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焌吉
于焌吉(1899年—1968年2月25日),字谦六,河北文安人,中华民国外交官。
于焌吉从南开大学毕业后赴美国留学。先后获丹尼森大学哲学学士与科学学士学位、纽约大学科学博士学位、哥伦比亚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其后又赴英国伦敦大学进修国际公法。回国后,担任过外交部条约委员会委员、外交部对外撤销领事裁判权宣传委员。后被派遣出国,先后任中华民国驻古巴公使馆二等秘书兼驻夏湾拿领事、代理驻旧金山总领事。1935年,任条约委员会专任委员。同年4月,又被派往美国任驻纽约总领事。1946年3月起,任中华民国驻意大利大使[1]。期间,还曾兼任中华民国驻西班牙大使、驻出席联合国代表团副团长。1968年,在台北病逝。[2]
参考资料
外交职务 | ||
---|---|---|
前任: 薛光前(公使,临时代办) |
中华民国驻意大利王国、意大利共和国大使 1946年5月25日—1966年12月20日 |
继任: 刘达人(参事,临时代办) |
前任: 罗振邦(满洲国) 王德言(汪精卫政权) |
中华民国驻西班牙王国大使 1952年7月14日—1959年3月19日 |
继任: 沈昌焕 |
这是一篇与台湾政治人物相关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