朱祖貽 安徽和縣 59 蔣紀周 教育團體 60 韓德勤 江蘇泗陽 66 葉穎基 廣東雲浮 67 簡欣哲 臺灣桃園(增) 68 葉金鳳 臺灣省婦女(增) 69 許仲川 ⾼雄市(增) 70 武鏞 察哈爾懷安 76 裴力之 湖南安鄉 77 林忠 臺灣臺中 78 鍾秋焚 鐵路工會 79 張維仁 安東通化市 80 王禹廷 甘肅崇信
第一屆國民大會第八次會議主席團主席(85人) 第一組 第二組 第三組 第四組 第五組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1 何宜武 福建壽寧 2 陳建中 陝西富平 3 方天 江西省工會 4 高信 廣東新會 5 脫德榮 青島市工會 11 葉金鳳 臺灣省婦女(增) 12 楊公邁 吉林農安 13 董百洵 廣東連南 14 陳士誠 廣州市工會 15 毛松年 廣東番禺 21 喬家才 山西交城 22 後希鎧 雲南西疇 23 蔣孟樸 商業團體 24 熊愷 江西省婦女 25 田桂林 嫩江甘南 31 趙長江 臺灣臺北(增) 32 馮治安 河北故城 33 谷熹 湖南耒陽 34 鍾鼎文 安徽舒城 35 範金泉 河北棗強 41 王培基 律師公會 42 劉介宙 臺北市(增) 43 王成聖 西康冕寧 44 時英 興安臚濱 45 任子謙 遼北突泉 51 趙昌平 臺灣桃園(增) 52 王應傑 臺北市(增) 53 路國華 瀋陽市工會 54 李華洋 農⺠團體(增) 55 吳豐山 臺灣臺南(增) 61 李爾航 熱河開魯 62 邱增鑑 遼北省農會 63 洪英花 臺灣彰化(增) 64 謝憲明 臺灣臺中市(增) 65 黃昭仁 農⺠團體(增) 71 崔震權 熱河省農會 72 李伯元 臺灣基隆市(增) 73 蔣紀周 教育團體 74 楊吉雄 漁⺠團體(增) 75 孫榮吉 高雄市(增) 81 石瓊文 臺灣臺北(增) 82 連勝彥 臺灣臺北(增) 83 汪俊容 臺灣屏東(增) 84 馮爾穎 廣東樂東 85 張昭昭 臺灣省婦女(增) 第六組 第七組 第八組 第九組 第十組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6 馮國卿 遼寧錦縣 7 袁守成 四川射洪 8 楊天生 ⼯業團體(增) 9 謝隆盛 臺灣臺北(增) 10 王雨生 河南息縣 16 李鴻超 陝西邠縣 17 蔣一安 江蘇淮安 18 湯炎光 廣西龍茗 19 沃耐珊 浙江省婦女 20 王藍 河北阜城 26 夏學周 湖北武昌市 27 杭立武 安徽滁縣 28 韋德懋 河南陽武 29 劉勉文 漢口市婦女 30 陳璽安 教育團體(增) 36 朱士烈 湖北竹山 37 王昌華 江蘇高淳 38 李啟元 綏遠涼城 39 楊景秦 哈爾濱市婦女 40 蔣默掀 湖南新田 46 王會全 合江通河 47 裴力之 湖南安鄉 48 王禹廷 甘肅崇信 49 林資清 商業團體(增) 50 鄭玉麗 台灣省婦女 56 張濟傳 江蘇省工會 57 李宗正 ⼯業團體(增) 58 朱祖貽 安徽和縣 59 黃農 商業團體 60 丁德先 山東膠縣 66 簡欣哲 ⼯業團體(增) 67 葉穎基 廣東雲浮 68 周祥 江西都昌 69 戚光烈 山東威海衛市 70 孔德成 山東曲阜 76 林詩輝 臺灣南投(增) 77 張彝鼎 山西靈石 78 吳必恩 臺灣省工會(增) 79 高宗仁 臺灣臺南(增) 80 洪東興 臺北市工會(增)
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二次臨時會主席團主席(85人) 第一組 第二組 第三組 第四組 第五組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1 陳建中 陝西富平 2 方天 江西省工會 3 高信 廣東新會 4 脫德榮 青島市工會 5 馮國卿 遼寧錦縣 11 楊公邁 吉林農安 12 董百洵 廣東連南 13 陳士誠 廣州市工會 14 毛松年 廣東番禺 15 李鴻超 陝西邠縣 21 後希鎧 雲南西疇 22 蔣孟樸 商業團體 23 熊愷 江西省婦女 24 田桂林 嫩江甘南 25 夏學周 湖北武昌市 31 鍾鼎文 安徽舒城 32 範金泉 河北棗強 33 朱士烈 湖北竹山 34 王昌華 江蘇高淳 35 李啟元 綏遠涼城 41 時英 興安臚濱 42 任子謙 遼北突泉 43 王會全 合江通河 44 裴力之 湖南安鄉 45 王禹廷 甘肅崇信 51 李華洋 農⺠團體(增) 52 吳豐山 