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俊哲
黄俊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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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议会第1-4届议员 | |
任期 2014年12月25日—2024年8月30日当选无效 | |
继任 | 石一佑 |
任期 2010年12月25日—2012年10月3日当选无效 | |
选区 | 第四选举区 → 第五选举区 (板桥区) |
台北县议会第15-16届议员 | |
任期 2002年3月1日—2010年12月24日 | |
选区 | 第一选举区 (板桥市)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中华民国台湾省嘉义县 | 1978年4月27日
国籍 | 中华民国 |
政党 | 民主进步党 |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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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俊哲(1978年4月27日—),中华民国政治人物,民主进步党籍,曾任台北县议员、新北市议员。
选举纪录
年度 | 选举届数 | 选举区 | 所属政党 | 得票数 | 得票率 | 当选标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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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 第十五届台北县议员选举 | 台北县第一选举区 | 无党籍 | 12,822 | 8.55% | ||
2005 | 第十六届台北县议员选举 | 民主进步党 | 21,365 | 8.05% | |||
2010 | 第一届新北市议员选举 | 新北市第四选举区 | 17,879 | 5.83% | 当选无效 | ||
2014 | 第二届新北市议员选举 | 21,625 | 7.90% | ||||
2018 | 第三届新北市议员选举 | 21,049 | 7.43% | ||||
2022 | 第四届新北市议员选举 | 新北市第五选举区 | 15,254 | 5.95% | 当选无效 |
争议事件
贿选事件
第一届新北市议员当选无效
2012年10月3日,台湾高等法院判决黄俊哲新北市议员当选无效。新北市议员候选人林水山在板桥区以最高票落选,即以黄俊哲涉嫌贿选诉请其当选无效。板桥地院判决,黄俊哲的服务处主任唐龙辉、选区里长黄荣钦、张嘉涓与邻长陈建忠、药房老板江永嵩,以每票一千元帮黄俊哲买票,分别判一年七月至四年二月不等徒刑。高等法院引用刑事判决,认为黄俊哲虽然一再否认知道买票,但认定黄对唐龙辉等人买票犯行,不仅知情且同意、容许,因此判黄当选无效,全案定谳。新北市议会成立已有宋进财、苏有仁两名市议员因为贿选案遭褫夺公权而解职,黄俊哲是第三人。黄俊哲被解职后,递补的仍是民进党籍林水山,新北市议会各政党席次不变,总共六十五位议员中,民进党三十席、国民党二十九席、无党籍六席。[1]
第四届新北市议员当选无效
新北市议员黄俊哲、蔡淑君在议员选举期间涉嫌贿选,分别透过服务处主任唐龙辉发送给选区选民沙锅鱼头礼盒 、帮选区社区免费施作地坪工程。其中,蔡淑君本人被依选罢法起诉,黄俊哲本人虽未被起诉,其父亲黄忠信、唐龙辉和其家族企业员工等人皆被起诉,检方也对二人提出当选无效之诉。[2]
一审民事合议庭认为,检方所提出证据,尚不足以证明黄俊哲主观上具有买票犯意,或客观上为贿赂行为,驳回检方当选无效之诉。检方不服,二审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二审认定送礼目的有请求投票支持黄俊哲的意涵,黄俊哲应就此负起选任、监督的责任,认为检察官上诉有理由,撤销原判决,改判黄俊哲当选无效确定。[3]
参考文献
- ^ 杨国文、曾德峰. 涉賄選 新北議員黃俊哲當選無效定讞. 自由时报. 2012-10-04 [2022-12-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29).
- ^ 蔡雯如. 新北市議員黃俊哲、蔡淑君涉賄 遭提當選無效之訴. 中国时报. 2022-12-28 [2022-12-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29).
- ^ 新北議員黃俊哲父涉送禮賄選 改判當選無效確定. 中央社. 2024-08-30 [2024-08-30] (中文(台湾)).