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国材 (清朝)
黄国材(?—1731年),清朝政治人物。
监生出身。康熙十八年,任内阁中书。康熙二十二年,任都察院都事。康熙三十六年,升任湖广汉阳府知府。康熙四十年,改广东雷琼道[1]。康熙四十三年,任广东按察使司按察使[2]。康熙四十八年,转广西布政使司布政使[3]。康熙五十一年,任广西布政使[1]。康熙五十六年,改任贵州巡抚[1]。康熙六十一年,升任鸿胪寺卿[1],督理子牙河务。康熙六十一年,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衔,升任福建巡抚[4]。雍正四年,任正蓝旗汉军都统、兵部侍郎协理、正黄旗汉军都统。雍正五年,任兵部尚书、以正黄旗汉军都统署,兼署刑部尚书,任工部尚书[1]。
参考文献
- 《福建省志》,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1992年。
参考文献
政府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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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吕犹龙 |
清朝福建巡抚 1722年上任 |
继任: 毛文铨 |
前任: 李永绍 |
清朝工部尚书 1727年8月-1729年5月 |
继任: 李永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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