臺灣臺南(增) 53 張濟傳 江蘇省工會 54 李宗正 ⼯業團體(增) 55 朱祖貽 安徽和縣 61 謝憲明 臺灣臺中市(增) 62 黃昭仁 農⺠團體(增) 63 簡欣哲 ⼯業團體(增) 64 葉穎基 廣東雲浮 65 周祥 江西都昌 71 楊吉雄 漁⺠團體(增) 72 孫榮吉 高雄市(增) 73 林詩輝 臺灣南投(增) 74 張彝鼎 山西靈石 75 吳必恩 臺灣省工會(增) 81 馮爾穎 廣東樂東 82 張昭昭 臺灣省婦女(增) 83 喬寶泰 臺北市(增) 84 林秋山 臺北市(增) 85 陳繼賢 河北慶雲 第六組 第七組 第八組 第九組 第十組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排名 姓名 選區 6 袁守成 四川射洪 7 楊天生 ⼯業團體(增) 8 謝隆盛 臺灣臺北(增) 9 王雨生 河南息縣 10 葉金鳳 臺灣省婦女(增) 16 蔣一安 江蘇淮安 17 湯炎光 廣西龍茗 18 沃耐珊 浙江省婦女 19 王藍 河北阜城 20 喬家才 山西交城 26 韋德懋 河南陽武 27 陳璽安 教育團體(增) 28 趙長江 臺灣臺北(增) 29 馮治安 河北故城 30 谷熹 湖南耒陽 36 楊景秦 哈爾濱市婦女 37 蔣默掀 湖南新田 38 王培基 律師公會 39 劉介宙 臺北市(增) 40 王成聖 西康冕寧 46 林資清 商業團體(增) 47 鄭玉麗 台灣省婦女 48 趙昌平 臺灣桃園(增) 49 王應傑 臺北市(增) 50 路國華 瀋陽市工會 56 黃農 商業團體 57 丁德先 山東膠縣 58 李爾航 熱河開魯 59 邱增鑑 遼北省農會 60 洪英花 臺灣彰化(增) 66 戚光烈 山東威海衛市 67 孔德成 山東曲阜 68 崔震權 熱河省農會 69 李伯元 臺灣基隆市(增) 70 蔣紀周 教育團體 76 高宗仁 臺灣臺南(增) 77 洪東興 臺北市工會(增) 78 石瓊文 臺灣臺北(增) 79 連勝彥 臺灣臺北(增) 80 汪俊容 臺灣屏東(增)
第2屆[13]
第二屆國民大會臨時會主席團 排名 姓名 選區 政黨 排名 姓名 選區 政黨 排名 姓名 選區 政黨 1 洪英花 臺灣彰化(增) 中國國民黨 12 周大業 北縣五 中國國民黨 23 吳豐山 臺灣臺南(增) 無黨籍 2 陳金讓 全國不分區 中國國民黨 13 洪讀 僑選 中國國民黨 24 葉金鳳 臺灣省婦女(增) 中國國民黨 3 張光輝 中市一 中國國民黨 14 伍澤元 屏東一 中國國民黨 25 朱有福 高市二 中國國民黨 4 翁金珠 臺灣彰化(增) 民主進步黨 15 郭柏村 嘉縣一 中國國民黨 26 孫榮吉 高雄市(增) 中國國民黨 5 謝隆盛 全國不分區 中國國民黨 16 徐振興 桃園一 中國國民黨 27 吳仁健 嘉縣二 中國國民黨 6 康寧祥 全國不分區 民主進步黨 17 李伯元 臺灣基隆市(增) 中國國民黨 28 張輝元 雲林一 中國國民黨 7 楊天生 工業團體(增) 中國國民黨 18 黃昭輝 高雄市(增) 民主進步黨 29 陳明吉 南縣一 中國國民黨 8 陳璽安 教育團體(增) 中國國民黨 19 蘇嘉全 臺灣屏東(增) 民主進步黨 30 翁文德 山地山胞 中國國民黨 9 穆閩珠 北市一 中國國民黨 20 傅崐成 北縣六 中國國民黨 31 王化榛 北市二 中國國民黨 10 鄭寶清 桃園一 民主進步黨 21 王拓 基隆市 民主進步黨 32 施西田 彰化二 中國國民黨 11 趙昌平 臺灣桃園(增) 中國國民黨 22 林欽濃 臺灣臺中(增) 中國國民黨 33 沈銀河 北市三 中國國民黨
排名 | 姓名 | 選區 | 政黨 | 排名 | 姓名 | 選區 | 政黨 | 排名 | 姓名 | 選區 | 政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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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陳金讓 | 全國不分區 | 中國國民黨 | 12 | 陳麗伶 | 彰化三 | 中國國民黨 | 23 | 許榮淑 | 中市一 | 民主進步黨 | ||
2 | 陳子欽 | 高縣四 | 中國國民黨 | 13 | 徐振興 | 桃園一 | 中國國民黨 | 24 | 林俊義 | 中市一 | 民主進步黨 | ||
