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汝亮
任汝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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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福建泉州府知府 | |
籍貫 | 山西平陽府蒲州猗氏縣軍籍 |
字號 | 字伯寅,號懷補 |
出生 | 嘉靖十年辛卯二月二十日 |
逝世 | 萬曆元年癸酉六月十八日 |
配偶 | 元配景氏、繼室景氏 |
親屬 | (子)任禧徵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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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汝亮(1531年—1573年),字伯寅,號懷補,山西平陽府蒲州猗氏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壬戌進士,官至泉州府知府。
生平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中式壬子科山西鄉試舉人,年方二十一歲。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登壬戌科會試118名,三甲202名進士[1],以父卒歸,三年服除,授戶部主事,督餉彭城。晉郎中,督密雲餉。隆慶初以病免,起補兵部車駕司郎中。
隆慶六年(1572年),出為福建泉州府知府[2]。領郡八月,左遷興國州知州,赴任八月卒於官。
軼事
《湧幢小品》載其任戶部主事時督餉彭城,渡河落水不死之奇事[3]。
家族
曾祖任儀;祖任宏;父任闕,府通判;母王氏。具慶下。兄汝為,弟汝士;汝工;汝虞。
參考資料
- ^ 《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進士登科錄》:治《詩經》,年三十二歲中式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第三甲第二百零二名進士。二月二十日生,行一,曾祖任儀;祖任宏;父任闕,府通判;母王氏。具慶下,妻景氏,繼妻景氏;兄汝為,弟汝士;汝工;汝虞。由國子生中式山西鄉試第三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一百十八名。
- ^ 清·胡之鋘修,清·周學曾等纂,《道光晉江縣誌·卷之三十四·政績志》:任汝亮,猗氏人。嘉靖間進士,授戶部主事,卻羨不受。隆慶初,管太倉,查盤數折,逮系獄。抗疏廷辯,中官索賄,奮言曰:「天朝法紀,可賄免耶?」既釋,改兵部。隆慶六年,出知泉州府。大署郡門曰;「太守要錢聽囑者,不生還鄉。」里人方仰其風裁,會去。初亮未至郡時,郡苦旱,祈夢九鯉湖,曰:「太守雨,何不悟?」亮至,乃雨。卒後,人有遇亮於武當山者。《閩書》。
- ^ 《湧幢小品·十九》:神示 任汝亮,猗氏人,進士,戶部主事。督餉彭城,渡河,登舟失足,墜沒。陪僕自投下援之,亦不復見。日向昃,舟人駭而噪,有頃,與陪僕忽躍而出,神色晏然。或問公溺時狀,曰:「若有巨木載者。」舟人以纜度水,深百丈,駭以為神。知泉州府,泉州苦旱,郡人占九鯉湖神,神示之,須二千石至而雨。公方入武夷,縉紳有以夢告者,疾行。左右言支幹不利,公策其馬曰:「農夫閔閔望歲,所言不可以過今日,脫有災,太守任之。」至果大雨。又三月,牧兒入山中,經一峽,見石理若文字隱起,拭蘚讀之,云「巨雷辟石,神泉湧出,見者神強,食之無疾,以傳以頌,良二千石。」郡人爭來觀,有疾,一歃立愈。會內計,中蜚語,左遷知興國州,泉亦先涸。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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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朱炳如 |
泉州府知府 隆慶六年-萬曆元年 |
繼任: 姚光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