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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衛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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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衛處,又稱為領侍衛府,是清朝禁衛軍侍衛親軍營主管機構,職掌值班宿衛皇宮、隨扈皇帝巡幸祭祀、戒護行宮、導領引見大臣、稽查人員出入等事。[1][2]

建置

順治元年(1644年)正式設置,清前期文獻較多稱作領侍衛府。[3][4]

職官編制

領侍衛內大臣

正一品武職,定員為6人,上三旗各2人。統管侍衛處侍衛。缺出,由領侍衛內大臣將內大臣、散秩大臣、八旗滿洲蒙古都統前鋒統領護軍統領外省將軍,職名開列具奏補放。領侍衛內大臣內,如有出兵、出差者,將內大臣、散秩大臣等職名進。」[5]

內大臣

從一品武職,定員為6人,上三旗各2人。全稱「掌統領侍衛親軍內大臣」,因統領侍衛親軍,「以先後宸御,左右翊衛」,故名。[6]內大臣缺出,由領侍衛內大臣將散秩大臣職名開列具奏補放。[5]

散秩大臣

從二品武職,無定員。[7]職責統領侍衞、親軍,協助領侍衛內大臣、內大臣的侍衛一應相關事務。[8]該職多由皇帝特恩補授,多授予宗室、貴冑的後代,乃是清朝皇帝除了封賞爵位外的另一恩典方式,可以快速爬升至二品高官的地位。散秩大臣雖為從二品,卻只食三品俸祿。一般從王公貴族或功勛大臣及其後代中揀選任命,「多由特恩補授,或人員不敷,於宗室、鎮國公、輔國公,鎮國、輔國將軍,宗室一等侍衛暨公、侯、伯、子、男內簡選引見,或授散秩大臣,或署散秩大臣。」

散秩大臣亦可世襲,不過,有清一代得以世襲散秩大臣的家族寥寥可數。《嘯亭雜錄》所載,「只有蒙古明安貝勒後一人,佟忠勇公國綱後一人,李懋烈公國翰後一人,覺羅武功郡王後一人,石忠毅公廷桂後一人,楊額駙舒後一人。」[6]

滿蒙勳貴子弟歷官散秩大臣者較多,漢人功臣子弟則難以再升遷內大臣。龔自珍評:「漢人襲父爵者,出為弁士,入為侍衛,父祖功最高,入拜散秩大臣,而蔭庇之榮極矣!」[6]

隨印協理事務侍衛班領

正三品武職,12人,又稱續辦事章京,於侍衛班領、署侍衛班領、侍衛什長內選授。

侍衛班領

或稱侍衛領班正四品武職,12人;署侍衛班領24人。

侍衛什長

侍衛兼職,79人,其中宗室9人,都自侍衛內揀選引見兼授。

一等侍衛

又稱頭等侍衛[9],正三品武職,60人,每旗各20人;另宗室缺一等9人,每旗各3人。[10]

一等侍衛缺出,於二等侍衛內揀選補放。[11]雍正五年(1727年)制定漢侍衛制度後,武舉考中武狀元者,也授予一等侍衛。

二等侍衛

正四品武職,150人,每旗各50人;另宗室缺二等18人,每旗各6人。[10]二等侍衛缺出,於三等侍衛內揀選補放。[5]

雍正五年(1727年)制定漢侍衛制度後,武舉考中武榜眼、武探花者,授二等侍衛。

三等侍衛

正五品武職,270人,每旗各90人;另宗室缺三等63人。旗各21人。[10]

三等侍衛缺出,於四等侍衛藍翎侍衛內揀選補放;上三旗雲騎尉以上世職,前鋒校、親軍校、護軍校、驍騎校;下五旗擡入公中之雲騎尉以上世職,前鋒校、親軍校、護軍校、驍騎校等揀選補放。[5]二甲前十名者

雍正五年(1727年)制定漢侍衛制度後,考中武進士第二甲前十名者,授三等侍衛。

藍翎侍衛

正六品武職,90人,每旗各30人。[10]藍翎侍衛缺出,於侍衛處筆帖式恩騎尉、各項拜唐阿、閒散覺羅、大臣子弟、前鋒、親軍、護軍等揀選補放。[5]

四等侍衛

從五品武職,無員限。[10]

紫禁城示意圖
- - - 在內廷(北側)與外朝(南側)的粗略的區分境界

御前侍衛

御前侍衛,由各品級侍衛中「貴戚或異材」之勳戚、宗室等滿洲旗人揀選,在內廷(乾清門神武門)近御行走,由御前大臣統轄,與乾清門侍衛合稱「內班侍衛」。[9][10]

乾清門侍衛

乾清門侍衛,由各品級侍衛揀選,在內廷的乾清門輪值,「在乾清門行走」,由御前大臣統轄,與御前侍衛合稱「內班侍衛」。[9][10]