3 | 周大業 | 北縣五 | 中國國民黨 | 14 | 張輝元 | 雲林一 | 中國國民黨 | 25 | 謝隆盛 | 全國不分區 | 中國國民黨 | ||
4 | 郭柏村 | 嘉縣一 | 中國國民黨 | 15 | 張福興 | 花蓮縣 | 中國國民黨 | 26 | 黃昭凱 | 高市一 | 民主進步黨 | ||
5 | 林長勳 | 北縣五 | 中國國民黨 | 16 | 王文正 | 高市二 | 中國國民黨 | 27 | 陳菊 | 高市二 | 民主進步黨 | ||
6 | 陳漢春 | 全國不分區 | 中國國民黨 | 17 | 劉景義 | 全國不分區 | 中國國民黨 | 28 | 許仲川 | 全國不分區 | 中國國民黨 | ||
7 | 施西田 | 彰化二 | 中國國民黨 | 18 | 林金泗 | 中縣四 | 中國國民黨 | 29 | 劉宗明 | 北市一 | 中國國民黨 | ||
8 | 巫和怡 | 僑選 | 中國國民黨 | 19 | 陳啟吉 | 南投一 | 全國民主非政黨聯盟 | 30 | 楊思勤 | 基隆市 | 中國國民黨 | ||
9 | 林銘德 | 中縣三 | 中國國民黨 | 20 | 李念祖 | 全國不分區 | 中國國民黨 | 31 | 吳哲朗 | 商業團體(增) | 民主進步黨 | ||
10 | 伍澤元 | 屏東一 | 中國國民黨 | 21 | 杜振榮 | 高市一 | 中國國民黨 | 32 | 林水吉 | 南投二 | 中國國民黨 | ||
11 | 張光輝 | 中市一 | 中國國民黨 | 22 | 張馥堂 | 北縣二 | 中國國民黨 | 33 | 張晉城 | 北市二 | 民主進步黨 |
排名 | 姓名 | 選區 | 政黨 | 排名 | 姓名 | 選區 | 政黨 | 排名 | 姓名 | 選區 | 政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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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林淵熙 | 屏東一 | 中國國民黨 | 12 | 張富美 | 僑選 | 民主進步黨 | 23 | 吳明增 | 新竹縣 | 中國國民黨 | ||
2 | 陳金讓 | 全國不分區 | 中國國民黨 | 13 | 楊嘉猷 | 中縣三 | 民主進步黨 | 24 | 余松俊 | 中市二 | 中國國民黨 | ||
3 | 黃上揚 | 彰化三 | 中國國民黨 | 14 | 郭素春 | 北縣七 | 中國國民黨 | 25 | 王百祺 | 南市一 | 中國國民黨 | ||
4 | 林克謨 | 中縣一 | 中國國民黨 | 15 | 蘇清榮 | 南縣一 | 中國國民黨 | 26 | 王必榮 | 北縣四 | 中國國民黨 | ||
5 | 林銘德 | 中縣三 | 中國國民黨 | 16 | 蔡文斌 | 南市二 | 民主進步黨 | 27 | 劉孟昌 | 高市二 | 中國國民黨 | ||
6 | 張光輝 | 中市一 | 中國國民黨 | 17 | 蘇明南 | 屏東一 | 民主進步黨 | 28 | 任富勇 | 新竹市 | 中國國民黨 | ||
7 | 穆閩珠 | 北市一 | 中國國民黨 | 18 | 蔡仁堅 | 新竹市 | 民主進步黨 | 29 | 楊思勤 | 基隆市 | 中國國民黨 | ||
8 | 劉景義 | 全國不分區 | 中國國民黨 | 19 | 郭柏村 | 嘉縣一 | 中國國民黨 | 30 | 林玉體 | 全國不分區 | 民主進步黨 | ||
9 | 鄭致毅 | 僑選 | 中國國民黨 | 20 | 林金泗 | 中縣四 | 中國國民黨 | 31 | 周信男 | 高市一 | 中國國民黨 | ||
10 | 彭有枝 | 桃園五 | 中國國民黨 | 21 | 陳金德 | 宜蘭二 | 民主進步黨 | 32 | 宋煦光 | 南縣二 | 中國國民黨 | ||
11 | 周大業 | 北縣五 | 中國國民黨 | 22 | 謝隆盛 | 全國不分區 | 中國國民黨 | 33 | 張一熙 | 新竹市 | 中國國民黨 |
