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焌吉
于焌吉(1899年—1968年2月25日),字謙六,河北文安人,中華民國外交官。
于焌吉從南開大學畢業後赴美國留學。先後獲丹尼森大學哲學學士與科學學士學位、紐約大學科學博士學位、哥倫比亞大學哲學博士學位。其後又赴英國倫敦大學進修國際公法。回國後,擔任過外交部條約委員會委員、外交部對外撤銷領事裁判權宣傳委員。後被派遣出國,先後任中華民國駐古巴公使館二等秘書兼駐夏灣拿領事、代理駐舊金山總領事。1935年,任條約委員會專任委員。同年4月,又被派往美國任駐紐約總領事。1946年3月起,任中華民國駐義大利大使[1]。期間,還曾兼任中華民國駐西班牙大使、駐出席聯合國代表團副團長。1968年,在台北病逝。[2]
參考資料
外交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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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薛光前(公使,臨時代辦) |
中華民國駐義大利王國、義大利共和國大使 1946年5月25日—1966年12月20日 |
繼任: 劉達人(參事,臨時代辦) |
前任: 羅振邦(滿洲國) 王德言(汪精衛政權) |
中華民國駐西班牙王國大使 1952年7月14日—1959年3月19日 |
繼任: 沈昌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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