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志選
劉志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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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提督操江南京都察院右僉都御史 | |
籍貫 | 浙江寧波府慈谿縣 |
字號 | 字可選 |
出生 | 嘉靖四十年(1561年)九月初二日 |
逝世 | 天啓七年(1627年) |
配偶 | 娶羅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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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志選(1561年—1627年),字可選,浙江慈谿人。明朝政治人物。萬曆癸未進士。天啟時倚靠魏忠賢,彈劾多名東林黨大臣,成為東林黨爭的中心人物之一。
生平
萬曆十年(1582年)壬午科浙江鄉試舉人,萬曆十一年,聯捷進士,和葉向高同榜。得授刑部主事一職。和官員劉復初、李懋檜同爭鄭貴妃、王恭妃冊封一事。
給事中邵庶請禁諸曹言事,李懋檜抗疏力爭,遭貶官。劉志選對萬曆帝說:「陛下謫懋檜,使人箝口結舌,蒙蔽耳目,非國家福也」。萬曆帝大怒,將他貶作福寧州判官。不久,遷任合肥縣知縣。遭貶官回鄉,家居長達三十年。
明光宗、明熹宗朝,很多因建言得罪的官員都重新啟用。劉志選回到朝中後,被任命為南京工部主事,不久升遷為郎中,當時已經七十多歲了。劉志選渴望快速加官進爵,上疏追論「紅丸」,極力詆毀孫慎行,稱其不道德。這一疏奏正中魏忠賢下懷。魏忠賢竊喜,在天啟五年9月,任命劉志選為尚寶少卿。之後,劉志選仍再次彈劾孫慎行。
天啟六年(1626年),出任順天府府丞。冬季十月時,上疏彈劾張國紀。當時有匿名榜張貼在厚載門,榜上列舉了列忠臣賢臣,和他們的黨羽七十多人。魏忠賢遂懷疑這張匿名榜單系出自張國紀等人之手。邵輔忠、孫杰謀因此大興牢獄,殘酷迫害東林黨人。
劉志選上疏稱頌《要典》,說:「命德討罪,無微不彰,即堯、舜之放四凶,舉元、愷,何以加焉,洵游、夏無能贊一詞者」。並極力詆毀王之寀、孫慎行、楊漣、左光斗,但極力稱讚劉廷元、岳駿聲、黃克纘、徐景濂、范濟世、賈繼春、傅櫆、陳九疇。劉志選並說:「慷慨憂時,力障狂瀾於既倒者,魏廣微也,當還之揆席,以繼五臣之盛事。赤忠報國,弼成巨典於不日者,廠臣也,當增入簡端,以揚一德之休風」。又說:「之寀宜正典刑,慎行宜加謫戍」。魏忠賢聽後大悅,於是大力提拔岳駿聲等人,王之寀等人被逮捕,孫慎行被發配戍邊,都照着劉如志選說的那樣。
天啟七年,擢升為右僉都御史,提督操江。明熹宗不久駕崩,魏忠賢落得身敗名裂,言官交相彈劾,被下詔削籍。後來被判定作逆案,「律無傾搖國母文,坐子罵母律」,與梁夢環一同判作死刑。劉志選畏罪先自殺。
家族
曾祖劉銓,訓導。祖父劉法。父劉菃。母曹氏,繼母陳氏。慈侍下。兄劉志業,按察司副使;劉志伊,大理寺卿;志儒;志學;志在,貢士;志述;劉憲;劉寵,貢士;志儼;夢裳。弟志偀。
參考
- 《明史·劉志選傳》(卷306 列傳第一百九十四 閹黨)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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