排名 | 姓名 | 選區 | 政黨 | 排名 | 姓名 | 選區 | 政黨 | 排名 | 姓名 | 選區 | 政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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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陳金讓 | 全國不分區 | 中國國民黨 | 12 | 徐炳豐 | 屏東二 | 民主進步黨 | 23 | 張光輝 | 中市一 | 中國國民黨 | ||
2 | 謝隆盛 | 全國不分區 | 中國國民黨 | 13 | 陳重熙 | 彰化二 | 中國國民黨 | 24 | 馮定國 | 北市三 | 中國國民黨 | ||
3 | 李碧梅 | 南縣一 | 中國國民黨 | 14 | 周大業 | 北縣五 | 中國國民黨 | 25 | 賴勁麟 | 北縣五 | 民主進步黨 | ||
4 | 郭柏村 | 嘉縣一 | 中國國民黨 | 15 | 林銘德 | 中縣三 | 中國國民黨 | 26 | 呂學樟 | 新竹市 | 中國國民黨 | ||
5 | 劉憲同 | 高市一 | 中國國民黨 | 16 | 陳秀惠 | 全國不分區 | 民主進步黨 | 27 | 林訓 | 中縣三 | 中國國民黨 | ||
6 | 黃上揚 | 彰化三 | 中國國民黨 | 17 | 康國鋒 | 北縣四 | 中國國民黨 | 28 | 穆閩珠 | 北市一 | 中國國民黨 | ||
7 | 楊思勤 | 基隆市 | 中國國民黨 | 18 | 高光承 | 北市三 | 中國國民黨 | 29 | 黃明聰 | 北縣一 | 中國國民黨 | ||
8 | 黃顯洲 | 中市二 | 中國國民黨 | 19 | 陳鄭權 | 桃園四 | 中國國民黨 | 30 | 周平德 | 高市二 | 民主進步黨 | ||
9 | 楊作洲 | 僑選 | 中國國民黨 | 20 | 陳漢春 | 全國不分區 | 中國國民黨 | 31 | 蔡文斌 | 南市二 | 民主進步黨 | ||
10 | 張川田 | 全國不分區 | 民主進步黨 | 21 | 王慈官 | 連江縣 | 中國國民黨 | 32 | 張輝元 | 雲林一 | 中國國民黨 | ||
11 | 許瑞峰 | 北市一 | 民主進步黨 | 22 | 黃來鎰 | 南縣二 | 中國國民黨 | 33 | 曾憲棨 | 北市一 | 中國國民黨 |
排名 | 姓名 | 選區 | 政黨 | 排名 | 姓名 | 選區 | 政黨 | 排名 | 姓名 | 選區 | 政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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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陳金讓 | 全國不分區 | 中國國民黨 | 12 | 張建隆 | 桃園四 | 中國國民黨 | 23 | 張輝元 | 雲林一 | 中國國民黨 | ||
2 | 周大業 | 北縣五 | 中國國民黨 | 13 | 許明仁 | 彰化三 | 中國國民黨 | 24 | 黃玲娜 | 宜蘭一 | 民主進步黨 | ||
3 | 羅明才 | 北縣六 | 中國國民黨 | 14 | 陳瓊讚 | 全國不分區 | 中國國民黨 | 25 | 林嫦如 | 中縣一 | 中國國民黨 | ||
4 | 謝隆盛 | 全國不分區 | 中國國民黨 | 15 | 羅鍾澄枝 | 苗栗一 | 中國國民黨 | 26 | 吳俊岸 | 新竹縣 | 中國國民黨 | ||
5 | 趙玲玲 | 全國不分區 | 中國國民黨 | 16 | 施西田 | 彰化二 | 中國國民黨 | 27 | 許陽明 | 北市一 | 民主進步黨 | ||
6 | 章偉義 | 北市一 | 中國國民黨 | 17 | 楊思勤 | 基隆市 | 中國國民黨 | 28 | 吳清桂 | 北市三 | 民主進步黨 | ||
7 | 簡漢生 | 全國不分區 | 中國國民黨 | 18 | 林銘德 | 中縣三 | 中國國民黨 | 29 | 顏耀星 | 南縣一 | 中國國民黨 | ||
8 | 張光輝 | 中市一 | 中國國民黨 | 19 | 江惠貞 | 北縣二 | 中國國民黨 | 30 | 陳子欽 | 高縣四 | 中國國民黨 | ||
9 | 林國煌 | 僑選 | 中國國民黨 | 20 | 陳茂男 | 北縣三 | 民主進步黨 | 31 | 馮定國 | 北市三 | 新黨 | ||
