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鼐
公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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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禮部右侍郎 | |
籍貫 | 山東青州府蒙陰縣 |
字號 | 字孝與,號周庭 |
諡號 | 文介 |
出生 |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 |
逝世 | 天啟六年(1626年) |
親屬 | (曾祖)公躋奎、(祖父)公一載 (父)公家臣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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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鼐(1558年—1626年),字孝與,號周庭,山東青州府蒙陰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文學家、詩人,萬曆前期「山左三大家」之一。
生平
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二甲第三十五名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授編修,遷國子監司業,升左春坊左諭德,為東宮講官,升左庶子,因病歸里[1]。
“ | 近來聽說南北臣僚,議論先帝去世之事,跡象怪異,話語大都隱晦。我擔心它在里巷中訛傳,成為野史稗說,我暗暗痛心於此事。皇祖過去健在,原本沒有冊立愛子心思。只因大典很遲,因此再回頭考慮冊立事,所以導致分封三王的事,並因此產生了國本之爭。之後因梃擊案等事,導致政治混亂到極點。我曾擔任宮中幕僚,目睹了狂妄陰謀的醞釀。當時朝廷以歸向東宮的是小人,不歸向東宮的是君子,最終全部清除清廉的朝廷大臣,並暗地除去太子的羽翼。這些勾連干擾政紀禍亂綱常。現在回想起來,依然寒心。大臣愛戴君主,保存真實不容虛偽。現在即將編纂實錄,請求將光宗的事跡,另編一部。凡是一月的明綸善政,應該大書特書;對於那些聽見的不同說法及後宮委曲的奧妙之事法,也都應直筆指責陳述,以編成信史。我雖然不賢,竊思自己敢於擔當此任。[2] | ” |
奏疏呈入宮中,明光宗沒有同意。天啟元年(1621年),改元不過半年,御史、言官就有十多人被譴責調職,公鼐上疏勸誡並譏諷輔臣,因此得罪明熹宗而被譴責。不久仍升禮部右侍郎、詹事府詹事,充實錄副總裁。公鼐好學博聞,磊落有器量見識。見魏忠賢黨禍亂朝政,稱病歸里,不久去世。崇禎初年,恢復官職,並賜撫恤,諡文介[3]。
著作
公鼐以詩文著名,提出「齊風」的詩歌主張,與于慎行、馮琦並稱「山左三大家」。
家族
曾祖公躋奎,廣西按察司副使;祖父公一載;父公家臣,南京戶部主事。弟公鼒。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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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明史》(卷216):公鼐 ,字孝與,蒙陰人。曾祖奎躋,湖廣副使。父家臣,翰林編修。鼐舉萬曆二十九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屢遷左諭德,為東宮講官。進左庶子,引疾歸。
- ^ 《明史》(卷216):光宗立,召拜祭酒。熹宗進鼐詹事,乃上疏曰:「近聞南北臣僚,論先帝升遐一事,跡涉怪異,語多隱藏,恐因委巷之訛準,流為湘山之稗說臣竊痛焉。皇祖在昔,原無立愛之心。祇因大典遲囝,於是繳還冊立之後,有三王並封之事,憂危竑議之後,有國本攸關之事。迨龐、劉之邪謀,張差之梃擊,而逆亂極矣。臣嘗備員宮僚,目睹狂謀孔熾,以歸向東宮者為小人,不向東宮者為君子。盡除朝士之清流,陰翦元良之羽翼。批根引蔓,干紀亂常。至今追想,猶為寒心。夫臣子愛君,存其真不存其偽。今實錄纂修在即,請將光宗事蹟,別為一錄。凡一月間明綸善政,固大書特書;其有聞見異詞及宮闈委曲之妙用,亦皆直筆指陳,勒成信史。臣雖不肖,竊敢任之。」疏入,不許。
- ^ 《明史》(卷216):天啟元年,鼐以紀元甫及半載,言官獲譴者至十餘人,上疏切諫,並規諷輔臣。忤旨,譙責。尋遷禮部右侍郎,協理詹事府,充實錄副總裁。鼐好學博聞,磊落有器識。見魏忠賢亂政,引疾歸。初,廷議李三才起用不決,鼐颺言曰:「今封疆倚重者,多遠道未至。三才猷略素優,家近輦轂,可朝發夕至也。」侍郎鄒元標趣使盡言,以言路相持而止。後御史葉有聲追論鼐與三才為姻,徇私妄薦,遂落職閒住。未幾卒。崇禎初,復官賜卹,諡文介。
外部連結
- 公鼐墓考證 中國蒙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