大門侍衛

大門侍衛,由各品級侍衛揀選,在外廷的太和門輪值,「在太和門行走」,由領侍衛內大臣、內大臣統轄,又稱「外班侍衛」。[9][10]

漢侍衛

雍正五年(1727年)始制定漢侍衛制。漢侍衛主要由武進士授職,不定額:狀元授一等侍衛,榜眼、探花授二等侍衛,二甲授三等侍衛,三甲授藍翎侍衛。漢侍衛得選充外班侍衛,不得入內廷,僅嘉慶朝楊芳特授御前侍衛。

兼充職

侍衛人員內並隸屬於尚虞備用處36人,善撲營鑾儀衛無常額,內務府上駟院24人,養鷹狗處9人,武備院御茶膳房無常額,都由侍衛處撥用兼充辦事。[1][2]

烏里雅蘇臺將軍轄區(外蒙古)、伊犁將軍轄區(新疆)各處駐劄大臣,亦多由皇帝於親信侍衛簡放差派,以侍衛原官兼充。

卡倫侍衛

烏里雅蘇臺將軍轄區(外蒙古)、伊犁將軍轄區(新疆)各處卡倫,設卡倫侍衛,由侍衛處各等侍衛受挑選差遣戍守,各以原職品秩兼充,任期三年,因遙遠勞苦,按例皆有賞賜。任滿後該處主管之駐防將軍駐劄大臣得酌予保舉。[12]

另有部分領催委署前鋒校賞給七品或六品頂戴在卡倫侍衛上行走者無定額。[13]

仕途升轉

侍衛處乃是清代皇帝的侍衛親軍機構,出任侍衛也是清代滿族勳貴的晉升捷徑。學者查考康熙至同治的86位滿蒙大學士和軍機大臣,其中侍衛出身者共24人,占28%。若將擔任過侍衛(起復或受罰)、御前大臣、領侍衛內大臣、掌鑾儀衛事大臣、內大臣、散秩大臣等侍衛系統官職考慮在內,這一比例將會大大提高,約達80%。[6]

初選侍衛皆授為三等及藍翎侍衛,歲以冬月推升,一等侍衛員缺於該旗二等侍衛內;二等侍衛員缺於三等侍衛內;三等侍衛員缺於藍翎侍衛及五品以上世爵、親軍、前鋒、護軍諸校內;藍翎侍衛員缺,於該旗侍衛筆帖式及七品官、世族子弟,並親軍、前鋒、護軍、執事人內,均引見補授,至勳戚後裔內,有特旨初選即授為一二等侍衛者即坐補本旗員缺。[14]

關於侍衛的當差年齡,乾隆朝規定外任旗員子弟滿18歲者均須歸旗當差,如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加恩授海蘭察次子安成為藍翎侍衛時,諭旨有稱:「俟十八歲時再行當差,以示朕軫恤勛臣至意。」換言之,即便是功勛子弟,若年齡未滿,即便賞侍衛銜亦不得當差,至18歲方可。然查宮中檔奏摺,比較侍衛的年齡與其行走年限可知,清代後期,侍衛當差年齡未必嚴格是18歲,而是以此為基點上下浮動,略有參差,如光緒年間的藍翎侍衛英啟23歲,但已「行走七年」。[6]

參考文獻

  1. ^ 1.0 1.1 朱金甫、張書才編,《清代典章制度辭典》,(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1年7月,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工具書叢刊),第385頁。
  2. ^ 2.0 2.1 清史稿》,卷117,志九十二,職官四,武職。
  3. ^ (乾隆)《欽定大清㑹典則例》,卷一百七十,領侍衞府。
  4. ^ 清史稿》,卷一百十七,志九十二,職官四,武職,侍衛處。
  5. ^ 5.0 5.1 5.2 5.3 5.4 《欽定八旗通志·卷五十二》. 維基文庫. [2021-10-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2-24). 
  6. ^ 6.0 6.1 6.2 6.3 6.4 陳章,〈滿漢殊途, 近御治國——侍衛系統與清代中樞政治關系初探〉,載《北京社會科學》2019年4期(北京:北京市社會科學院,2019年4月)。
  7. ^ 欽定大清會典》:「散秩大臣無定員,掌統領侍衞親軍以先後。」
  8. ^ 《欽定大清會典·卷九十四》.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9. ^ 9.0 9.1 9.2 9.3 陳章,〈清代侍衛等級新探〉,載《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學報》第63期(香港:香港中文大學,2016年7月),頁123至148。
  10.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欽定皇朝通典》卷三十一,職官九,領侍衛內大臣。
  11. ^ 欽定八旗通志》,卷五十二。
  12.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館藏《軍機處檔摺件》第166103號,花翎副都統科布多辦事大臣錫恆〈奏為卡倫侍衛三年期滿請給獎由〉。
  13. ^ 欽定皇朝通典》卷三十七,職官十五,新疆各官。
  14. ^ 領侍衛府/升除///. 《乾隆朝大清會典與則例對照檢索系統》. [2021-10-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