10 | 馬愛珍 | 北市二 | 中國國民黨 | 21 | 賴坤成 | 台東縣 | 民主進步黨 | 32 | 曾憲棨 | 北市一 | 中國國民黨 | ||
11 | 杜文卿 | 全國不分區 | 民主進步黨 | 22 | 郭柏村 | 嘉縣一 | 中國國民黨 | 33 | 邱子正 | 屏東一 | 民主進步黨 |
第3屆
第3屆國大議長、副議長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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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期 | 議長姓名 | 議長政黨 | 副議長姓名 | 副議長政黨 |
1996年7月8日-1999年1月13日 | 錢復 | 中國國民黨 | 謝隆盛 | 中國國民黨 |
1999年1月13日-1999年9月8日 | 蘇南成 | 陳金讓 | ||
1999年9月8日-2000年5月19日 | 陳金讓 | (副議長代理議長) |
任務型
2005年任務型國大主席團主席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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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 | 姓名 | 政黨 | 排名 | 姓名 | 政黨 | 排名 | 姓名 | 政黨 |
1 | 葉菊蘭 | 民主進步黨 | 5 | 周清玉 | 民主進步黨 | 9 | 許志雄 | 民主進步黨 |
2 | 陳金讓 | 中國國民黨 | 6 | 蔡政文 | 中國國民黨 | 10 | 葛永光 | 中國國民黨 |
3 | 李安妮 | 台灣團結聯盟 | 7 | 李元貞 | 民主進步黨 | 11 | 顧立雄 | 民主進步黨 |
4 | 葉耀鵬 | 親民黨 | 8 | 趙麗雲 | 中國國民黨 |
秘書長
國大設秘書處處理會務,並設秘書長1人。1996年國大設議長前,秘書長為其事實上的「常任首長」,對外代表國大。自1948年至1997年,秘書長在國大集會期間由大會主席團提請大會決定任命,不集會時只設置代理秘書長,由政府任命;國大設議長後,秘書長改為常任制,1997年至2001年,秘書長改由國大議長遴選;2001年後,秘書長又改於開會期間由大會主席團遴選。2003年,國大未集會期間之業務依法移交至立法院,秘書處和秘書長改於任務型國大集會時臨時設立。歷任秘書長除洪蘭友外在任職時均爲國代。[12][14][15]
歷任國大秘書長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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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 姓名 | 選區 | 政黨 | 國大屆次 | 任命代表選出年份 | 附註 |
1948年4月5日-1958年9月28日 | 洪蘭友 | (非國大代表) | 中國國民黨 | 第1屆 | 1947年 | 國民大會不集會時為代理秘書長 |
1959年12月10日-1966年6月8日 | 谷正綱 | 貴州安順 | ||||
1966年6月8日-1972年6月6日 | 郭澄 | 山西陽曲 | 1947年、1969年 | |||
1972年6月6日-1976年9月15日 | 陳建中 | 陝西富平 | (未經大會正式任命) | |||
1976年9月15日-1980年9月29日 | 郭澄(2次) | 山西陽曲 | 1947年、1969年、1972年 | |||
1980年10月2日-1990年9月19日 | 何宜武 | 福建壽寧 | 1947年、1969年、1980年 | |||
1990年9月19日-1992年1月22日 | 朱士烈 | 湖北竹山 | 1947年、1969年、1986年 | |||
1992年1月22日-1996年9月1日 | 陳金讓 | 全國不分區 | 第2屆 | 1986年、1991年 | ||
1996年9月1日-2003年5月19日 | 陳川 | 第3屆 | 1996年 | 常任秘書長 | ||
