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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志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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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志選
大明提督操江南京都察院右僉都御史
籍貫浙江寧波府慈谿縣
字號字可選
出生嘉靖四十年(1561年)九月初二日
逝世天啓七年(1627年)
配偶娶羅氏
出身
  • 萬曆十年壬午科舉人
  • 萬曆十一年癸未科進士

劉志選(1561年—1627年),字可選浙江慈谿人。明朝政治人物。萬曆癸未進士。天啟時倚靠魏忠賢,彈劾多名東林黨大臣,成為東林黨爭的中心人物之一。

生平

萬曆十年(1582年)壬午科浙江鄉試舉人,萬曆十一年,聯捷進士,和葉向高同榜。得授刑部主事一職。和官員劉復初李懋檜同爭鄭貴妃王恭妃冊封一事。

給事中邵庶請禁諸曹言事,李懋檜抗疏力爭,遭貶官。劉志選對萬曆帝說:「陛下謫懋檜,使人箝口結舌,蒙蔽耳目,非國家福也」。萬曆帝大怒,將他貶作福寧州判官。不久,遷任合肥縣知縣。遭貶官回鄉,家居長達三十年。

明光宗明熹宗朝,很多因建言得罪的官員都重新啟用。劉志選回到朝中後,被任命為南京工部主事,不久升遷為郎中,當時已經七十多歲了。劉志選渴望快速加官進爵,上疏追論「紅丸」,極力詆毀孫慎行,稱其不道德。這一疏奏正中魏忠賢下懷。魏忠賢竊喜,在天啟五年9月,任命劉志選為尚寶少。之後,劉志選仍再次彈劾孫慎行

天啟六年(1626年),出任順天府。冬季十月時,上疏彈劾張國紀。當時有匿名榜張貼在厚載門,榜上列舉了列忠臣賢臣,和他們的黨羽七十多人。魏忠賢遂懷疑這張匿名榜單系出自張國紀等人之手。邵輔忠孫杰謀因此大興牢獄,殘酷迫害東林黨人。

劉志選上疏稱頌《要典》,說:「命德討罪,無微不彰,即之放四凶,舉元、愷,何以加焉,洵游、夏無能贊一詞者」。並極力詆毀王之寀孫慎行楊漣左光斗,但極力稱讚劉廷元岳駿聲黃克纘徐景濂范濟世賈繼春傅櫆陳九疇。劉志選並說:「慷慨憂時,力障狂瀾於既倒者,魏廣微也,當還之揆席,以繼五臣之盛事。赤忠報國,弼成巨典於不日者,廠臣也,當增入簡端,以揚一德之休風」。又說:「之寀宜正典刑,慎行宜加謫戍」。魏忠賢聽後大悅,於是大力提拔岳駿聲等人,王之寀等人被逮捕,孫慎行被發配戍邊,都照著劉如志選說的那樣。

天啟七年,擢升為右僉都御史,提督操江。明熹宗不久駕崩,魏忠賢落得身敗名裂,言官交相彈劾,被下詔削籍。後來被判定作逆案,「律無傾搖國母文,坐子罵母律」,與梁夢環一同判作死刑。劉志選畏罪先自殺。

家族

曾祖劉銓,訓導。祖父劉法。父劉菃。母曹氏,繼母陳氏。慈侍下。兄劉志業,按察司副使;劉志伊,大理寺卿;志儒;志學;志在,貢士;志述;劉憲;劉寵,貢士;志儼;夢裳。弟志偀。

參考

  • 明史·劉志選傳》(卷306 列傳第一百九十四 閹黨)

延伸閱讀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明史卷三百〇六》,出自《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