2005年5月26日-2005年5月31日 | 錢林慧君 | 台灣團結聯盟 | 任務型 | 2005年 | 代理秘書長 | |
2005年5月31日-2005年6月7日 | 葉俊榮 | 民主進步黨 | 秘書長 |
憲政研討委員會
在第1屆國大任內,國民大會曾設置「憲政研討委員會」(簡稱憲政研討會、憲研會),作為常設機構,由全體國代組成,負責研討憲政問題。憲研會的活動分為兩階段,第1階段為1960-1966年,第2階段為1966-1991年。
歷史沿革
1960年3月11日,第1屆國大第3次會議修訂通過《臨時條款》規定:「國民大會創制複決兩權之行使,於國民大會第3次會議閉會後,設置機構,研擬辦法,連同有關修改憲法各案,由總統召集國民大會臨時會討論之。」根據總統蔣中正核定的《國民大會憲政研討委員會組織綱要》,同年7月1日,憲研會正式成立,以總統蔣中正為主任委員,副總統陳誠為副主任委員,國大秘書長谷正綱為秘書長,全體國代為委員;同時,設若干研究組,研究兩權行使及修憲問題。[13]
按照《組織綱要》規定的任務,憲研會經過1年半的研討工作,於1961年12月25日第2次全體會議通過了「國民大會創制複決兩權行使辦法草案初稿」案及「國民大會憲政研討委員會對有關修改憲法各案研討結論」案(即所謂「憲研憲草」;憲研會並建議國民大會將此項研討結論「留俟大陸光復後國民大會集會進行修憲時,作為研討之基礎」)。1962年2-7月,憲研會就上述兩案廣徵社會各方意見,最後於當年12月16日將兩案及相關意見文件1併呈報總統蔣中正,完成階段性任務。[16]
1966年2月,蔣中正召集第1屆國大臨時會,將憲研會呈報的兩權行使辦法及憲研憲草提交大會。國大臨時會審查通過了關於行使兩權的《臨時條款》修正案及「國民大會創制複決兩權行使辦法」,並決定在兩岸統一前暫不修改憲法本文。同時,國大臨時會還決定繼續設置研究機構,研討憲政問題,不以兩權行使為限,因此於2月7日修訂通過《臨時條款》,將上次通過的關於研究機構的條文改為:「國民大會於閉會期間,設置研究機構,研討憲政有關問題。」同年3月23日,第1屆國大第4次會議重新制定了《組織綱要》。[13]
1966年7月1日,根據新的法源,憲研會重新成立,仍以總統為主任委員,國大秘書長為秘書長,全體國代為委員,由國大秘書處辦理日常事務;同時,根據《組織綱要》規定,由主任委員指定谷正綱為副主任委員,並設置常務委員和若干研究委員會。憲研會平時研討憲政問題,每年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在台北中山堂舉行全體會議,國代因此得以借憲研會名義實現每年定期集會。[17]
1991年5月,總統李登輝公告廢止《臨時條款》,憲研會失去法源基礎,於當年7月1日終止運作。[18]
歷任主要負責人
第1階段(1960年7月-1966年6月)[17]
第1階段歷任主要負責人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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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 | 姓名 | 政黨 | 附註 |
主任委員 | 蔣中正 | 中國國民黨 | 總統兼任 |
副主任委員 | 陳誠 | 副總統兼任 | |
秘書長 | 谷正綱 | 國大秘書長兼任 |
第2階段主要負責人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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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 | 姓名 | 任期 | 政黨 | 附註 |
主任委員 | 蔣中正 | 1966年7月1日-1975年4月5日 | 中國國民黨 | 總統兼任 |
嚴家淦 | 1975年4月6日-1978年5月20日 | |||
蔣經國 | 1978年5月20日-1988年1月13日 | |||
李登輝 | 1988年1月13日-1991年7月1日 | |||
副主任委員 | 谷正綱 | 1966年7月1日-1990年3月31日 | 中國國民黨 | 主任委員指定 |
陳建中 | 1991年1月18日-1991年7月1日 | |||
秘書長 | 郭澄 | 1966年7月1日-1972年6月6日 | 中國國民黨 | 國大秘書長兼任 |
陳建中 | 1972年6月6日-1976年9月15日 | |||
郭澄 | 1976年9月15日-1980年9月29日 | |||
何宜武 | 1980年10月2日-1990年9月19日 | |||
朱士烈 | 1990年9月19日-1991年7月1日 |
設立初衷與法學界評價
此段落可能包含原創研究。 |
原本的國民大會是用來代表人民行使監督政府權力的權力機關,立法院是政府的立法機關,當時起草憲法的人對五權憲法存在認識上的偏差,因為五權憲法中的五權不是五權分立相互制衡,而是五權共治,前提是一個全能的政府擁有5個職能機構,分別是立法機構,司法機構,行政機構,考試機構,監察機構。
從性質上的分析立法委員與國大代表的區別就是:一是前者是民選專業官員(設計遊戲規則),後者是人民利益代表(選擇遊戲規則),二是前者是選區選舉,後者是按照地區(縣)或利益團體人口比例選舉出來的。相當於把美國三權分立中的參議院打造成了一院制的立法院,把眾議院提升到了國家權力機構的位置。
國民大會的性質一直是法學界爭論的焦點。孫中山在《五權憲法》書中將其作為政權機構,負責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他的原始構想是將其作為類似美國選舉人團性質的非議會組織。孫中山提出了政權,治權分離的思想,即「國大有權,政府萬能[20]」。在這個思想下,國民大會不能視為有立法權的議會,而是一個掌握政權的機構。孫中山又把立法院作為議會,並由國民大會選舉產生。五院之間互不牽扯,無須互相負責,僅需對國大負責,以達到政府萬能的目的。有學者認為[21],孫中山設想的國民大會處於一個尷尬的地位,作為議會,則它人數太多,議事效率低下;作為選舉人團,它的人數又太少,難以代表4億國民。且立法院間接民選又失去議會的直接民意基礎。
1946年第二次國共內戰時期,政治協商會議憲草採取中共建議[22],則將國民大會虛化,各省議會合為無形國民大會,即聯邦制。但在各方對聯邦制的反對下,張君勱重新設計了憲草,巧妙地限制了國民大會職權,將其開會次數減為6年1次且創制權與複決權被變相拖延。這是減小國民大會權限,且繞過聯邦制的折衷辦法。
有觀點認為[23],國民大會只有選舉罷免總統權和修憲權是危險的,國大既為全體國民選舉,而權力較少,將致使其頻繁運用修憲權以擴大自身職權,導致國家因頻繁修憲而政局動盪,即有學者所謂其「成事不足,敗事有餘」[24]。1948年第1屆國大召開時即有張知本等人要求修憲擴大職權,後播遷台灣又出現國民大會代表自肥案。國民大會的認受性受到質疑。
但亦有觀點[25]認為:中華民國憲法前言在整部憲法中可以做為憲法解釋與適用之依據,亦是憲法本文的1部分,且具憲法效力與拘束力之性質。然憲法前言所云之「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受全體國民之付託,……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制定本憲法」,至今日國民大會虛設化、立法院作為國會獨大治權一相比較,似有違憲之疑慮。
參見
- 三民主義、五權憲法
- 《中華民國憲法》、《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 國民參政會、政治協商會議、制憲國民大會
- 中華民國國會在臺灣之全面選舉與罷免、立法院、監察院
- 南京人民大會堂(原國民大會堂)、中山堂 (台北市)、中山樓 (陽明山)
備註
- ^ 根據2005年《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中華民國國民大會現已停止運作,亦無員額。
- ^ 根據2005年《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中華民國國民大會現已停止運作,亦無預算。
參考文獻
- ^ 見《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序言。
- ^ 立法院法律系統. [2012-01-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5-08-16).
- ^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逐條釋論. [2021-10-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20).
- ^ 憲政改革: 背景、運作與影響 - 第 195 页. [2021-01-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29).
- ^ 桂宏誠《中華民國立憲理論與1947年的憲政選擇》:「眾所皆知,孫中山將權能區分理論正面表述為『人民有權,政府有能』,但若從負面來表述,未嘗不也意味『人民應該有權,但人民不一定有能』。……因此孫中山主張區分政權與治權,即意味了人民主權機關與立法機關應有所區分。」「國民大會為孫中山規畫中的政權機關,實亦即為象徵主權在民的機關,而立法則被歸為政府治能,故成為以院為名稱的治權機關。其次,國民大會的組成分子稱代表,已不若國會議員稱議員,此一改變,也當與國民大會不具有議政功能有關。同樣的,立法院的組成份子稱委員,則與孫中山設計中的立法院為專家立法,且屬政府權能的治權有關。且稱委員,也意味了並非由國民直接選舉產生,而是受國民大會委託,專責立法的人員,故不是象徵主權在民的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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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國民大會堂 見證中國憲政夢的夭折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如果將其視作代表民意行使民權的集會議事機關,兩千多個代表,規模太過龐大,難以正常行使職權。但如果將此看作是直接民權的代表,其人數又太少,缺乏代表性,反而不如直接全民選舉。」
- ^ 政治協商會議紀實,重慶出版社,1989
- ^ 邓丽兰:从“国民大会”观民国政制的演变. [2009-01-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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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慈陽,憲法學,元照出版公司,2004
外部連結
- 國民大會官方網站(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1946年南京制憲國民大會電影紀錄片 中華民國中央電影攝影場攝製(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最新待審1覽表 2012-4-10(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機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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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缺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中華民國國會(第一屆復會) 制憲國民大會(1946年) |
中華民國國會 (國民大會、立法院以及監察院) 1947年12月25日-2005年6月7日 |
繼任: 立法院 司法院憲法法庭 |
中國國家機構 | ||
前任: 國民政府 |
中國大陸最高國家權力機關 (中共和部分黨派拒絕參加,不承認其合法性) 1947年12月25日-1949年9月21日 |
繼任: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體會議 (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 (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